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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老答应 第1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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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发现,虽然对他来说每天的附身只是损失一个时辰的睡眠时间,可对被附身的‘禽兽’来说却是极大的消耗,无论是蝙蝠、狗或者乌鸦,在被他附身后不久身体就会渐渐衰弱下去,最后因此而死。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紫禁城里多的是能供康熙附身的飞禽走兽,可附身在临死前的飞禽走兽身上的滋味却很不好过。

一般来说,附身时,康熙和被附身的动物和飞禽的关系就像是一对主仆。

康熙主导着整个身体,而被附身的动物和飞禽则像是一个亦步亦趋的仆人,能斗胆和主人提提建议,但一般没用——比如说附身蝙蝠时,康熙只吃水果蜂蜜和鹿血,而蝙蝠自己则时不时想吃几只飞蛾当点心,康熙这个主人自然绝不会理会这种无理的恶心要求!他不理会,只能在一旁‘叨念几句’的蝙蝠也就没办法了。

一句话,附身时康熙是绝对强势的那一方,至于其它的时候,早就被康熙找到并饲养在宫廷狗舍里的蝙蝠别说吃飞蛾了,连飞蛾的影子它都见不到。

可到了蝙蝠虚弱至死前,康熙这个主人却只能被困在蝙蝠衰弱的身体里,被动‘聆听’仆人临死前的各种负面情绪。

死亡总是可怕的,哪怕是渺小的动物和飞禽在临死前也会发出很强烈的‘声音’!从蝙蝠到狗再到乌鸦,哪怕每天只有一个时辰,康熙也还是会被那些‘声音’弄得心情烦闷,直到第四次的附身。

乌鸦死后,他又附身到了一只出生不久的猫崽的身上。因为毛色漆黑不吉利,猫崽被宫人遗弃在了御花园里。还没等康熙派人接它回内廷狗舍,它就自己给自己找了个主人——去御花园遛弯的老答应万琉哈氏·琳琅。

万氏当天就把猫崽抱回了咸福宫,还取了个名字叫黑豆。

因为黑豆实在是喜欢万氏,次日附身时被它‘念’了一通的康熙也就打消了马上抱走它的念头,准备先让万氏养几天。

谁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是让康熙大吃一惊!

万氏居然也曾魂魄离体,去过那两百年后的未来!

发现万氏也能‘未卜先知’后,康熙立刻就起了杀心!万氏知道了除朕以外谁也不该知道的秘密,那她就该死!

虽然起了杀心,可康熙没有马上动手,他想再观察一下。同样都是魂魄离体,为什么万氏就没有患上离魂症,同时他也想知道万氏是不是已经把她所知道的未来告诉过其他人了。虽然可以审问,可万氏大病初愈,只怕熬不住刑求。

因为万氏喜欢一面给黑豆顺毛一面自言自语,康熙就特意在中午时加了一个时辰的午睡,好去听听她会说些什么。

结果,他发现同样是魂魄离体,万氏和自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方式。她的魂魄没有在紫禁城里停留两百年,而是直接附身到了两百年后的一个女子身上,忘却前事,在两百多年后重新活了二十几年。

从万氏的话里,康熙知道她附身时只是个小户之家的女儿,因国情已变,又是独女,万氏打小就如男子般进学读书,但她的学业很是一般,书读了十几年,结果别说后世的两所国子监了,她竟然连府学都考不上一所!

书读的一般也就罢了,忘却前事的万氏对‘前朝旧事’也毫不关心。于是,等魂魄归体后,除了明确的知道肆皇帝会是德妃所出的四阿哥,她对未来的未来虽然也知道一些,可就她记得的那些缺胳膊断腿的事儿,用错漏百出来形容都是褒奖话了!

而另一方面,康熙发现万氏虽然人不算聪明,日常行事甚至有些蠢——明明手里有钱可使,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好,可她还是把自己弄成了咸福宫里垫底的那个人。

但她的心性却很不错。手心里藏着个类似于聚宝盆的宝贝,也知道宫廷未来的胜利者会是德妃,可她却能耐得住诱惑,本分安稳的蜗居在一个小小的梢间里,还很能自得其乐——随便吃点喝点,就乐得像只偷吃到灯油的小老鼠!

另外,虽然平日里行事糊涂,但在保守关系着自身安危的秘密时,万氏却足够谨慎。要不是她有一个喜欢抱着猫说心里话的坏习惯,只怕谁也不会知道她的秘密的!

康熙觉得,只这两点,万氏就算得上大智如愚,胜过很多自鸣得意的聪明人!

所以,到底杀不杀万氏呢?康熙有些犹豫了。

这时,发生的另一件事让他下了决心——被万氏养了一个多月的黑豆居然没像它的三个前辈一样衰弱下去,反而越长越健旺。

黑豆的反常是不是因为万氏呢?

康熙命人趁万氏去御花园遛弯时抱走了黑豆。

离开万氏后的第三天,黑豆的食量就减了一半,再过了五天,黑豆就开始嗜睡起来!

十天以后,康熙命人把瘦去了一半体重的黑豆送回了万氏的身边。回到万氏的身边没几天,黑豆就又生龙活虎起来。

能和朕有一样的遭遇,万氏果然不是一般人。

这样想着,康熙也就彻底放下了对万氏的杀念。从今往后,他不止不会杀万氏,还会护着万氏。

毕竟有万氏在,黑豆就能长寿。猫的寿命足有十多年,康熙一想到自己十多年以后才会再一次听到那些‘声音’,心情就很好。

所以,这一次康熙本就是因为万氏才去的咸福宫。

端嫔惯爱用早逝的二格格来向自己邀宠乞怜,要是没有万氏,康熙必是要看她抄上十卷八卷血经,真为二格格尽些慈母之心才会去咸福宫安抚她一二的。

想到万氏刚才在自己面前的种种言行,康熙不由就睁开眼睛,扬起眉毛颇为畅快的笑出声来——贪吃的邋遢鬼,到了朕的面前倒是装得老实乖巧了!

笑完,他对梁九功道:“过两天,你就派人去一趟咸福宫,把万氏习的字给朕收上来。以后每隔三天,你就把万氏的习字收上来放在书案上,朕要看。”

万氏的性子懒散,为了以后附身时不再被她抱着‘欣赏’她写的那些丑字,康熙准备督促她好好地练字。非让她以最快的速度把那一手丑字练得能看不可!

每三天检查一次功课?这不是几位皇阿哥的待遇吗?

万氏这是何德何能啊?!梁九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是,万岁爷,奴才记住了!”

第16章 送礼

琳琅一觉睡醒,太阳已经落山了。

身上盖着薄被,也不知道是石楠和茴香谁给盖的,琳琅一边伸懒腰一边对守在一旁的茴香道:“茴香,快把晚饭端上来,我都要饿死了。”

“是,主子!”茴香和闻声进来的石楠一起把早已放置好了饭菜的炕桌抱上了榻。

睡了这么久,琳琅的肚子都饿扁了,炕桌一摆好,她就立刻埋头开动了。见她吃得急,石楠赶紧倒了一杯金银花水放在她的手边,接着又拿了双筷子要帮她夹菜。

琳琅朝她一摆手,道:“别,我自己夹。”

石楠忙放下筷子,笑着退后半步,又和茴香一起侍立在一旁。脸上虽然挂着笑,但她的心里却很有些懊恼。有些事儿主子就喜欢亲自动手做,主子的这个习惯平日里她都是记着的,可今儿却是忘了!

眼见着主子就要翻身了!自己只有更尽心伺候的道理,怎么反倒不如平日呢!知道毛病出在哪,石楠赶紧在心里面把‘静心静气’四个字翻来覆去的念了几遍。

吃完晚饭,琳琅掐着鼻子咕噜咕噜的喝了汤药,然后就让茴香把张小桂叫进来了。

进屋后,张小桂先给琳琅磕头道了喜,随即才起身禀报道:“回主子的话——今儿一下午,后院所有的人都来过了,还都带了礼。除了石常在是派的宫女来给主子贺的喜,其余的几位,都是自个儿亲自来的梢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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