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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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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恋爱的今天,道听途说离婚率高得吓人。我跟老公是原配夫妻,结婚十五载,感情尚可。

今天我要讲的故事是五十年前的离婚故事,那时候的事真的是一言难尽。

我的二姑妈年轻的时候也有点婴儿肥,我的五个姑妈,除了四姑妈苗条,其他几个都偏肥。二姑妈个子中等,模样也就是长得走出去不会把人吓着的那一种,没上过几天学,从小就帮着爷爷奶奶在家务农。

二姑妈到了要嫁人的年纪,媒人上门提亲,不挑不选的嫁了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男人。

若不是奶奶提起往事,我还不知道现在的二姑父是我第二个二姑父。

听说前二姑父是个干部。跟二姑妈新婚没多久就闹不合。也许他自以为自己是个当官的,瞧不起没文化的二姑妈;也许是两个人的观念相差甚远,说话说不到一块儿去。

前二姑父打心里看不起我二姑妈,二姑妈回娘家跟爷爷奶奶说起自己的心酸事,爷爷奶奶认为长痛不如短痛,趁还没怀上小孩,不如早点离婚。

封建社会农村里对未出阁的闺女都是这样教育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陀螺背着走。不可以离婚,离婚是件丢脸的事情。

农村的居住方式大多数是同姓聚居,有着共同的祖宗,还有代代相传的家谱和宗祠。

每一个村的宗祠都建在村口,家族会议或祭祀都在这里举行。

二姑妈离婚后,不能进娘家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是规矩。爷爷奶奶只好安排她睡在娘家的祠堂里。

虽然共和国已成立近二十年,农村的古怪风俗还是没有改过来。好在那个时候把犯族规的人族出去或者浸猪笼的事情已经被废除了。我年少的时候在家谱中见过有这样的古老族规。

二姑妈进不来,奶奶就安排大伯母去祠堂陪二姑妈过夜,心里盘算着二女儿将来的归属。

奶奶的娘家,自从划分阶级,平分土地后就跟大家一样参加集体劳动,吃大锅饭。家境大不如前了,家里的年轻后生娶老婆就成了老大难。

我奶奶有一个哥哥的儿子已到了取亲的年纪,就是没有姑娘愿意上门,眼看着就要成一辈子的光棍了。

我奶奶的到来无疑成了及时雨,那还有什么说的,舅爷爷马上就答应下来。

一个是姑妈的女儿,一个是舅舅的儿子,这血缘关系未免也太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早就有明确规定:近亲不可以结婚,在偏远的农村要实施这一条还是有一点难度。只有因大家文化层次普遍得低,老思想根深蒂固。

在民国以前,表兄妹结婚是很正常的现象。还有些人家,因家里太穷,把未成年的闺女送给别人当童养媳。

书上说近亲结婚容易生病儿或智障儿。还好,我二姑妈的两儿两女都身心健康,她的孙子孙女们也没有异常。

我写这文章并不是提倡和鼓励近亲结婚。近亲不可结婚的观念已深入我的骨髓,我认为还是没血缘关系的婚配安全得多,自在的多。

在我稍大一些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我的其他姑父都叫我爷爷奶奶为岳父岳母,只有二姑父叫我爷爷奶奶为姑父姑妈。二姑父又是奶奶娘家的人,他的父亲我记得自己是叫舅爷爷的,去世时我大概八岁左右。我就问奶奶为什么,才有了上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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