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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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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当初之所以和解,其原因在于两个巧合——

一是,两个人都是学法律的。

当初骂战时,两人边骂,私底下边搜集着证据,准备必要时,给对方一点颜色瞧瞧。

但是以有心算有心,双方很快就发觉情况不对。

于是,在一方问出“你懂法律?”后,另一方也知道了“你竟然也懂法律!”。

这是其一。

其二是,两位“大律师”都因为没人找他们进行法律援助而当起了自由撰稿人,并且因缘际会之下,两人都去写了网文,而且还都……

扑街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不打不相识。

加上一个在福建,另一个在距离福建不远的广东,于是话很投机的两人可谓是相见恨晚,不久后便决定面基。

面基过后,两人的关系更上一层楼?

他们便打算合伙出一本以“张三”为主角的无限流小说。

简单来说,就是两人共用一个账号,预先设定好发展路线,然后一人写一副本,接着再进行拼接。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插嘴问了一句:

“这样做不违法吗?而且,这能成吗?”

阿富汗听完理都没理我。

“我只是在通知你,我现在要单飞和人双宿而已,并不需要你来提醒我。”

说完这话,阿富汗就挂了电话。

得。

出了点小名的巴贡都没走,反倒是连续扑街的阿富汗跟人跑了。

不过,这样也好。

少了他,我们又能过两人世界了。

当然了,他们也能过二人世界了。

我随后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巴贡。

巴贡听完后没什么表示,只是让我把那个群给解散了。

我想着那群留着的确也没什么价值了,便把它解散了。

现在社会,退出一个群,往往就是一段新的人生。

而加入一个新群,往往是另一段人生的开始。

也就是在那天,巴贡说她被人邀请进了一个新群。

那群是个纸媒主编建的,里面有许多常驻的作家。

我听完,为巴贡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有淡淡的失落。

我开始想,我是不是该另找副业了。

为此,我随后去了一趟忠镇宫。

中国人历来有见神拜神,见佛拜佛的习惯。

我并不知道忠镇宫里的神明主管什么,但这并不妨碍我向祂进行“拜拜”。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点,那就是我的宗教信仰是“无”。

也就是说,我其实是一名无神论者。

但是当我彷徨无助时,我也会鬼使神差地去“掷筊”。

所谓的掷筊,乃是人与神灵沟通请示的一种方式。

而筊,则是一种占具。

它的材质一般都是木头做的,制成两面新月的形状,外突而内平,杯筊外突的一面为阴,内平的一面称为阳。

身为一个闽南人,耳濡目染之下,我对“掷筊”可以说并不陌生。

但我并没有先焚香请神,并拿着杯筊在香炉上绕三圈,再跪在神前,说出自己的姓名和请示的事情,请神给我作指示。

我只是简单躬身,用双手将筊拿在胸前,然后闭眼,开始默念。

第一次,我问神明,我是不是应该放弃。

抛掷结果为两面平,也就是二阳面,俗称为笑杯。

这表示神佛主意未定,说明不清,或者需再努力的意思。

我看着这结果,心有波动。

掷筊一般以连续掷三次为准确,如果没有连续掷出三次同样的结果,则要再次请示。

但我并没有再掷。

【因为当我看见结果时,我心里的那个“神”,已经通过情绪告诉了我,藏在我内心深处的,那个我真正想要的答案。】

我要的,从来不是神的指示。

祂说可,我如果愿,那便是慰藉。

祂说不可,我如果愿,那我便当祂不存在。

我只是想知道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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