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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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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提前排雷:洁党慎。

到了约好的地方,肖贝发现,这居然是一家情侣主题餐厅,这人做事不会这么没谱吧。

他虽然没有刻意掩饰过自己的性向,但也不代表他喜欢被别人指指点点的。

那人还没到,他站在门口发了条信息过去,“这是情侣餐厅?”

过了一会儿回复:“你这么快就到了?是啊,环境挺好的。”好像突然明白了他在顾虑什么,又来一条:“不过也不全是情侣,你看看,我记得有挺多学生、创客什么的也喜欢来。”

他透过玻璃看了看,发现确实不全是男女一桌的,也有很多跟朋友一起来的。他稍微放了点儿心,进去了。

里面冷气开得很足,蔷薇紫的主旋律。一进门笑容甜美的服务员就迎来上来,问道:“先生您好,请问有预约吗?”

肖贝想了想,说:“我朋友姓靳。”

“哦,靳先生的朋友,请您跟我这边来。”

肖贝被带到了一个半包围式的小包厢,左手边是木栏围起的一堆花,他观察了一下,是真花。暖黄色的灯光笼罩着他,远处还有悠扬的钢琴声传来,服务员问他:“您喝点什么吗?”

“一杯白水,谢谢。”

“好的,稍等。”服务员哒哒哒地走开了。

肖贝看了眼表,离他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还没来得及有什么想法,一抬头,就见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男生笑容四溢地朝自己走来。

他穿了一件红色的球衣,黑色未及膝的宽大短裤,头上带了一个黑色乔丹发带,露出光洁的额头,整体说不上多帅,起码没韩嘉茜发给他的照片帅,但笑起来,竟有种点亮世界的错觉。

这一看就比我小,跟高中生似的,肖贝想。

那人冲他伸出手,歪着头说:“靳康。”

肖贝也起身握了一下:“肖贝。”

靳康摘下蓝色单肩包放在一边,笑着说:“你本人看着比照片还好看。”

你本人没照片好看。肖贝说:“你也是。”

这人对自己的迟到闭口不提,可能觉得这不算个事,看他这从头到脚一身行头,像是在家费了心思的,发胶没少喷,男士香水还有点儿呛,肖贝甚至怀疑他画过眉毛。

肖贝基本可以断定长得还行是韩嘉茜把他推荐给自己的唯一理由了。

靳康边跟他聊边叫来服务员点餐,他很优雅地点了一份七分熟的牛排盖饭,鸡蛋一面煎,和一杯百利甜酒。然后把菜单递给肖贝,语气很温柔地说:“想吃什么,随便点,点你喜欢的,别怕贵,我付钱。”说完捋了一把自己被发胶定型的帅炸苍穹的头发。

肖贝惊得看了他一眼,差点儿没掩饰住自己看傻逼的眼神,忙低头看菜单。“一份西冷,全熟,再来杯这个,”他指了指菜单上的柠檬茶,“谢谢。”

服务员走了,靳康又扒拉扒拉他那头发,笑着问肖贝:“你平时健身吗?我看你这么瘦。”

“没怎么去过健身房。”他就是个子高,显得瘦,其实算正常。要是跟眼前这位的块儿比,谁都算瘦弱的。

“那你真应该多去去,健身挺好的,尤其是男人,既能保持身材,一天下来,心情也很愉悦。”

肖贝:“你这种职业的挺好,像我这种上班的,每天加班就够受的了,要是赶上周末不用加班,恨不能在家种在床上。”

靳康逗乐了,冲他眨眼说:“等哪天你不那么累的时候,来我这儿,我给你弄张卡,手把手教你,好多运动能解乏呢。”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一会儿饭就上好了。

靳康很有仪式感,一定要在餐前碰个杯,肖贝看着他装甜酒的长颈高脚杯和自己装柠檬茶的矮胖威士忌酒杯碰到一起,顿时有种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的既视感。

但很快,通过聊天,他又发现,靳康点的那些半生不熟的饭菜,不是在那儿装大尾巴狼,他浑身的肌肉得需要蛋白质来维持。还说以前再年轻点儿的时候,牛肉都只吃五分熟,鸡蛋都生嗑。

“那你牙口挺好的,五分熟的肉,能嚼烂吗?”肖贝也乐了。

“不带嚼的,”靳康笑着说,“那玩意儿,刀切都切不烂,在家用剪刀剪成一块一块的,闭眼咕咚一下,直接咽肚子里去。”

“哈哈哈。”

一顿饭,肖贝吃得还挺愉快,这个靳康没有先前感觉的那种钢铁般的不适感,相反还挺幽默,只是这种幽默还偶尔透着点智障。

他给肖贝讲他小时候大言不惭地说:“我要么就不死,要么就为国家而死。”然后被妈妈骂:“那你不就活成王八了?!”

还讲上高中时,为了在喜欢的男生面前证明自己不是弯的,用草稿本背面写了本小说,《少妇白洁》,还在全班风靡一时。最后毕业时还是把那个男生搞到了手。

饭吃得不错,最后靳康打车把他送回家,还很止乎礼地停在楼下,又说了两句话就走了。

回到家,肖贝换上睡衣,冲了把脸,点了根烟来到阳台,想了想近两年的事。

他从小到大桃花几乎没断过,小时候图新鲜,也爱玩儿,朋友少了,就拿男朋友来补,至少有个人能说说话,能嘘寒问暖一下,不管有几分真心。

可活得越长,他对自己认识得也就越深。自己长了一副桃花相,看上去好像温软可欺,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人。

从没爹亲没娘爱的福利院出来,没人能让他天真善良。上学时虽然个子高,但长得瘦,被一群人欺负过两次,知道了你越露怯,别人越喜欢变本加厉地欺负你的道理。

再一次时,他把人往监控看不到的墙角领。

一个男生凑过来时,他突然伸出一拳狠狠揍在那人鼻子上,趁他疼得回不过劲时猛踹一脚,那男生向后倒得四脚朝天。别人反应过来,顾不得惊讶,便一窝蜂地围了上去。

肖贝拿出背在身后的板砖,抡圆了扣在一个人脑袋上,又一脚踹开另一个□□头狂风暴雨般落在那人脸上,这时有人从身后抱住他往后拖,又有一人从前方窜上来,他脸上挨了两拳,口腔里漫开一股血腥味,紧接着他借着后方人的力,把身体腾空当胸一脚把那人蹬在地上,落地后反手就是一胳膊肘狠狠戳在身后人的腰眼上,那人“嗷”的一声松开了他,疼得直抽气。

一对五,从此他在校园一战成名,再也没人敢找他麻烦。

但拉帮结派,请他当老大,这个那个的闲事,倒是不少,他虽然没怎么理过,但偶尔也会跟他们一块儿出去玩,毕竟还有点儿热乎气能沾,抽烟喝酒也是那时候学会的。一直到高考,他可是好好中二了一段时间。

上了大学,第一个阶层就划出来了,他跟那些人分道扬镳。摇身一变,又是个正经人了。只有晚上在酒吧打工,把自己融入黑暗时,他那阴暗的一面才又会悄然滋长。

他在大三时,正经谈了个男朋友,但这其实是在分手以后,他才定义为“正经”的。

那人叫谭月,是他们系的系草,处世温润,为人正派,一副明月清风之姿,放金庸小说里,那就是段誉的存在。瞎了眼看上肖贝,肖贝也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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