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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雁丘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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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有人用网子捕获了两只大雁,本来一只能逃走的,但它看到没逃走的那只被捕雁人杀死后,居然在天空上盘旋,一直没有离开。

我来的时候,发现那大雁居然一头撞死在地面上。现在大家都围着那两只大雁转,有人还说要给这两只大雁立碑了!”

“长枫,这事是真的吗,我怎么听着有些玄妙啊,不会是有人编造的吧?”

顾二相比其他人来说,要见多识广,对于江湖上的伎俩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不然他也不可能一下就看懂彩虹仙子的底细。

像齐衡,他就天真些。

那天看到明兰身披彩虹漂浮,居然信以为真,回家后兴致冲冲的和自己母亲平宁郡主说了一遍。

平宁郡主当时可是咬着牙听完,要不是看在齐衡在盛家读书,之后还要和盛家人来玩,她早就打上门来了。

“我看这很有可能是真的,书中不是说写了,万物皆有情。大雁本就有灵性,古达下聘,都是送大雁。为什么,还不是看重大雁中情啊,你说是不是,长梧。”

盛长梧见齐衡一脸兴奋,心里不由吐槽。

“你兴奋个什么劲,人家大雁都死了。就算它再有灵,它也不希望用自己的死,来换取你们心灵上的感动,毕竟在天上飞难道就不香吗!”

心里这样想,但长梧嘴上还是说:“不错,万物皆有灵。就像乌鸦反哺一样,大雁也会忠诚于自己的伴侣。这就像是孟家女哭到长城一样。”

听到这话,齐衡心里感动不已。

“长梧真是我的知音啊!”

几人很快来到水边,望着一旁堆在一起的石头,估摸着那就是那两只大雁的坟墓了。

明兰等人早就到了,现在看到长梧来了,赶忙上前。

长梧看到余老太师家的嫡长女余嫣然也在,就赶忙打招呼喊:“嫣然姐姐好~”

“长梧弟弟,你来了~”

余嫣然是那种大家闺秀,对人十分和善,但长梧看来,她的性子有些软弱过头。

用现代话来形容就是奶怂奶怂的少女。

看谁都害怕,也就长梧生的唇红齿白,又是她好闺蜜盛明兰的亲弟弟,她才敢大声讲话。

看到其他人,她总是下意识的后退,像是只受了惊的鹌鹑。

众人相互见了礼后,如兰就说:“现在大家都在为这两只死去的大雁做诗词,希望能纪念它们的爱情。”

墨兰:“是啊,不过现在庄学究等人说,虽然有些诗词写的不错,但终究还是差了些。”

齐衡眼睛一亮,不由看向长梧说:“长梧,要不你来吧!你可是诗词圣手,现在杨无端先生和苏家三子都不在此,谁也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了!”

“不,我只是个顽童,诗词也是随意写的,难登大雅之堂,这里有不少人都比我强,再说元若你诗词也不差,要不还是你来吧!”

齐衡虽然说的对,但如果盛长梧要是承认了,那别人就要说他恃才傲物了。

毕竟,刚刚那话要是承认,那不就等同于说,在座各位都是垃圾了吗。

有些事啊,只能去做,但一定不能说,也不能承认,这不叫谦虚,也不是虚伪。

这叫和光同尘。

正所谓,佳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真正绝顶聪明的人,他有能力,能做事,但不会故意显摆。

不然就不合群,一旦不合群,很多事情就做不了。

到了最后,就不能成就大事,历史上很多文人就是这样。像现在这种为大雁写诗词来歌颂爱情的小事情,盛长梧可不会去抢众人的风头。

可长梧的不愿意,却被某些人看成是江郎才尽。

邱家大郎站在一旁,听到盛长梧这话后,十分阴阳怪气的对邱三郎说:“弟弟,你知道什么叫欺世盗名吗?”

邱家是兖王家臣,之前由于盛长梧救了鄂王,坏了兖王登基大事,导致兖王还有他的家臣们一直对盛长梧怀恨在心。

虽然上次樊楼事件,最后邱三郎被兖王问责,但实际上,兖王最后还是赏赐了些珍宝送给邱家。

这算是他们做狗的赏赐!

邱家品尝到甜头后,现在看到机会,自然会再次咬人。

邱三郎:“哥哥,弟弟才疏学浅,不懂什么叫欺世盗名,你能讲一下吗?”

“呵呵~这还不简单,有些商贾人家,肚子里没学问,就去花重金去买些诗词回来,然后说这些是自家子侄写的,好夸自家孩子是神童啊。”

“哦,原来是这样啊!弟弟我算是学到了,那是不是说,如果遇到突发状况,比如有人突然让他写诗词,他就会推脱说不会,让别人以为是他谦虚,实际上是肚子里面没墨水啊!”

“对,弟弟,就是这样,这就叫欺世盗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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