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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尸13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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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亲不姓庞,早年混迹各个帮派,后来被白道一锅端了之后,阴差阳错逃往米国,并很快利用一口流利的英语以及滴水不漏的心计,没多久就成为了米国“割喉者”的老大。

“割喉者”,一个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存在的古老帮派,有着属于自己的极大一片势力,在米国黑道上占据一席之地。之所以被称作“割喉者”,是因为这里的人不像混混倒像刺客,平时手里拿的东西不是棍棒而是匕首,像是随时能抹了敌人脖子的样子。

说实话庞恪的父亲的确有本事,天生就是混黑的奇才。庞恪现在这样全是遗传的他父亲。

做了话事人之后的庞父,很快爱上了庞恪的母亲,达卡伦?牧歌,一名出色的金属摇滚乐手。

两人结了婚,达卡伦顺理成章成了整个“割喉者”最具权势的女人。

但是,要知道一个偌大的帮派内部,明争暗斗永远都少不了。庞父这老大的椅子还没坐热乎,意外就降临了。

就在庞恪出生的那个夜晚,本来说好处理完帮派事务就赶来医院照顾达卡伦的丈夫,却迟迟没有来。

生下庞恪之后的达卡伦最担心的不是孩子也不是自己,而是缺席的丈夫。达卡伦知道割喉者内部不服他的有很多,虽然大家明面上都笑盈盈的,但暗地里的心思,她女人也看得出一二。

她知道丈夫很可能遭遇不测了。果不其然,这个设想在生下庞恪后的第二天下午就应验了——丈夫的尸体在离城区二十多公里远的人工湖里被发现。

所幸丈夫在帮派里还有不少亲信。虽然之后“割喉者”的老大顺理成章地给了老二——寸头爱抽雪茄的一个中年胖子,但始终有不少人暗中打算把庞恪培养一番,指着庞恪能替死去的老大报仇。谁都知道这现任的老大早就对庞父那个位置虎视眈眈了,“割喉者”这边一共就两个边派,要说庞父的死不是他干的,鬼都不会信的吧。

而就在这段时候,失去丈夫的达卡伦并没有沉沦于悲痛,但她也不想再继续下去了。她深知混黑是一条无底洞,迟早都要中刀子。若是能借着丈夫的死脱身,彻底和“割喉者”挥手说再见,这也算是件好事。

于是达卡伦便试着阻止庞恪往黑道的方向走。

她的初心没有错,奈何庞恪这人完完全全就是继承他爸衣钵的黑道苗子,不管打架、智谋,还是领导力、威慑力,庞恪甚至比他父亲还要完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庞恪是个相当独立的人,他对他爸留的这烂摊子不感兴趣。他根本没想在这“割喉者”里重树威信。

反观达卡伦,这个女人又过于保守还管东管西,她的一切所作所为几乎都踩了庞恪的雷,庞恪打心里不喜欢这个母亲。

庞恪现在想想都觉得可笑。都已经把身子交给泥潭了,她达卡伦还指望全身而退?幸亏他小时候这段时间那现任的老大忙着树立威望,不好对达卡伦和庞恪下手,要不然他庞恪恐怕根本不会出现在这儿吧。

要知道庞恪的领导力是从小就显现出来了的。他七岁的时候就能让附近一群桀骜不驯的少年乖乖服从,孩童年龄的庞恪便已是远近闻名的孩子王。达卡伦却不希望庞恪沾染打架或者任何可能和混混扯上关系的行为,于是经常拼命地阻止他出去玩,并时常向他灌输一些陈年的保守主义思想。

年少叛逆,又有完美战斗力和智谋作伴,外加“割喉者”中一部分支持自己的亲信,庞恪毅然决定脱离母亲的管控,也摆脱“割喉者”这个烂摊子,带着支持自己的一众兄弟,来到父亲的故乡——华夏。

父子俩果真是父子俩。来华夏这边的时候庞恪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不到一年时间,他便摸清楚了绝大部分的地下关系网,并同各处打通关系。同时庞恪继承了父亲的基因,汉语学得也是飞快。

甚至于,将时间线拉回现在。在建立了朋克接待处之后,六班的同学们竟对他庞恪的混血身份毫无察觉,他说话和其他人并无不同,即便绝大多数老外都有点蹩脚晦涩的口音,但他庞恪说话真的完全不会让人听出什么异样。

包括现在。

在他将自己的历史,用深沉迷人的语调娓娓道来时,闪电摸着脑袋醒来,再次朝庞恪露出傻呵呵的笑。

“闪电,虽然我不喜欢表达这些矫情的东西,但我还是想说,来到你们国家,认识了你们这帮兄弟,也认识了贝儿,认识了彦辰,我不为自己当初的决定后悔。”

闪电有气无力地转动着眼珠,嗓子里嘶哑的低声变成了浅浅的呻.吟,最后彻底消失。即便他是个傻子,他也早就累了吧。

“闪电,乖乖睡觉。老大说什么都要带你们熬过这场游戏。”

虽然他明白更大的挑战永远在前面,规则者不可能让他一路平坦地走下去,但现在事实已经摆在面前了。毋庸置疑,这里能力最大的一定是他庞恪。

一边开车,庞恪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那两个挥之不去的面孔。

贝儿、彦辰……

老大马上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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