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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9: Lancaster Bros(兰开斯特兄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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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想你搞错了,马德兰是这个长发飘飘小子他老爸的名字,我们啥节目也不做,就是普通来旅游的。”我挺喜欢这个胖子,天性热情豁达。而瘦子虽然有些书呆子气,但人比较单纯。一番介绍后,我情绪松弛下来,拉着他们就地坐在台阶上,将自己怎么会跑来废宅的缘故简略说了一遍。

“哦,有意思,那么说你们是来拿包?东西找回来了吗?”马洛扶着脑袋,不解地问:“可为什么你老爸马德兰的帽子会在破屋里?人还在楼里?”

“不,就我们俩,这是无意中发现的。”Alex取下帽子,给他们看帽沿上的霉斑,说:“东西被搁在屋里有些时候了,他就是个土木工程师,对神鬼灵异不感兴趣。”

“工程师来这里干嘛?这座废宅出名的就是灵异话题嘛。”范斯团着手,迷惑地看着我,似乎我脸上写着答案。

是啊,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这法国小青年种种行为如此诡异隐晦,并且开始学会撒谎,如果还打算继续做兄弟,他起码得将真相原原本本告诉我。想到此,我撇开两人,用眼神逼视着Alex,要他做出解释。

“好吧好吧,”他被我灼热的目光盯得垂下眼去,清了清嗓子,哀叹起来:“我原本就不打算瞒你,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就被揭穿,也许天生不是个撒谎的料。我知道此刻你心中满是疑问,但是,我不知道该从哪说起。”

“慢慢说,不急,咱们有的是时间。”身边的两人也被吸引,让他想到啥就说啥,不必顾忌他们。

于是通过Alex抑扬顿挫的语调,一个新版本从嘴里缓缓道出。

真要说这件事有什么颠覆性的变化?其实也没有,新的内容应该是他在储藏仓库翻到物品后发生的。本子里记载了当初所有同伴的联系方式,除了豚鼠伯伯德纳迪外,还有两人住在美国。一个化名叫加弗洛契(Gavroche),居住地在芝加哥;另一个化名叫恩佐拉(Enjoras),住在杰克逊维尔。他拨打两人电话,号码都是空号,于是决定动身前往。伊利诺伊远在天边,可佛州并不遥远,打定主意后Alex第二天出发,坐了几小时旅游大巴来到娱乐之都。通过一番打听,他找到了本子上记录的地址,那确实是恩佐拉的家,可惜的是,这人和他老爸一样,失踪了近10年。她丈夫不论电台寻人、电视发广告、牛奶盒上贴启事、找私人干探暗访,该想到的都想到,费尽精力也毫无收获。谁也不知她去了哪里。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男人化名的,却是个女性,而女性化名的,有些却是男人。感觉可能是当初这群大伯大婶们在分配名字时随便抓阄,拿到哪个算哪个。

听闻马德兰的儿子登门拜访,这家丈夫大吃一惊,还以为终于把老婆盼回来了,可交谈下来却很失望,眼前的Alex所知所闻并不比自己更多。所以在问他要过本子查阅研究时,提起这么一档子事。

他老婆也是个工程师,马德兰是他们的头,这支队伍总共17人。最后一次通话时,他老婆说自己在俄国的阿斯特拉罕,他们正打算去里海的某个角落。

“去里海干嘛?勘探石油?那里什么都没有啊。。。”范斯听得津津有味,不由脱口而出,当发现自己冒昧了,立即用手捂住嘴,示意Alex继续说下去。

之后不久,队伍里有一人退出,那就是豚鼠伯伯,这家丈夫也曾去威克斯堡询问他,德纳迪确认队伍是到过阿斯特拉罕,还打算雇船前往里海一座不知名小岛,可他的旧症复发,不再适合长途跋涉,所以被其他人投票开除,就这样回了美国老家。

“我觉得工程师头衔可能是个幌子,你怎么看?”马洛拍了拍范斯肩头,莫名其妙地笑了,当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致歉起来:“这个真的很奇妙,如果不是干间谍,那么就是带着其他使命。一般这种事不太可能是简单的公务。你自己也说,所有能查的记录上根本没他这个人,那么,多数是替政府干活。”

“我是在向他解释,跟你们有什么关系?”Alex白了他们一眼,问我要过一支烟,点燃后吞云吐雾。

我有种直觉,眼前的两人说话挺别扭,似乎有意在表达另一种内容,但不知因何缘由不打算细说。

豚鼠德纳迪描述自己脱队后就和老友们失去联系,没准他犯病是假,心生恐惧才是真,总之不管真相如何,临走前马德兰托他代为照顾儿子,直至等他回来。可惜他们一去不返,从此石沉大海,再没了消息。Alex失望到极点,在外逗留散心,有天逛的累了,就宿在当地MotelInn(旅店)。奔忙了几天什么讯息也没摸到,唯有再走一次伊利诺伊。他感到自己整个人疲乏极了,头一碰枕头就熟睡过去。

而在睡梦中,却发生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他梦见有个看不清模样的人,一直在对他耳语,黑影说真要找寻马德兰踪迹倒也不难,可以去北卡606公路旁,一栋孤山荒弃多年的老房子试试,马德兰曾到过,就在不久前的五月中旬,他留下只黑色的双肩包在那里。不过此程凶险无比,光他一个去可能难以有所斩获,必须要把我带上。

醒来后他觉得匪夷所思,以为自己神经分裂了。可隔了一天同样是睡觉,影子再次出现,又说了一遍。就这样连续三天都是同一个梦,他这才重视起来。梦里人提到了我,他不明其意感到很突兀。所以回到纳什维尔后,便借口猎野兔打算带我到北卡来试试,看看能找到什么线索。如果仍是一无所获,那么他打算去次芝加哥。当然,得等他拿到工钱后。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吕库古废宅,他发现了茶花打火机,更惊喜的是,我确实具备常人所没有的天赋,因此Alex越发相信梦境黑影所说的话,打算往后再寻机会告诉我这则天方夜谭般的怪事。

这便是他九天里的所有经历。

“我是喜好打听,但你也不能利用这点丢出顶帽子在房里,故意勾起我兴致好为你找到双肩包?”

“我绝没有预先丢一顶帽子,甚至我都不知道这是我爸的东西。”Alex指天发誓,神情严肃地说:“如果说清你铁定愿意帮手,没必要这么做,你要相信我。”

“这顶破帽子当真不是你故意做局的?”我看着脸红耳赤的他,故作恼怒姿态道:“但连续两个版本,天壤地别的内容,让我怎么信你?”

“嘿,哥们,我相信。”范斯在一旁忍了半天,开口问道:“那个黑影是男是女?我知道你看不清,但嗓音总能分辨吧。”

“问题怪就怪在这里,我不论怎么回忆,还是分辨不出性别,只记得内容。”Alex想了又想,无奈地一摊手。

“这就对喽,你不记得,哪怕你现在睡着再听一遍也还是辨不出。知道为什么会有个黑影在梦里对你说话?那可不是做梦,更不是什么神鬼超自然现象,这叫梦呓低语者,不是寻常人能轻易办到的。”范斯得意起来,对边上瘦子一挤眼,说:“所以啊,别当我们是吃饱了撑得,研究灵异爱好灵异也是门学问。”

“老范,给他们说说。”马洛想起之前我们不屑的表情,顿时扬眉吐气起来。

“什么东西?还有专业名称哪?”我和Alex瞪大了眼,吃惊地望着他俩。

“嘿嘿,所谓梦呓低语者,是指某种能轻松操纵别人梦境的人,你那晚住旅社,这个人在半夜进过你屋子,并且平躺在你身旁,对着耳朵不断重复自己想说的话,就这样,变成一种讯息,让你醒来后不易忘记。众所周知,人根本记不住梦里的事与物,大脑接收到微弱信息,梦醒后一晃而过,除非是立即写下,不然十分钟就忘得一干二净。”范斯打开笔记本,查找网页,指着一行百科跟条道:“你自己看,别人做过实验,用机器记录梦境,人类的记忆甚至还不如实验猩猩,只有可怜的七分钟内容反射。”

听完胖子的话,我浑身筛糠,敢情要真有这号人物,能悄然摸进房间,并且还平躺在别人身边,光是想想,该有多瘆人。好在仅仅只是说话,若是谋财害命,这人也能来去自如,丝毫痕迹不留。

“也就是说,这个人特意将你俩引来这处荒宅,究竟所为何意,目前仍是未知数,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马洛耸耸肩,也不甘寂寞地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听完你的描述,我可以断定,马德兰绝不是名义上的工程师,他多数是替政府打工。而且,或许对我俩而言,也是意料不到的一些解答。”

“完了完了。”我望着这群疯子,摇头叹息,我怎么会和这样的人搅在一起。

“你难道不想知道我们干嘛来了?当然主要也是拍摄,但除此之外,我们和你一样,也有第二套版本。”范斯一把搂过Alex的肩,提给他支Weed,说:“你们的烟很臭,来根我的。”

“说吧,藏着掖着干嘛?总之你俩一直在我身上搜集情报,现在也该轮到你们了。”

“等等!在开说前我先提个问,马德兰本子上有没有写过曼涅托信经?或是与此有关的文字?”马洛思虑片刻,扫视众人一圈,道:“这点很重要。”

“这算个什么鸟玩意儿。”本以为这家伙会说些通俗易懂的话,岂料开口就迸出个生僻词汇,我们如霜打的茄子,懵在当场。Alex摆摆手,说:“我只看了一部分,不记得有个词。”

“好吧,关系也不大。”范斯认为一上来就掰术语不妥,既然要说就得由浅入深,打断进来插嘴:“尽管我们大多是臆猜,不严谨的,就权当瞎聊好了。也许你们认为我们只是那种肤浅的爱好者,故弄玄虚骗俩钱混日子,这个好理解。听到现在,我对马德兰的本子越来越有兴趣,我更奢望他能是另一种身份,这样我们就对上路了。”

美国人口基数很大,同时也是移民大国,几乎这世上能想到的国家民族都有群裔,因此对于各种宗教、文化、崇拜、学术都有容乃大。甚至,连邪教也可堂而皇之存在,只要别去犯案就成。所以研究什么的人都有,范斯和马洛所提起的古怪名词,就是当下他们所在研究的主题。不,确切些说,是他们导师所热衷的学问。

“你刚才说佛州那妻子说他们最后要去的是里海,他们可不是要开矿,哪有在小岛搞工程的,真有资源俄国人也不让,早作为军事管制区封锁全部消息。因此,初步可以判断,是除矿产外的其他东西,在世人看来分文不值的资源。”马洛神秘地笑笑,压低声调:“所以他们去那里,多数是为了找曼涅托信经!”

“你们不知道这些不奇怪,普通人都不知道。”范斯不在意我们抱怨口吐脏字,他指了指废宅,说:“而以目前大家所说的,能和这大屋挂上钩,而且地点还必须是里海,那么只能假设是去找某个陆沉的小岛。”

“那劳烦您老给普及普及?”Alex取出打火机,为他点燃,问。

“好说,我正打算开始哪。”他砸吧着嘴,美滋滋地抽着weed,说:“曼涅托是古埃及祭司长和历史学家,曾写下埃及史,不过现在只有少数残片。你会感到奇怪,既然是史书咱们还费什么劲?其实那是另外的经卷,没人知道具体名字,我们暂时取个名指代而已。这封信经,内容记载了一段极少人关注的历史。”

“什么极少有人关注?研究它的人多得很!别听老范瞎说,我们大学导师就是这方面研究者。他这话说得极不严谨,应该是寻常人很少知道的一段古埃及时期,叫做第二中间期的最早期。”马洛不耐烦地打断胖子发言,指正道。

“诶,我说两位,咱没事可不可以别总相互抬杠?要说就说些大家都能懂的话。”

所谓古埃及第二中间期,指的是在中王国时期结束后、到新王国时期开始前第二次混乱时代。时间跨度为前1674年至前1548年,埃及的第十五,十六两个王朝。一支来自西亚的野蛮民族,可能由闪族部落、塞种人和其他印欧族混合而成。前17世纪从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入侵,彻底击败法老王,奴役统治埃及长达一百多年,也就是说埃及人亡国了。如果不知道这段也没关系,但你必然知道一个圣经故事,说的是王朝被推翻后,寄居埃及的犹太人被反攻倒算不得不全族逃跑,这段民族迁移叫出埃及记,摩西率几十万族人分红海,浩浩荡荡回迦南。

而这个曾征服埃及的野蛮部族,叫做喜克索斯(Hyksos)人。

范斯马洛指代的信经,便是记载有关于喜克索斯未入侵埃及前50年,闪族首领凶王古蛮的传说。此人原本是个被赫利王国驱逐出来的落魄王子,天生具有蛊魅之术,并且据说是个身高三米,刀枪不入如战神般狂暴的巨人,被部下推戴为王。岂料古蛮登上王位,所有残酷本性暴露无遗,不仅歹毒阴险,并且最好杀人,对俘虏如此,对自己臣民也一样。

这个凶王发明了一种耸人听闻的酷刑,叫做天宫虫,即用刀在人头顶划十字,头骨完全剥离后切开脑组织,置入某种喜阴的肉食虫,虫子接触**会迅速爬进人脑内噬咬。被施加这种死刑的人,三天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亲眼看着自己被吃空大脑而亡!

在凶王统治的第一年,十分之一的喜克索斯人想要废黜他;

凶王统治的第二年,一半的喜克索斯人恨不能饮其血寝其皮;

凶王统治的第三年,所有的喜克索斯人日夜都想要杀死他。

可惜古蛮是个怎么都杀不死的妖怪,上苍终于看不下去,化身智者告知众人,能困住这个凶王的,是某种特殊树脂,将其浇遍古蛮全身,就能降伏他。不过凶王不是普通人而是暴星降世,在其死后须得耗尽所有财富,为他造一座绝无仅有的肠葬墓宫,唯有如此才能平息怨怒不至于兴风作浪。一位聪明的大臣开始设计缅床,这东西外形如同一个罐子,口窄内宽,人爬入容易想出来很困难,打造完毕便献给首领。古蛮见后爱不释手,不管睡觉还是当政都躺在里面,终于在一个黑夜,大臣和亲兵联手发难,用树脂填满整个金床,盖上黄金床盖,捆上铁索将之沉入大海七天七夜。

古蛮死后,喜克索斯人为其建造了一座没有任何文字记载的巨大肠葬墓宫,安葬了凶王尸身!一切正如智者预言,平息了他的怨怒。而至于这座传说中的坟墓究竟在哪?

秘密就藏在里海岛屿的曼涅托信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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