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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贼鸥与野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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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人们默认她是托马斯的接班人,也是下城区的二把手。

他们甚至把忒亚加入五巨头的名单——把一条狗跟人类相提并论!

“老大,别激动。”狗头人忒亚张开嘴,她的牙齿因吸食人类的麻草变成黄黑色,凹凸不平,“以你的威严,怎么能不给手下人讨个公道呢?不然,岂不是显得你怕了贾斯特那个黄毛小子,哪怕他离开莱茵城整整一个月了。”

由于贾斯特的存在,对火纹草酒馆发生的事,托马斯基本不闻不问;克里斯托弗也很有眼力见,极少干涉托马斯的行动。

两个势力在下城区相安无事,光和影子那么泾渭分明。

亚伯杀了他的人,托马斯本想一笔带过,直到他听见了流言,说他是个胆小鬼,不复年轻人的血气,只剩下委曲求全和安稳享乐,就算贾斯特·坎贝尔不在,他仍然不敢向火纹草酒馆出手。

托马斯很有自知之明,在下城区的丛林法则里,他从来不是狼群的首领。这里没有狼,他亦是一条流浪的野狗——比周围的野狗都要强壮,但终究只是狗。

看着狗头人挤眉弄眼的笑容——从她与人截然不同的光滑脸部找到感情是件困难的事——托马斯认定流言就是忒亚的手笔,鼓动那些不满的小狗一拥而上,杀死他这条大狗。

然后,她来当老大。

一条狗,给人类戴上项圈!

虽然托马斯自称野狗,他从来没把忒亚放在心上,直到她不动声色地蛊惑了企图颠覆托马斯的蠢狗们。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如今,他必须向克里斯托弗讨个说法。

一个月前,贾斯特·坎贝尔即将成为正式斗师,他决定去永冬之森突破自我,从此音讯全无。

他死了吗?

托马斯想说“是”,但一想起红发少年比刀剑更锐利的杀意,愈合的伤疤又开始钝痛、腐烂。

“啊哈哈。”

狗头人眯起凸出的小眼睛,笑得尖刺刺的。

“那个狐假虎威的克里斯托弗,仗着【火红之剑】撑腰,不知坏了我们多少好事,早看他不爽很久了!老大,兄弟们都等你一声令下,踏平火纹草酒馆呢。”

托马斯用仅剩的独眼死死瞪向狗头人,她吐出一口具有麻醉香味的雾气,氤氲着两者之间的距离。

“好啊,好啊。”托马斯拿起斧头,“正好让你这条老母狗回忆回忆,以前我是怎么把你摁在地上,狠狠地用拳头打你的肚子,直到你听话为止!那些人恐怕也忘记了,下城区的蝼蚁们到底该听谁的话!”

狗头人忒亚青色的皮肉微微抽搐,掐灭烟管,插进上衣的口袋里。

随着托马斯的前进,街景和两旁的人惶恐地逃窜着,他习以为常地听着小孩的哭喊和女人的哀嚎,心底毫无波澜。

最终,他停在火纹草酒馆门口。

摇摇欲坠的木牌随风摆动,无数双眼睛盯在托马斯的身上。

在下城区,流言传播的速度跟瘟疫不相上下。

“叮铃!”

大门被托马斯粗暴地一脚踢开,明亮的光线顿时刺得醉汉们像受到惊吓的面包虫似的扭动了几下,当他们看见托马斯的脸出现在逆光中时,仿佛碰见传说中的魔鬼,争先恐后地爬出窗户,一哄而散。

吧台旁擦拭玻璃杯的克里斯托弗全身一僵,捏住抹布的手背用力过猛,青筋暴起,他不用看也知道门口站着的是谁。

托马斯·奎因斯。

下城区十恶不赦的恶徒,他就是疯狂和残暴的本尊。

“你好,格罗夫。”托马斯开口,“前几天,你有位房客杀了我的人。”

“兴许是谣言,我从不知道这件事。”酒馆老板淡淡地回答。

“他人在哪?”

“……”

克里斯托弗一言不发,托马斯招了招手,几名强壮的乞丐一拥而上,抓住来不及逃走的酒客,用膝盖顶着他们的背,压在地板上。

“说话。”

“奎因斯,你不要太过分了!”克里斯托弗声音颤抖,“这是火纹草酒馆,你跟我约定过绝不动这个地方!”

“跟你?呵,你他吗的算个寄吧。”托马斯冷笑道,“我只跟贾斯特·坎贝尔说过这句话,而他这会儿指不定在永冬之森成了一具冰雕。”他抓挠着眼罩,语气暴躁,“格罗夫,说话!”

“啊啊啊啊,别打了,别打了——!!!”

倒霉的酒客们发出惨叫,有一人喊道:“我知道你们要找的那小子在哪,他今早出去了!他不在火纹草酒馆里!你饶了我吧!”

托马斯蹲下身,拽起这人的头发。

“他往哪去了?”

“我、我记得是尼日尔河那边——就是往神殿走的那个桥!饶了我,饶了我啊,奎因斯大人!”

“咚。”

托马斯松开手,酒客的头重重撞在地上,眼冒金星。

这类的小打小闹在托马斯心中溅不起半点水花,唯有血、骨头和破碎的内脏能让他重拾当年的激情。

“听见了吗?还不快给我滚过去办事!”他对忒亚和乞丐们说,“或者,你们今天非得看我出手不可?”

没人接茬,血腥气弥漫的酒馆安静如鸡,垂头听着托马斯咄咄逼人的尾音回荡。

“我懂了。”

突然,吧台旁响起一个声音。

“克里斯托弗,你看,是K和J。”苏沧捏着两张扑克牌,得意地展示给酒馆老板,“我知道怎么出老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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