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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帮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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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土匪的日子,远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那种生活,每天吃香的喝辣的。

对王阿奴来说,和坐牢比起来,在物质生活方面,其实并没有太大差距,衣服依旧是破破烂烂,吃的方面,仅仅勉强糊口而已,住的地方,也是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山洞里。

唯一的区别,就是在行动上相对自由,能到处走动走动,不像坐牢的时候,只能在房间里那个狭小的地方踱步。

王阿奴发现自己的确有一定的语言天赋,其实此地距离他生长的地方已经比较远了,方言差距很大,但是自己很快就可以完全听懂他们说话了。

虽然还是不会说。

大姑姑当时留下他的理由是,他是医师,识字,但是这个特长,在这里似乎并没有任何发挥的空间,因为用不上。

不过依旧会有很多人会找他瞧病,他也只能大概看看,说一些注意事项,因为没药。

白天的时候,二当家会带领几个人在舞枪弄棒的操练,其他的人,要么躺在那看热闹,要么在山里四处溜达,看看能不能搞到什么动物,这样就可以打一顿牙祭改善改善伙食了。

好在山上还比较讲规矩,并不是太排外,唯一特殊的是,就是在站岗巡哨方面,他和那个姓许的少年,被安排在夜里面的时候多一些。

偶尔和那个姓许的少年说上几句话,他还是那么木讷,短时期内家庭的剧烈变故,给他带来的冲击,看来一时半会依旧难以消化。

因为需要瞧病,王阿奴可以和很多人接触,了解到的信息自然多一些,花了足足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大概搞清楚山上这伙人的关系。

就这一共几十号人的队伍,竟然还分为三个派别。

最大的派别,是大姑姑这群人,因为她的队伍里,有十多个本家侄儿,都叫他姑姑,所以其他人也跟着叫姑姑,区别在于前面加了个“大”字以示尊重。

后来她的本家宗亲,又带了十几个人前来投奔,他们这派人最多,而且互相有血缘和乡谊关系,心齐。

人多力量就大,自然是势力最大的一伙,大姑姑就是名义上的老大。

一个女人为什么做土匪?王阿奴没有摸清楚原因,大姑姑这边的人,有个共同的特征,是话很少。

倒是对其他两个当家,稍微有了些了解。

二当家,大名叫顾有福,名字叫有福,真是叫啥缺啥,实际上可没什么福气。上山前的身份是部曲,也就是地主家的奴隶,这是人口普查时都不算进去的一群人,连个正式户口都没有,地位约等于会说人话的牛马。

从小就没了爹妈,孤儿。

快二十的时候,好不容易说了个亲事,女方是给地主家做女红的,也是个苦出身,和顾有福倒是“门当户对”。

本来以为,结了婚,生几个小孩,继续给地主家干活,就这么过一辈子了。

谁知道结婚前一天,地主家那唯一的儿子,不知道为什么突发奇想,喝了点酒,就把顾有福的未婚妻拉了过去,先让她陪自己睡了一觉,说是要尝尝鲜。

半夜时分,顾有福那还没正式过门的老婆,就投了河。

第二天,本来是成亲之日,但是一大清早,顾有福见到自己的老婆,已经直挺挺的躺在了门板上。

晓得事情的过程后,他跑去告官,反而被收了贿的里正,以奴婢告主子是违法为理由,狠狠的打了四十大板。

送到家里后,地主和他老婆这两个人,看顾有福这个奴隶,竟然敢去告自己的宝贝儿子,自然不会放过他,又以他作为奴隶状告主子为借口,给他上了家里私刑。

地主和他儿子,原来打算把顾有福的双腿给砍了,让他一辈子都不能走路,同时也给其他奴隶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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