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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写小说的本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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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吉他,是你的吗?”

公孙瑾看向面前的女孩,轻声问道。

“嗯,是我的。”

钟苓子说话时,那冷淡的语气同他如出一辙。

“抱歉,未经允许用了你的乐器。”

钟苓子没有回应,只是端详着他的眉眼,还有眉心的那一点朱砂。

“我可以,用它唱一首歌吗?”

公孙瑾犹豫了一会儿,对她说道。

钟苓子下意识地看向付玉娇。

“我没意见,只是接下来登台演出的是你。”

付玉娇说着,也略微有些期待。

“让他唱吧,正好我今天嗓子不是很舒服。”

钟苓子的声音清冷,非常好听。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抱着这把吉他朝着前台走去。

这时候他竟然没有怯场也没有害怕。

原身明明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这具身体的细胞,还没有割舍掉对音符和舞台的渴望。

每一步临近舞台,他都会感受到,原身的灵魂似乎没有走远。

他正在将它的梦想,一点一点的托付给他。

此刻,公孙瑾站在舞台的中央,觉得自己不是孤身一人的。

聚光灯下是那么明亮,操场上人山人海,少年少女们齐齐看着他。

“这个小哥哥好好看。”

“真的唉,好好看。”

有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拿出了手机对准了他录像。

“这首歌,也想唱给你听啊。”

公孙瑾低语着,精致却木然得像人偶一样的脸,难得地有了一丝温度,眸中凛然的冷意也悄然融化。

他拨动琴弦,轻灵舒缓的前奏悠悠响起。

没有其他的伴奏,只有单调的吉他声,还有少年清冽的歌声。

舞台后面,钟苓子也期待着,他会唱哪一首歌。

林辉和欧阳瑞也对他翘首以盼。

曹旭也紧紧盯着舞台上的公孙瑾,咬紧了后槽牙,手腕在忍不住发抖。

付玉娇眸中的情绪很微妙,难以用语言表诉。

图书馆门口,王雪彤抱着书本走了出来,面带笑意。

“今天谢谢你了,你的英语很不错。”

唐福林走在她的身旁,目光躲闪着不敢去看他,自顾自地傻笑着。

“也没有很好,一般吧。”

两人慢慢走着,道路两旁路灯的光芒熹微又暧昧。

“你接下来去哪?直接回宿舍吗?”

唐福林鼓起勇气问道。

“我想去操场上走走,那边挺热闹的。”

王雪彤说着,将一侧的头发挽到耳后,耳朵上的耳钉闪闪发光。

路灯的光照在她的侧脸上,纤细的眼睫在脸上投下分明可数的剪影。

唐福林看着她的侧颜,只觉得那剪影的轮廓太好看。

耳朵上红色的耳钉好看,飞斜的柳叶眉好看。

卷起的眼睫、高挺的鼻梁、还有嫣红的嘴唇,哪里都好看。

唐福林想说些什么夸她两句,但一时间词穷,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王雪彤侧目看向他,微笑着道:“怎么了?要这样看着我?”

唐福林涨红了脸,赶忙移开眼神,但还是忍不住往她那里瞟。

一对视上她那笑起来时眯着的丹凤眼,心就跳得厉害。

那颗不安分的心砰砰的声音,连他自己的耳朵都听得见。

“我漂亮吗?”

王雪彤快速眨了眨眼,既有青春期少女的俏皮,又有成熟女人的性感。

那张媚态天成的脸,一脸浮现在微茫苍白的光里,一半摇曳在阴影里。

“漂亮!像仙女一样!”

唐福林连连点头,说得无比认真。

“噗嗤~你真可爱。”

王雪彤轻掩着嘴,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爱……

唐福林脑子里被这个两个字占据得满满的,再无他物。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这个穷人家的自卑孩子,在有生以来的十八年里,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

像是封闭起来的幽谷猛然敞开,呼啸着的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进来。

那风生息不绝,让他的灵魂颤栗。

很满足,很惶恐。

欢天喜地,患得患失。

两人一直走到了操场的跑道上,风中传来了轻灵的吉他声。

很好听,是王雪彤没有听过的歌。

那歌有些伤感,想来是写告别的。

“这歌真好听,你听过吗?”

王雪彤轻声问道,下意识地看向那舞台上的少年。

“不知道,我没有听过。”

唐福林目光有些痴迷。

有些曲子,总是让他听一遍就喜欢得不得了。

也许那些歌本身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他身边的人。

操场跑道上有穿着运动裤的男孩坚持着夜跑,也有女孩挽着闺蜜的手在散步。

“为什么非要来这里?这里有什么好玩的?”

庄晓梦耷拉着眼皮,沿着跑道慢慢走着,百无聊赖。

“欧阳瑞说操场上很好玩,新生晚会特别热闹。”

刘婷说着,走路蹦蹦跳跳,活力满满。

“我不觉得热闹有什么好的。”

庄晓梦慵懒地道,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热闹都是别人的,我什么也没有。”

等说完了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这是那本《开到荼靡花事了》里男主的话。

“这是世子的话!”

刘婷笑吟吟地道。

“嗯,我挺喜欢的。”

操场上有风,庄晓梦将下巴缩在了衣领里。

她喜欢安静,一直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

“人呐,安静久了会生病了,总归是需要一点烟火气的。”

“我们又不是神仙,对吧?”

刘婷看着操场上人头攒动,心情莫名变得开朗。

庄晓梦对此不置可否,正当她走着,晚间响起了吉他声。

很好听。

或许是有些词不达意,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总之,听到那曲子的一瞬间就是觉得好听。

她抬起头,试着看向那舞台上的人。

少年的长相很干净,像是冬季了无痕迹的细雪。

声音也是干净的,平淡又略显伤感,没有用花哨的高音炫技,像是一杯清酒。

感情也恰到好处,没有用力过猛的感觉。

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流量至上,娱乐至死。

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声音了。

庄晓梦就这样停了下来,没有动。

她的世界安静下来,只剩下他的歌声。

刘婷也很认真地听着,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大雾。

观众席上,一对情侣正聊得亲热。

“我把眼睛蒙上,你……你可以亲我了。”

女孩子俏脸绯红,羞怯地道。

过了一会儿,见一旁的男友没有反应,于是生了闷气,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别闹,听歌呢。”

男生微微蹙眉,听着舞台上歌手的演唱,一脸沉醉。

女孩正欲发作,但听到了那空灵的声音之后,一时间竟然也忘记了生气。

舞台后面,欧阳瑞听着那首粤语歌,激动得涨红了脸,感到前所未有的亲切。

其他人脸上的表情也格外精彩。

林辉是惊讶,付玉娇是复杂,曹旭则脸色苍白。

钟苓子脸上倒是没什么表情,只是一直默默地看着他。

“当某天,雨点轻敲你窗,当风声吹动伱构想。”

“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公孙瑾唱完,微微欠身鞠躬,然后回到了后台。

台下掌声雷动,爆发出阵阵欢呼。

“这首歌好好听。”

“我之前没听过。”

“那首歌叫什么名字?你听过吗?”

“没有,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听过。”

“求歌名!”

“哪位好心人告知一下歌名,还有哪个男生叫什么名字,哪个专业的?”

舞台后面,公孙瑾见众人一脸错愕,也没有回应,只是将吉他还给了钟苓子。

钟苓子接过吉他,轻声问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你很喜欢?”

公孙瑾反问道。

“嗯,喜欢。”

钟苓子一脸认真。

“千千阕歌。”

“千千……阕歌?”

钟苓子有些不解,细细思索着。

“阕是量词,意思是首,千千阕歌,就是指千万首歌,很多首歌的意思。”

“来日纵使有千万首歌,也比不上你陪我唱的这一刻。”

“来日纵使再多人陪我,都不比你陪我的这段时光。”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公孙瑾说完,付玉娇看向他的眼睛像是发着光。

林辉的眼神满是欣赏和错愕,像是一瞬间想到了很多。

曹旭看着自己手里的吉他,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欧阳瑞则激动不已,眼眶泛着热泪。

听着他唱这首歌,就是很感动。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钟苓子低声念了一遍,眼里像是有小小的星辰若隐若现。

“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她看向公孙瑾,眼里有些许茫然。

公孙瑾没有回应,但众人心里都默认了就是他写的歌。

其实公孙瑾想告诉她,这不是他写的歌,但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千千阕歌》是“公主”陈慧娴演唱的经典粤语歌曲,当年红极一时,大街小巷都能听到。

这首歌由马饲野康二作曲,林振强填词,卢东尼编曲。

起初传入内地的时候将阕误写作阙,所以也有《千千阙歌》的名字。

其实真名应该是《千千阕歌》。

这首歌和梅艳芳的《夕阳之歌》用的是同一首曲子,发行时间只差了一天。

天不遂人愿,尽管《千千阕歌》在销量上远远胜出,但是那一届金曲奖还是给了《夕阳之歌》。

陈慧娴也在“千夕之争”后暂离歌坛,出国留学。

迎新晚会结束后,回宿舍的路上。

钟苓子脑海中一直回响着公孙瑾说过的话,唱过的歌,还有那张好看的脸。

她看着身后背着的吉他,思绪有些乱。

“你这是,怎么了?”

……

“你粤语唱的好好啊!”

“我之前都没听过这么好的歌。”

欧阳瑞神情激动,在公孙瑾身边说个不停。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你要不考虑一下,去当歌手吧。”

“我是认真的。”

“你这条件不去唱歌,太浪费了。”

“以后再说吧。”

公孙瑾搪塞道。

今天只是小试牛刀而已,但原身展现出来的音乐天赋,着实出乎他的意料了。

“那个付玉娇问我想要你的联系方式,你想给吗?”

林辉说着,一脸平静。

“帮我拒绝吧。”

公孙瑾没有任何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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