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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带他回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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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黑黢黢的树林和一路被踩出来的痕迹,还有草叶上还未滴落的血迹,咬了咬牙,木沐还是选择了跟上去看看,她真担心他失血过多,万一真有什么事,她这辈子都会活在那种见死不救的内疚和恐惧中了。

她现在还只是个高中生,从小到大的这18年来,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血,更没有见过人的血肉被划开翻卷出来还嘤嘤流着血。想着想着,木沐不由得一阵恶心。木沐家生长在农村,过年的时候看着村子里的人杀猪宰羊的,也是村里俗称的杀猪饭,木沐最欢守在旁边,因为那个时候会有大人在旁边烧一炉碳火,等到杀猪匠把猪的肚子划开的时候就可以把新鲜的粉肠和胰腺(木沐他们村俗称的连悌,反正她只知道是这么读的,从小村里人都这样叫,可是当要写出来,大家都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字怎么写了。)拿出来放进锅里炸一下。因为粉肠上面就有花油,所以炸的时候不需要再放油,直接放在锅里用小火慢慢炸至金黄,捞出来切成小段再撒点盐就可以吃了,这个时候吃是最好吃的,也是木沐最爱的。

可是现在想起这些,再想想刚刚看到的那个男孩翻卷的血肉,木沐已经要把这18年吃的猪肉都吐出来了。顾不得再害怕,木沐还是决定再往前走走,如果再走50米还看不到他,她就要回去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实在是练胆子,反正是比看鬼片更惊悚就对了。

越往里面走,木沐心里就越没底,正当她准备折返回去的时候,又听到了一声闷哼,木沐赶忙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赶了过去。只看到地上躺着的人更惨了,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一只,袜子也被戳出了几个小洞,右边裤腿也从大腿根部被划开,活像一个穿着裤裙的男孩。左边脸颊上也被树枝划了一道三厘米左右长的口子,不知道这么长的伤口会不会留疤,但是看起来不是太深,应该不会留疤的,木沐胡乱想着。

地上的人已经闭着眼睛没有任何反应了,木沐赶忙伸手探了探鼻息,还好只是昏过去了。喊了他两声“喂,醒醒,嗨,那谁,别睡了!”没有反应。蹲在地上,伸手拍了拍他没有受伤的另一边脸颊,没有反应。又用草叶搔了搔他的鼻子,还是没有反应。他是真的晕过去了,可能是失血过多吧。

怎么办?把他留在这里他会不会失血过多就这样死掉了,那她就是最后一个见到死者的人了。警察会不会把她当做杀人凶手,毕竟人都死了,死无对证,那是要被枪毙的。想想都觉得可怕,让她做一个见死不救的人,她也做不到。

想了半晌,木沐只能折返回去,帮他把鞋子找到,回来又把校服脱下来穿在他的身上,掏出手机约了一张网约车,停在后山外面的村头。她可不敢让车停在学校门口,让同学和老师看到她就死定了,只能绕路从后山出去。当她想要把他弄到背上背起来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错了。她才160公分的身高,想要背起一米八几的人,还是一个昏迷的人事多么的困难,看着她一步一步挪着步子,那男孩的腿还在地上拖着,随着她的步伐一摇一摇地往前走,往远处看来,这是多么幸福又辛酸的画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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