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易行难。
何况是十几年如一日,压抑自己本性,一心求治,那更是难上加难。
立大志愿,下大决心,想证明自己,要做历史明君的李世民,依然有三分土性。
从善如流,也有一个渐变的过程。
魏征满怀向往,举了三个事例,让李世民陷入深思。
第一是李世民即位之初的元律师事件。
当时元律师已被判处死刑,但孙伏伽进谏说:“法不至此,无容滥加酷罚。”
仅仅因为这几句话,一道进言,李世民就赐给孙伏伽一座价值百万的庄园,那座庄园的主人,原来属于李世民的女儿兰陵公主。
这当然是重赏。
很快就有人眼红,奏章立即雪片般飞向李世民,“所言乃常事,而所赏太厚。”
李世民并不责怪,而是将自己真实的意图说了出来,他满怀憧憬地说道:“我即位来,未有谏者,所以赏之。”
这是效仿商鞅立木为信,也是隗千金买马骨,想引导群臣进谏,以开风气之先。
在贞观初年,李世民刚登基,百废待兴,百规待立的环境之下,这是必要的非常手法。
“导人以谏”的效果是明显而巨大,进谏名臣魏征,也横空出世。
在这一个时间阶段,李世民的心态更多还处于秦王的阶段,还是那个年轻气盛,不服就干,一心为国为民,建功立业的创业心态。
世易时移,李世民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
就进入了“悦而从谏”的阶段。
这就是着名的柳雄妄加资历事件。
当时要进仕途,大体有二种途径,一是讲出身,二是凭自己真正的本事。
本事摆在台面上,几斤几两,一目了然。
蛤一些很有上进之心的人,想走个捷径,攀附一个高门,或伪造资历,让自己的身份镀层金漆,瞬间身价百倍。
这是一种陋习,但当时上至帝王,下达平民百姓,镀金以求名,全都在干这件事,朝野之间,早就习以为常,甚至成为一个公开的潜规则。
有一个徐州司户叫做柳雄,在这件事情上,撞到了李世民的枪口之上。
他不是在自己祖上的资质作假,而是将自己在隋朝的官阶虚报上浮了几级,在论资排辈的官场,这显然阻碍了别人上升的路。
他被竞争对手检举告发了。
事情动达天听,但当时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在法不责众之下,李世民下了一个命令,柳雄自首就可以免罪。
但这件事情非常吊诡。
柳雄竟然坚称自己的履历是真实可靠有效的,争执不下,就只能让专业的官员去勘核。
证据确凿,结论明确,柳雄确实作假了。
李世民大怒,这摆明了是欺君,若不严惩,何以立威立信,何以治国理天下?
李世民指示主审的官员,立即判处柳雄死刑。
但他走错了一个程序,这个案子,竟然辗转落到了大理寺少卿戴胄的手上。
戴胄是国士。
他本性忠贞,晓习法律,又敢直言,在贞观一朝,颇有直臣之誉。
根据法律规定,他认为柳雄罪不致死,只能定一个流放的罪名。
戴胄上书,不同意死刑。
案子已成定案,皇帝金口玉言,现在要翻盘,这让李世民下不了台。
他语带威胁地对戴胄说:“朕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流(流放),是示天下以不信。卿欲卖狱乎?”
这句话说得非常重,直指戴胄处事不公,并且逆触龙鳞,分分钟可能大祸临头。
戴胄顶住了压力,他不卑不亢地说:“陛下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司所,臣不敢亏法。”
李世民心中老大不高兴,语气不善地说:“卿自守法,而令我失信邪?”
戴胄虽然刚直,却并非不通人情世故,他也不负判事无冤滥,言如泉涌之美誉,讲出了一番让李世民可以下台阶的话,他抛出了一个“大信”和“小忿”的问题。
戴胄语气坚定地说道:“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若顺忿违信,臣窃为陛下耻之。”
李世民感受到戴胄的坚硬,只有就坡下驴,当面赞扬戴胄说:“但能为我如此守法,岂畏滥有诛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