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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寻找金角巨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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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杀了血妖天狼后,苏阳发现他早已出了华夏国境,甚至都不在亚洲境内,而是来到了北美洲。

行星级的速度轻易可以达到音速,两者一追一逃,不知不觉就跑出了这么远。

途中,血妖天狼曾经想将苏阳引到其它王级怪兽的领地,两者一起围攻苏阳。

那是一头熊类的王级怪兽,名为黄金熊王,一身金色的皮毛着起来还很帅气。

它是北极熊与棕熊杂交的后代,继承了双方的优点,现在已经单独发展成一个种群。

熊类的领地意识很强,发现有外来者入侵自己的领地,第一时间就冲了出来。

一眼就看到血妖天狼在前面狼狈逃跑,一架智能战机在后面紧追不舍,而且前者明显还受了伤。

黄金熊王发出一声怒吼,迎着血妖天狼就赶过去。

看到黄金熊王朝自己奔来时,血妖天狼一直悬着心稍微放松了点。

这个一直追着它不放的人类确实厉害,自己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

但是现在已方有了两个王级怪兽,即使自己现在受了伤,发挥不出完整的战力。

不过二打一的情况下,保命还是不成问题的。

如果这个人类继续纠缠,到时候引来更多的王级怪兽,说不定能将他杀死在这里。

据说实力越强的人类,血肉的滋味就越鲜美,至今它还没杀死过一个同层次的人类强者。

就在血妖天狼幻想着怎样杀死苏阳,并食其血肉之时。

黄金熊王突然一转身,从它旁边飞驰而过,很快就在后方越跑越远。

血妖天狼就算想去追赶也来不及了。

在众人的印象里熊一直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具体代表,给人的感觉就是憨憨傻傻的。

但实际上態的智商一点也不低,特别是进化成王级怪兽后,智力甚至比普通人类还高。

当它看到受伤的血妖天狼被一架人类战机追得走投无路时,它就知道自己肯定也不是这个人类的对手。

即使联手将人类赶走,自己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于是假装前来营救,实则趁其不备,溜之大吉。

至于怪兽之间的守望相助,一致针对人类,那是想都不要想的。

虽然地球上现在有了怪兽皇者,但都在海域当中。

而且皇级怪兽尽管实力更强,却无法对王级怪兽形成压倒性的优势。

打败容易杀死难,这就导致地球上的怪兽至今还是一盘散沙。

除了发动灾难级兽潮时,会有多只王级怪兽集体出现,而且还是各自行动。

其余时间它们都是各过各的。

并且怪兽之间的内斗更严重,比同人类战斗残酷的多。

它们一向信奉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很多种群之间往往是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天敌关系。

虽然进化成了王级怪兽有了智慧,但是刻在基因中的兽性是没有办法一下子消除的。

想让它冒着受伤的风险击救关系不大的血妖天狼是不可能的。

而且万一在它与人类拼命的时候,血妖天狼趁机逃走了,把它留下来独自面对人类。

到时候死的可能就是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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