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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小别胜新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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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定义时间的长短呢?

如果人的一生有百年,那么一年的时间在这百年之中占去了百分之一,算一算,尚短,不足挂齿,因为还有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九是可以用来做更多有意义的事的。一年的时间尚且算不得长,那么半年、三个月、一个月,甚至十五天,便该是短的一眨眼就过了。

可是,这短短的两个礼拜,本该一眨眼就过去的两个礼拜,于立铭瑄而言却像是度过了几个世纪一般长久,久到他几乎以为自己就快要老去,就快要被世界遗忘了。

思念把时间变得绵长而悠远,让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都仿佛披上了回忆厚重的外衣,每一步都走得缓慢而艰难。

他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希望时钟的秒针可以走快一点,再走快一点……他甚至幼稚地想着,这个世界应该存在时光机器,可以带他去任何他想要去的时间点里面,这样,他便可以选择快进键,让时间飞到有莫施的日子里。

孤单再恼人,尚可以解忧,可思念一旦筑成墙,那个人不再,便无法摧毁。

相思若好不了……那这百年,该是如何的痛不欲生。

于是,两个礼拜后立铭瑄终于得以重新见到莫施,看见她的那一瞬间,他仿若有种恍若隔世的沧桑之感,是那种不见想念,再见更加思念的欣喜若狂,他想,他应该冲上去,给她一个紧紧的拥抱,用尽自己的全力去化解这一场短暂的离别带来的幸福快感。

他以为他仅仅是这样想,并不会这样做,因为他太了解莫施,太了解她的敏感点在哪里,若当着家人们的面甚至当着老二女朋友的面,他如此做了,只怕接下去轻则她会害羞地将头低到视线不及之地,重则,那必然是跑回房间无疑了。

他太了解她。

他也以为他太了解她。

然而,理智说服不了身体,他最终没有抵挡住心里头那股在她离开后的几个小时里就早已经满溢的思念,不顾众人看热闹的眼神,一把揽过莫施,用力地紧紧地将她揽入了怀中。

温暖真实的触感令他的一颗心踏踏实实地落了地,真好,这是真的,她终于不再是电话那端毫无温度的存在,她终于回到了他的身边,用她最真实的体温告诉他,她回来了。

此后,海角天涯,他都随她去,不愿再分离。

立铭瑄用力地抱紧莫施,不敢松手,他太害怕这一切都是一个梦境,他一放手她便会再次消失。他受够了只有工作的生活。

“施施,施施,你终于是回来了,终于……”

她不会知道,没有她的日子里,孤独随行的那种无力感,好像他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摆脱它。他刻意加快时间,试图用大量的工作去麻痹那随时都会出现的孤单,他不想有多余的空闲时间,因为他不想给它们趁虚而入的机会,那之后便会是无穷无尽的思念侵袭而来,侵蚀着他的身心,用冰凉而冷漠的语气提醒着他,她不在。

他就像是一个孤独患者每天每天都在自我拉扯。他夜夜不能眠,那种孤单如影随形,尤其是夜深人静时分,对她的思念便越甚。

思念的确是一种很玄的东西,不见的时候会想念,见到了依然想念,他恨不能将这样感受延续到地久天长,那样,他们便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爱情一定分很多种,擅于表达的人,表面看起来有七分,表达起来却是十分,其中的那三分,是思念溢于言表;不擅于表达的人,看起来有十分,表达起来却只有七分,藏起来的三分,是思念深入骨髓。

立铭瑄觉得,他两种都不是,又恰好超越了两种。他的思念太过浓烈,浓烈到他根本不曾想过去遮掩,去隐瞒,他甚至无法做到隐瞒,因为对莫施的情感已经远远冲破一切世俗的难以理解的困惑。所有人都可以看见,他见到她时洋溢在脸上的,充满在行动上的那种不顾一切。

如果他早知道有一天会爱她到如此,他只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遇到她。

而如果非得找一句话来形容他对莫施的思念,那一定是“你若不来,我怎敢老去”。

这一刻,因为莫施的回家,萦绕在立铭瑄脑海中的千万种想念都化作了最浓的安心。他只想小心翼翼地好好抱紧这份得来不易的简单快乐。

于莫施而言,被立铭瑄用力揽入怀中,切实感受到他的体温是炙热的,没有比这一瞬间更加让她感觉到幸福的时刻了,他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在历经如此多道磨难后,他们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有了最接近理想的生活。这一秒,有一股强大的信念在她的心中滋生,促使她渐渐意识到,无论接下来要经历什么,她都会用最强韧的心去捍卫她的家庭,保护好她与立铭瑄的孩子。

二人皆是百转回肠,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之中,全然忘了此刻客厅里还坐着一群看热闹的人,更加不记得,今天的主角其实应该是立铭珩与他的小女友。

阮芳自然是乐得开怀,如果没有记错,她似乎已经很久很久都不曾见过儿子如此满心欢喜的样子,如今见他与莫施的感情好的如胶似漆,她比谁都要欢喜。她一手促成的联姻,终于是开花结果了。她当然是乐见他们夫妻腻歪。

只是亲妈支持,可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装作视而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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