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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范儿 第8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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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当了一辈子的老革命,作风最是艰苦朴素,要是知道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还不一天三顿上教育课?

可这里的生活也是真的很无趣,这里的人也没什么意思,有些人一共就一件衣服,从夏穿到冬,看到他三天换一身,惊讶和什么似的。

韩天君敏锐地感觉到,这里的人,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

但除了这些不在一个世界的人之外,他又实在找不到什么同龄人一起玩,也就含含糊糊将就了他们。

今天,他终于拿到了想要很久的自行车,兴奋地呼朋引伴来看,在众人稀奇羡慕的眼光里,骑上自行车溜了一圈。

这辆新自行车骑起来很顺,像是乘风而行,他一时陶醉,就多骑了一段,谁知道竟然有个女孩子跑起来不看路,把自己送到了他的车轮子底下?

韩大少爷虽然自认随和,其实他对自己的误解很大,作为大院子弟,他的脾气一点儿不小,被人冷不丁的冲出来撞了一下,双眉一轩,就要发怒。

但当他低头看清地上的女孩子时,他忽然就把怒气全忘了,盯着这个女孩子,就有些出神。

这个女孩子长得还不错……不,应该说是很好看,虽然她的皮肤不是很白,五官也不是很精致,但那双眼睛生得特别好,黑白分明,灵气四溢,尤其是此时双目含了些泪,泪光浮动,真是莹莹生辉。

他不自觉的向她伸手,说:“你撞着哪儿了?很疼吗?”

他很自然地认为,她是因为被撞疼了才哭的。虽然是她突然冲出来才造成的事故,但谁让他是男子汉,天生就该让着女孩子呢,还是认个错儿吧。

就在他开口的同时,这个女孩子跑来的方向上又冲出一男一女两个人,女孩子的脸似乎扭曲了一下,下一秒,就一下子拉住了他的手,他还没看清,她就迅速坐到了自行车的后座上。

如果是别的女孩子这么做,不,别说是女孩子了,就是他的好哥们儿,不经允许就坐上他的自行车后座,韩天君也会生气的,但女孩子的手一环上他的腰,韩天君的脑子里立时就是轰的一声,变成空白一片,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傅桃也不知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竟然坐上了一个陌生人的自行车,这么大胆的行为,归根结底,是因为太想摆脱蒙易了吧?那张脸实在是她永远的噩梦,不管是哪个版本的。

现在她一点儿也不后悔,反而一把搂紧了身前少年劲瘦的腰,催促道:“快走,他们追上来了!”

然后?然后,韩天君就一蹬自行车,带着她飞也似的跑了。

赶上来的傅秀和蒙易简直目瞪口呆。

傅秀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尴尬地看了蒙易一眼,在这种尴尬至极的时刻,她一般都选择,什么都不说。

好在蒙易也没有一定要和她交流的欲望,不知脑补了些什么,一脸失望黯然地走了,低垂的眼睛里满是伤心。

莫名其妙就一个人了的傅秀于是一身轻松地独自回了家。

家里根本没有人问傅桃去哪儿了这种问题,这年头养孩子就是这样,大人没精力,就叫大的带小的,反正吃饭的时候孩子就自己跑回来了。

当天快到夕阳落山的时候,傅桃才踏进家门,有些心虚地左顾右盼了一番,见一切毫无异状,又怕傅秀来盘问她,结果傅秀完全没有这个意思。

她回去躺在昏暗的屋子里,心还在砰砰乱跳。做的时候不觉得,做完了才知道,她之前的行为是有多么莽撞。

翻了个身,她又由衷地觉得奇妙,今天载着她在山路上飞奔的那个少年,他不认识她,她却是认识对方的。

那是韩老的孙子,韩家的太子爷。

韩老是乡里的骄傲,小小镇上走出的开国功臣,威名赫赫的家乡人,只要是四邻八乡的人,谁会不感到骄傲呢?

现在韩老应该已经回乡了,文|化|大|革|命的风暴席卷天下,韩老是个谨慎人,不愿在激荡的政治浪潮中翻船,枉送身家性命,所以主动告老还乡。

当年韩老的事儿,附近人没有不清楚的,他的大孙子韩天君,也一度是附近的孩子头儿,领着一群孩子整天闹事,大人们都印象深刻。

傅桃还知道,韩老不会一直这样沉寂下去的,等再过几年,如今笼罩全国的红太阳不在了,新的领导人上台,韩老就会风光回京,再主持十几二十年的工作,直到真正不得已退休为止。

到那时候,韩天君就会随祖父回京,拥有无比光明灿烂的前程。

傅桃要考虑的只是,要不要趁着未来的潜力股还小,抱一抱大腿呢?毕竟她在北京人生地不熟,过去上学的话,还是有个金大腿罩着比较好。

……

又过了两天,就到了马艳红的生日。

依傅声顺的意思,老婆子的生日可有什么过头?马艳红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只当没那回事。可她现在有儿有女,腰板也硬了,就愿意过生日了。

家里的女人一早起来,在灶间忙活席面,材料备得不少,有鸡有鱼有肉,放在乡下农村,也很是体面了。

鸡是傅秀养的,她从小模样好,招人喜欢,大前年有个婶子送了她一对小鸡仔儿,恰是一公一母,她耐心地慢慢养着,后来就变成了家里的鸡群。

傅秀上了初中后,来回耗时,就没那个时间养鸡了,这项工作就由马艳红接了手,但马艳红发了话,鸡还是闺女的,她不占闺女的便宜。

为了老娘的生日席面,傅秀大方地贡献出了一只鸡,直接到后院的鸡笼里抓出一只来,抹脖子杀了,特别新鲜。

鱼是傅卫东去河里抓的,下雨后,河里水位暴涨,傅卫东往水里下了网,不要小的,只要大的,弄上来两尾加起来大约有七八斤重的草鱼。

肉也是傅秀弄来的,就是用那只野鸡换的,肉铺子的人不稀罕猪肉,就稀罕野味,傅卫国亲自出马,用那一只野鸡换了足有五斤上好的五花肉,这还是傅秀特意要求的,不然,照傅卫国的意思,全换成厚厚的肥膘,炒菜才香呢。

另外还有自家种的蔬菜,丝瓜茄子豆角葫芦什么的,也是满满腾腾一篮子。

叫傅家人自己说来也奇的是,家里最会做菜的既不是现在管着做饭的傅杏小姐妹,也不是掌勺多年的三个女人,竟然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傅秀。

要不怎么说是个出众人呢,傅秀深得从小马艳红溺爱,从来不叫她干活儿,但人家硬是样样来得,料理荤菜很有一手,所以这种时候都要靠她来掌勺。

傅秀专管着做饭,烧火洗菜的活儿还是傅杏和她两个嫂子干,马艳红是今天的寿星,只管在屋里跟人唠嗑,倒是本来应该在这里的傅桃,一早起来吃了饭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有席吃,马艳红的娘家人也来了,她上头有四个哥哥,到这岁数上就只剩了一个,马家舅爷只顾盘腿坐在炕上,吧嗒吧嗒吃着傅家存的花生米,他老婆偏腿坐在炕沿上跟马艳红说话。

马嫂子使劲儿嗅了嗅空气中传来的香味儿,说:“这是炒了肉吧?……嗯,还有鸡汤的香味儿,大妹妹,还是你有福啊!”

马艳红笑得老脸都成了一朵迎风招展的大丽菊,连连摆手说:“什么有福没福的,家里有什么吃什么就是了。”

她嫂子几乎要怄死,又故意问她:“怎么没见桃儿啊?她娘她婶儿她姑她姐都在忙,她怎么倒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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