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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三章 洞察秋毫见微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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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科长接着说道:“所以我建议,从现在开始,重点排查所有被列入嫌疑人群体范围内的,符合体壮、脚大特征的嫌疑人。

而且还要从织布厂大门的值班警卫入手,重点排查昨天夜里在案发时间进出大门的人员,特别是又骑自行车又提包的人。”

林科长暂时结束了发言,专案组的成员纷纷开始踊跃发言。

一部分人完全赞成林科长的观点,也有一部分人对林科长直接否决嫌疑人是报复行凶的可能性持不同观点。

这部分人认为受害人有没有仇家?是不是遭到了仇家的报复?要以调查的结果为依据。

还有人质疑林科长直接否决嫌疑人留字是挑衅行为的推断,认为嫌疑人很有可能正是猖狂之极的职业罪犯,否则一般人怎么能够有胆量实施犯罪,最起码是怎么能下得去毒手?

也有人说这个织布厂的安全措施再严,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企业单位而已,并不属于戒备森严的要害部门。

所以虽然有进出大门查验出入证的规定,但这个规定又能严格落实到什么程度?

即便严格落实了出入证制度,仅凭这个制作简单的出入证就能让警卫记住持证人的相貌特征,或是就能约束嫌疑人的自由出入,以及就能确定嫌疑人的内部人员身份,显然都缺乏说服力。

嫌疑人要么可以做一个假的出入证,要么可以偷一个出入证,警卫难道还能真的做到仔细查验比对每一个持证人的信息?

织布厂保卫处的工作人员都保持沉默,显然是被人说到点子上了……

过了一会儿,苗局长看皮特始终没有发言,而且好像不准备发言了,只好又点兵点将了。关键是现在没有时间了,压力就在自己的身上,三天一晃就过去了。

皮特听到苗局长点了自己的名字后,立刻起身,向大家点点头,然后又坐下了。

皮特:“现在我们是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进行案情分析,大家踊跃发言,集思广益,对案件的侦破会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时间的关系,现在我只分析一下案件的几个关键问题。

目前受害人遇袭昏迷,巨款被盗是两个直接的结果,那么嫌疑人作案的动机按照推理的结果只有三个。

一是纯粹地伤人,顺便拿走钱。二是纯粹地拿走钱,并没准备伤人,但万不得已伤了人。三是既要纯粹地伤人,还要纯粹地拿走钱。

在没有破案之前,这三种排列组合的结果一条都不能推翻。”

专案组的成员都不吭气了,现在是屡破大案的神探在说话,人家即是厅里的刑侦专家,又是局里的刑侦顾问。而且神探的论断不掺杂任何的猜测和臆断,的确是无人可以反驳。

皮特接着说道:“现场我们看到的表面现象是职业罪犯撬门进入受害人家中,袭击受害人致其昏迷,盗走巨款,还留下了快意和挑衅的血字,最后再留下带血的大脚印离去。

这就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那就嫌疑人是一个穷凶极恶、恶贯满盈的歹徒,但事实上会是这样吗?

更蹊跷的是嫌疑人既然能非常狡猾地不留下指纹、凶器等线索,为何又偏偏留下带有明显特征的血脚印?

刚才林科长的观点说明了他的思路非常清晰,并没有被表面的想象所完全迷惑。

咱们也从逻辑上再分析一下,一个企业的女性财务人员,与世无争,她的身份决定了她一般不会有仇家。

所以嫌疑人报复行凶的可能性虽不能排除,但是很小。很可能就是嫌疑人的障眼法,这一点我和林科长的意见基本一致。”

林科长有点儿诧异了,心道这小子以前可是和我抬过杠的,今天怎么不唱反调了?

皮特接着说道:“至于墙上的血字,我也有些质疑。刚才张局长和林科长都说了嫌疑人的反侦察能力很强,现场真的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但嫌疑人突然留下这几个血字完全不符合逻辑,疯狂袭击加盗窃巨款,本身就是一种挑衅行为。

可留血字的话,就等于留下了笔迹,不但有助于警方破案,甚至提供了今后警方给自己定罪的依据。

所以关于这一点,我和林科长的意见也是基本一致,很可能还是障眼法,就是要让我们的视线远离真正的嫌疑人。”

林科长更诧异了,暗道自己的水平见长啊!连神探都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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