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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不羁夜(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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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子怪鼻血登时就喷了出来,捂着脸又哭又笑,“哎哟哎哟”地痛呼起来。

“你就不怕一拳给人打死。”谈平飞说道。

理论上来说,闻命自从吸收了彘兽的魂力之后,一拳起码能打出一千斤。

并且,经过七次锻骨之后,骨骼的硬度和韧性都大大提升。此时让他击穿5厘米厚的木板,腕骨和臂骨都不会受到丝毫影响。

所以,他当然是控制着力道的,不然一拳干死一个夹子怪,根本不在话下。

闻命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心底有些无语道:“你们这成人礼真就是字面意思呗。”

“什么意思?”

显然,谈平飞没听懂。

闻命赖得多解释,好奇问道:“话说,这么搞,不是引人犯罪吗?”

这次谈平飞明白了,“都说了这是催情粉,不是春药,真要有人把持不住,隔壁就是寮街。”

闻命心底直呼好家伙,“这怕不是黑市的连锁行业吧?!”

“那倒不是。还记得之前跟你说过的那个历史遗留问题吧,不羁夜的由来,跟那个也有关系。”

“哦?怎么说?”

“这得从游民是怎么来的说起...”

“长话短说,谢谢。”

“咳咳~好吧。”

简单来说,就是千年前那场大战时期,有人逃往深山老林里避祸,还有一些偏远地带的幸存者,害怕外边已经被凶兽霸占,索性就躲在山里不出去。

这一避就避了好几代,数百年过去,人族生息繁衍越来越兴旺。九大主城傲立而起,开始在山野间建立防线,将游民从山脉间驱赶出去。

有的像陈仲达祖辈一样被送往就近的坊镇,有的则被氏族带走成为丁奴。也有一些脑子特别活的,在被送往坊镇或主城的路上,趁守卫不注意跑了。

逃跑的游民,又分成两股。

身体素质强悍且胆子大的,干起了拦路抢劫的勾当。发展到现在,这股力量已经颇具规模。这些人自称荒野镖客,而主城人和镇民则称其为流匪。

本事不大、相对来说更朴实的则跑到集市干起了苦力活。久而久之,就在集市扎下根。

这些游民虽然已经脱离山野,进入集市生活,开始学认字,但骨子里还保留着‘多生多养’这种最原始的观念。

刚开始,来自主城或坊镇的生意人,还笑话游民跟猪猡一样。然而,不到两百年,集市就被游民后代包圆了。

闻命懂了。

人口是第一生产力,人口也是立国之本。

科技还不发达的时代,耕地、栽种、纺织都得靠人。

冷兵器时期的战争,更是得靠人命去堆。

这是个无比残酷的事实。

虽然历史上有以少胜多的着名战役,但更多战争其实还是多数碾压少数。人们之所以对以少胜多津津乐道,不正是因为其鲜少而独特,并能激发人们的热血吗。

有史料记载,越王勾践为了鼓励老百姓多生娃,还制订了一系列政策,规定青少年男子不能娶年纪比较大的女人,也不许年老者娶年轻姑娘。如果女孩过17岁还没出阁,那家还得缴纳罚款,甚至坐牢。

总之,就是想尽办法将生育资源最大化、最优化。

所以,一年生一个娃的游民们,靠着无比强大的生育优势,不声不响地以人口基数霸占了集市的劳动力工作。

随后,又因为吃苦耐劳,积攒了足够的资本后,开始打起翻身仗。近千年过去,当初苦哈哈的游民后代,如今已经撑起了集市的半边天。

这些游民们不忘先辈的告诫,崇尚早婚早育,只要到了十六周岁,就可以嫁娶生子。

先辈们是围着篝火对个山歌,看对眼当夜就可以该干什么干什么。

而后代们入乡随了一半俗,将自己对山歌挑伴侣的传统与各大主城流行的成人礼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火乐夜。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游客,被这种特别的习俗吸引过来后,火乐夜渐渐被人们改称为不羁夜。

恐怕,游民的先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那最质朴的观念,在千年后竟然会成为集市的大Ip。

各大主城的游客,不远千里慕名而来,只为了奔赴一场迷醉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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