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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威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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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序章威尔

君临是维斯特洛少有的大城市,其他勉强可以称为城的,不过几个以镇命名的市集,他们都是港口。君临的独特在于,它是真正的城市,整个被城墙包裹,而为了维护治安及防守,统治者竟然要设几千人的卫队专司此职。

它也有大城市的独特气派。人们远在城外就能看到高耸的塔楼,在晴朗的日子,可以看到它们直插云霄,令人赞叹仰慕,揣度居住在这里的统治者的气度。

他威尔几个月前才成为这个城市的守卫者的一员,身披金袍子让他自觉威武,便是行走也与之前不同。

他挺了挺腰背,看着守护的城市,早已没了初任此职的骄傲,虽说嫌弃,但也倍感珍惜。这是他把死鬼老爹所有资产变卖之后的几个银鹿以及朋友的资助下换来的。

他老爹曾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经营君临至布拉佛斯的香料贸易,但失败几次之后,就一蹶不振,在死前的几年更是沉迷酒色,为了这些爱好,他们从石质的豪华院落搬到市民普通房舍,好在没有来得及把最后一点家当败掉就死在了当今财政大臣经营的妓院里。

他记得那天发生的事。

等仆人通知他这个噩耗时,他正在打磨脏钱换回来的长剑。听到消息,他只得放下剑,租了马车将他从妓院的后院里抬走。

人们都说他死前看到了圣母,所以嘴角留着令人着迷的微笑。他知道,这是妓院主管说的好听话,他看到的不过是令人作呕的傻笑——两边的嘴角高高提起,紫色的肥唇点缀着丝丝风干的唾沫。这无疑是春药使用过量的症状。

也许他死前看到的确实是圣母,裸着上身,两只白兔蹦蹦跳跳。

抛开见证死亡的伟大胸脯,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清点财产,威尔发现除了一些小物件,竟什么都不剩下。七神说人们光着身子来到人世,也最终将一无所有离开人世,但老头子能将自己的财产精算到这个程度,他也不得不佩服。

当他还住豪华院子的时候,他曾想有朝一日能追随国王,成为一个骑士,便是首相称呼他,也要加个“先生”或“爵士”的头衔。当他被赶出豪宅后,他便感到世间的冰冷,他的凛冬将至。

史塔克家是有智慧的,有这样的族语无怪乎可以让家族繁衍几千年而不倒,而老头子常常念叨的话是“都是垃圾,垃圾,一群垃圾!”,这让他觉得,他的尾缀姓氏大概会二世而亡,绝于下一个冬天的初期。

“垃圾。”这就是他留下的族语。

威尔想把这两个字做他的墓志铭,可他没钱为他建墓,于是尘归尘土归土,索性将他裹个严实,沉入黑水河。

他死后,被老头子称为“垃圾”的狐朋狗友竟然凑够了银鹿,给威尔买了件金袍。所求的,不过是等他在城门口当值,走私城外的各种肉,反正其他城门处也都这样做,喂饱君临嗷嗷待哺的市民才是头等大事。

若说金袍子,威尔最该感谢的人是屠夫彭特。当然他从不屠宰任何动物,他不过将城内外各种死去的动物切割分卖给嘴馋的民众,虽然有人控诉他经常在正常的肉里掺杂人肉,但君临小人物爱戴他。

威尔讨厌他,讨厌他起的外号“小白脸”。

“你有一张俊脸,”他的另一个朋友索菲特经常这样说,“我们要把他好好利用起来。”就是这句话,开启了为他筹钱做金袍子的机会。

“你想怎么用?”威尔记得他当时这么回答,他以为索菲特会给他一个勾引贵妇人的任务,毕竟他之前成功过。但他觉得这事依赖头脑和嘴,而非一张脸。

“把你送给王后,给国王生个黑发王子。”他们开玩笑。威尔记得他们的妄想,“扒皮总管杰诺斯史林特大人的父亲和彭特一样,是个人见人爱的屠夫,当然,会不会在猪肉里掺死人肉我就不知道了,但如今一飞冲天了。史铎克渥斯大人死了,他一个屠夫之子竟成了七大国首都卫队的总管。你说,要是这种人都能成为总管,为何我们的小白脸不能成为一个英俊的金袍子呢?”

另一个朋友接着幻想,“史铎克渥斯大人这一去,可真是遗憾,不仅留了寡妇,留了城堡,还留了几个待嫁的女儿,要是你穿上了金袍,趁机收了寡妇,谁知会不会是下一个史特林呢?”

要是金袍子能搞上史铎克渥斯夫人,那御林铁卫也能让王后怀孕,“那身袍子可不好弄。”

“哈,要是史铎克渥斯还在,那自然千难万难,可如今世道变了,扒皮司令扒得狠哦,水肉生意都难做了。我听说,这位总管贪污都贪到手下的薪水了,现在缺金龙的军官可以从巨龙门排到鞋匠广场,相信我,为了收一枚银鹿,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另一个以扒窃为生的狗友说道。他虽然是老鼠,但擅长与君临的金猫打交道。没有老鼠,猫又有什么用呢?

事情来得太快,他只是拿着一小袋银鹿找到了烂泥门的卫队小队长,一星期后便顺利披上了金袍。

开始的一切都很好,他只是没想到金袍的薪水竟如此微薄,付完房租,日子只能过得紧巴巴,比他的非法生意差多了。身份转换的唯一好处是,穿上这一身,确实可以威风八面,在这点,他要感谢游侠王子。

威风八面的副作用是当值一天就让人腰酸背疼。难怪有些金袍兄弟,喜欢拿棒子对肮脏的跳蚤拳打脚踢,这全然是为了活动筋骨嘛。

至目前为止,威尔还认为,这是野蛮人的举动,他威尔大人的乐趣不在于此。

他想看看君临的比武大赛。作为金袍子这简单多了,只要他争取到在比武大会上当值即可。君临的跳蚤不喜欢听话,但比武大会的秩序维护简单且安全,只是听说前几年有金袍子被踩碎了脑袋。这可真是倒霉蛋。

他不仅想看比武大会,而且还想参加,只要是男人都不想参加呢,除非他是穷光蛋?穷光蛋置办不起一身完备的盔甲、健壮的战马,这还不算服务的侍从、后勤人员以及骑枪。七国之内有的是奢华的装备。若是有幸将弑君者击下马,盔甲、马匹的赎回费就足够让普通人一生衣食无忧了。

威尔为了能在场内执勤,已用完剩下的所有铜星,朋友们绝不会允许他将金钱浪掷在参加比武上,毕竟他们只相信他的脸。他早就明白,歌手的传唱歌谣不会歌颂他。

我想做高个邓肯,遇到我的伊蒙王子,我想让歌手传唱我的伟大荣誉,但我没有伟大的荣誉,我只有伟大的族语。而歌手就是贵族的尿壶,他们酌饮老爷们的尿骚,唱出芳香。

会场嚎叫之声不断,但可以在真正决赛圈赛场上嚎叫的,要么是贵族老爷和他带见识世面的夫人、子女以及仆人仆从,要么就是贵商富豪,绝不可能有跳蚤窝里的泥腿子。

这只是预选赛,参加比武的人实在太多,需要预选赛把大部分不合格的参赛者剔除。而预选赛中,来观看的大部分都是贫民。

管理贵族老爷和贵商富豪要比管理泥腿子简单,他早知道,只需要盯紧几个输红眼的赌徒以及精力无处发泄的年轻人就行了,可惜的是,这里大部分都是年轻人,有的还兼而有之。

有金袍子兄弟偷偷向他传授,在维护秩序的时候,怎么去摸贵妇人的屁股。而为了这一点,如果秩序太好,就需要创造点混乱和拥挤。可惜,这种地方不会有什么贵妇人。

他记得,当他把这个道理分享给狗友邓肯,邓肯则不以为然。邓肯和他年龄相当,但这却让他觉得,他要么太老缺失了能力,要么太年轻而没见识过女性的能力。

只有彭特把他的心声表达出了,“为什么不能既这又那呢?我们总不能对老爷夫人区别对待吧?”屠夫与他比想象中有着更多的默契。

我终将跟随他们滑落深渊,圣母要是怜惜,请给我指示吧!

“肃静!”远处金袍子队长啸声而知,他随着金袍兄弟们一起开始呼喊。

“肃静!”

长啸把莫名其妙的情绪抛开。嘈杂之声应声而停。

参加比武大会的共计有近千人,这是他队长告诉他的,要在四日内从中决出七十七名优胜者,在剩余三天内决出冠军。

爱与美的守护者们不需要参加预选赛,他们是种子选手。也就是说,一千人中只有七十人才能真正进入下一轮决赛,那才是真正精彩的部分。

可怜的预选赛,需要从日出击打到日落,如果他威尔大人的数学没有出错,一一捉对,一共要打上九百多轮对战、四次晋级,如此才能将千人筛到七十人。场地只有两个,这意味着未来四天将无比繁忙。

刚开始他还愿意等待受伤的比武者慢慢收拾下台,可不用多少时间,就开始学着金袍兄弟们催促战败者离开场地或直接上手将哀嚎的选手拖出去了。

几天下来,死掉的、残掉的,他威尔大人也见识了很多,他们不仅丢掉马匹和盔甲,有的还要丢掉胳膊或腿甚至性命。

他觉得,大部分平民是来看观赏这些血腥,并将这些视为精彩。说实在的,这些完全不够精彩,至少达不到威尔认可的精彩程度——贫民当然也不一定看不到精彩的比赛,预选赛中总有两名强大的选手不期而遇,这就是难得的福利了,越是到最后,越是如此。

越往后,他能识别出来的纹章也越多,贵族总是能从一大堆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诸神高看伟大的姓氏。

他看到了属于布莱伍德家的十几只鸟围成一圈的盾牌,看到了属于佛雷家族的双桥以及略有变化的,还有更复杂的盾牌,似乎画上了很多家族的纹章,这都是为了表明他们的真实身份,越是对纹章娴熟,就越能猜测到他们精准的身份。

他威尔大人小一点的时候会愿意学习这些,但渐渐也遗忘了。不过若是真正出名的骑士,即使他不打出旗号,也会有人欢呼其姓名。

贫民热切,骑士热切,国王热切,就连妓女也热切,但看起来唯独不怎么热切的就剩维持秩序的金袍兄弟了。

呵,难怪铜星就可以为这份工作开路。他威尔大人既是贫民又是商人,还是骑士。

和他的金袍兄弟不同,他们在君临看够了比武竞技,看够了全国各地的贵族图章,看够了鲜亮的盔甲和高头大马,繁重的工作和不期而遇的危险让他们早已失去了激情。

也许过些年之后,我也会一样,像个被驯化完全的老虎,对着一个个圈子跳来跳去,赢得一点鼓掌或是一顿饱食。

不,我最多只是一只小猫,他们的总司令才有资格跳大人物给他比划的圈。老虎死了没用了,会被分食。猫不会,猫死了会烂在阴沟里,如果圣母仁慈没让它遇到变态的话。

“神秘骑士!”观众欢呼。

威尔大人随着欢呼声望过去。神秘骑士如任何参赛的骑士,他全身盔甲,胸盔上明显是用油彩画的图章,像是恶作剧。盾牌也画上了同样的纹章,端详起来,大约是一只白底的红色狗头侧面照,须发皆张。他从来不知道为何一只狗头也可以显得这么威武,像是燃烧的火焰。七大国肯定没有这样的纹章。

“神秘骑士对战来至学城的荣耀之灰铁加尔斯海塔尔骑士阁下!”临时裁判高声呼喊,一如既往。

“神秘骑士!”观众欢呼。

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神秘骑士总是能收获更多的注意。观众们期待在战斗后,神秘骑士的身份被揭开,这是七大国喜闻乐见的盛事。神秘骑士在历史上留下了太多的传说和歌谣,有的主角至今还活着。

灰铁之加尔斯海塔尔!他的盾牌左上右下各有一黑塔,象征他家族次子的身份,右上是一只红金狐狸,这是亮水城佛罗伦家族的纹章,代表着他母系所在的家族。

“灰铁!”观众欢呼。这或许是值得看的一场,神秘骑士加声名卓着的贵族。

也许观众都看好神秘骑士,但神秘骑士身材单薄,整体也矮小,战马虽然强健,但显得没有精神,他的盔甲粗放没有修饰,难说精良,便是侍从,也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能否支撑一场长枪比武,实在难说。

另一边的灰铁,则有着一个大贵族该有的一切,妥帖烤瓷的盔甲,有着高塔纹绣绿底的披风,一个塔型却又整体富有美感的头盔,完美合身的护盾,一切都是妥善至极,价值不菲。若是神秘骑士能够坚挺一些,只这一场大家就该满足了。

要是神秘骑士获胜——这一身盔甲就可以要十个金龙的赎金,而海塔尔家向来不缺金龙。任何贫穷的骑士都想与这种贵族对战,但好运气落在了这个神秘骑士身上。

“开战!”临时裁判甚至都没有等到双方示意妥当。

神秘骑士身材单薄,威尔不知道他是如何将长枪举起,但确实稳稳平举,没见到什么勉强。另一旁的灰铁是赛场的常客,成熟而稳重,若是他威尔大人有钱,一定要在灰铁身上放上身家。他早过了相信奇迹的年龄。

“掀开他的面罩!”群众向灰铁致意!

“离远一点!”威尔大人用力推了推企图冲上前的观众,为自己的视线留出一丁点时间,也是为了保护重要骑士的安全。君临经常会有被人分尸的名骑士。

两匹战马相交,威尔大人看得不是很真切,但神秘骑士的长枪已经完全破碎,稳稳刺在海塔尔大人的盾牌之上。灰铁的这一击未能建功,从巨大的冲击之下稳定身形,从容越至另侧换枪。神秘骑士的盔甲或许不行,但战马一定优良,在骑士弱小身材的衬托下,更显神俊,全然换了精神。刚刚咚咚之声代表着勇猛无匹的冲击力。

“神秘骑士!”群众呼喊。威尔大人只好再次用力将他们推到他们应该在的地方。

“第二枪,开战!”

灰铁骑士率先出击,长枪稳稳架在手臂,策马奔腾。神秘骑士如有神助,瞬间架开长枪,像是灰铁大人击在了空处,而另一瞬间,神秘骑士的长枪后发而先至,方方正正捅在盾牌正中,长枪应声碎裂,而灰铁大人则侧仰在马上,拖了一个呼吸,掉落马下。

全场鸦雀无声,而瞬间又爆发声浪“神秘骑士!”

威尔大人看到灰铁大人艰难起身,怒骂一句,随着侍从和副裁判官而去。

他输得干净利落,没有申请步战。

当晚,站了一天的威尔歪在桌案旁向几个狗友介绍了这场战斗。但几个狗友显然更关注的是海塔尔大人的盔甲和战马的赎金。

“要是我有这种运气就好了,说不定好运叫到兰尼斯特,他的一身金甲可以要一袋金龙。”弑君者的盔甲是白色的,你这个憨货。

“弑君者是守护骑士,你要是有运气见到他,早不是屠夫佩特,而是佩特领主,说不定还是佩特国王嘞!”国王哈哈大笑。

“我们今夜去找神秘骑士,看看他是何方神圣?”邓肯微笑举杯,征求大家意见。

“那第二天全城的人都知道神秘骑士的金龙飞走了。”菲林特道。

“第二天全城看到的应该是挂在城墙上的5颗人头,神秘骑士虽然瘦弱,但我看他举枪稳重,躲闪敏捷,出击极快,我们可不是对手。”也许吧。

“有条子接受预选赛的赌金,你这样说,我在神秘骑士身上下注。看看预选赛这期间都是什么垃圾!”

“都是垃圾。”在座的我们。

到了第二日,已经经过了一次晋级赛,淘汰了一些明显有些差距的选手以及像海塔尔那样的倒霉蛋,剩下的战斗明显精彩起来。一名不知名的骑士重重摔下马,断了腿,已经疼到不敢大声哀嚎。一个单薄满脸青春痘的侍从根本无法抬得走他,威尔便帮忙将这个骑士拖到了场外的帐篷,胜者骑着马,提着他掉下的头盔,等着接收他的马和剩余的盔甲。

他撑不过今晚。侍从可能会剥掉他的皮夹,在没人的时候割破他的喉咙,然后将骑士扔到黑水河,顺着水流躺进优雅的黑水湾。

他在场外,再次看到了神秘骑士,他仍是早先看到的样子,红彤彤的狼头,须发皆张,像是火焰。他已经赢了第二次晋级赛,威尔大人看到他收到了5枚金龙的赎回款。

神秘骑士也注意到这边摔断腿的骑士。骑士低声哀嚎,牙齿颤抖,满面汗水。威尔本想返回岗位,但他稍微放下了脚步,看看他想干些什么。

神秘骑士戴着头盔和盔甲,没有想要泄露身份的意思,威尔顺着头盔的缝隙望去,发现脸也被布裹着,显然对身份严防死守,没有让他得逞。

“算是好运气了,没穿了脖子。”威尔装作对一切都很熟稔的样。

“唔,确是好运气啊,这条腿还能恢复正常。骑士,你的名字?”神秘骑士没理他,像是旁白,重伤的骑士闻言忍下了呻吟。

神秘骑士的声音像个变声期的少年,难怪如此瘦弱。

“艾博艾格特。我没有钱。”后半句将前半句的力气消耗殆尽。

“恰好,这个我倒是有一点。对了,来喝一点吧,喝了就不疼了。”威尔看到神秘骑士从侍从手里拿过一小瓶的奶状液体对着艾博艾格特的嘴倒了下去。

“科尔,等会他睡着了,用担架把他抬回客栈,为他找一间房,雇两个佣人照顾吧,他要在担架上躺一段时间了,真可怜。”神秘骑士更加神秘了。

“小子,你倒是好心哦。”威尔笑道,感觉很高兴。

“你也一样好心,大人!”

威尔大人转身离开了,他还有工作要做。

当晚,他就告诉几个狐朋狗友,神秘骑士骑士是个少年,或许只有十一二岁。

“哦吼,那岂不又是一个巴利斯坦,他头发是金黄色么?说不定是我们的乔弗里王子哩!”彭特哈哈大笑,“他若是,一定会被歌手传唱一千年,将来也会是千古一帝,果若如此,以后我的切肉刀就改名‘乔弗里的仁慈’!”

“那可糟糕,我今天还喊他‘小子’呢,不知道他会不会用乔弗里的仁慈把我的舌头割掉。”

“没舌头,那可不好,不过彭特可以帮你把剩下的部分一起卖掉。”菲林特总是这么残忍。

“我只卖好肉。”彭特咕囔。

“这金袍子怎么会不是好肉?”

“正是金袍子,肉才不好呢!”屠夫抱怨。

“威尔穿金袍不过这么一会儿。”

“他是出生时就坏了。”

威尔大笑,狐朋狗友也一起笑。

从屠夫彭特这离开已是狼时,星夜,远处在伊耿高丘的红堡仍旧灯光点点,那里有国王,有王后。这里的烂泥街跳蚤窝也同样灯光点点,有怒骂欢笑,也有哭闹惨叫。

他披着金袍子,感觉还算安全。应该吧?

夏季已维持了7年,这么长的长夏,就他所知已是很少见。但便是如此这般的长夏,跳蚤窝里依然有为了丁点食物争夺不休的跳蚤。金袍子迟早会被一群疯子吃掉,他的小队长就曾抱怨过,“我们应该把跳蚤窝清空,把没有房子的难民全部抓住卖掉去做奴隶,去做妓女,去做他们该干的事情。要不就一起丢到黑水湾喂鱼,否则,天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会把我们切开吃了。”

“饿的时候”威尔记得自己如此回复。那队长顺着他的话说,“哪有那么多粮食喂他们,就算喂,又能喂几天?而且,他们若是饱了,只会松开大腿,生出更多,每个都是城市的毒瘤。”而我们靠他们养活,威尔没能说出口。小队长是个贵族之后,家族有封地,但他不是继承人,而且没那么大,威尔听说,他家在疯王时期有一大块封地,劳勃反叛之后,只剩了一半。

“你知道跳蚤窝里一个帐篷下能有多少人么?七神啊,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竟有三十多个,就在这么一大块地方,比我家羊圈的羊还多。”他用手示意了帐篷的大小,威尔为了撇开话题只好以“你家的羊肉更好吃”作尾。

他回到自己的居所,阴暗,狭窄,但已经比跳蚤窝里好多了,至少这个窝里只有他一个。他脱掉当值的金袍子和皮甲,卸下长剑和匕首,扔开靴子,脱下长袍和内衣裤,取来清水冲洗。

如果连续两天阴天,他就要祈求衣服不会太潮,他的换洗衣物并不多。如果不从岗位中捞一些,他应该养不活自己,要是偶尔与狐朋狗友喝点酒,他要捞更多,如果要请洗衣妇照顾生活,那要更多更多,而要是传承姓氏族语,恐怕要做更可怕的事。

不知道史塔克大人要捞多少才能维护他该死的荣誉。

他轻轻揉着衣物,昏暗之下,他不知道从衣物中揉出了什么,但衣物在手中揉捏,像极了他的命运,如垃圾一般。

比武大赛第三日的正午后开始预选赛的最后一次晋级,此时剩余一百二十九人,要在一个下午决出最后的七十人。

根据大胡子裁判定下的规则,其中116人捉对对战,共58轮,剩下的13人轮空,若是58轮过后,胜者的58人全部能够进入决赛圈,则13人中需要挑出幸运者,由其在剩余人选中任意挑选竞争对手。

若是胜者中无法参加决赛就需要主裁判及时通知临时裁判,取消其中一些捉对,从而对战双方全部轮空,直接晋级。

轮空是常事,这也是司号官经常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公正的裁判官会考虑选手的实力,让富有战斗力的骑士轮空。

最后一次晋级中,他看到了更多耳熟能详的纹章,有橙底扣满符文,中间一堆卵石的罗伊斯家族,代表兰尼斯特的金狮,代表艾林谷的新月雄鹰,代表王室的宝冠雄鹿,代表高庭的锦簇花团,代表心宿城的红心乌鸦,代表长弓厅的长弓箭簇,代表红垒的红色城堡,代表橡果厅的橡果,代表鸦巢堡的黑色乌鸦,代表佛索威家族的红绿苹果,代表亮水城的红狐狸,罗宛家族的金树,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来至多恩的长枪贯日。

在比武大会中,谁能与这些大家族一争雌雄呢?守护骑士只会打出白色纹章,但他们也一样来至于各大家族。

司号官尽可能轮空这些来至于大家族的选手,也尽可能避免这些大家族的选手在预选赛阶段相互搏杀。威尔也无法判断这究竟是对贵族的优待还是对普通骑士的爱护,无人质疑,但司号官和裁判都讨厌神秘骑士。

威尔在这里又看到了神秘骑士,小小的个头,精神不佳的战马,粗糙却又整齐无修饰的盔甲,歪歪斜斜红色狼头涂鸦。与之对战的另一侧的骑士,盾牌上的纹章是手持三叉戟的鱼人。盾牌被其实紧紧扣在左臂,像是他的一个小玩具扣在手背上。他虽然是曼德勒,他身形看起来像却像是个安柏。又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但意外地,他认为神秘骑士会赢得比赛。

白港的盔甲和战马同样价值不菲。

“神秘骑士对战来至白港的骑士,开战!”临时裁判看到白港骑士示意已做好准备,随即指示开战。

“神秘骑士!”群众大声呼喊。

神秘骑士高举长枪,策马而去。呼喊声将一切都淹没,威尔竟无法转头去看比赛,他示意旁边的金袍子兄弟一起将人潮快速赶下他们该在的区域。

他不想错过两名骑士长枪相交的一瞬。但人潮向前汹涌,他只能侧身阻挡,让视线保持在骑士身上。决赛圈需要的金袍子不多,相比赤贫者,贵族老爷们更好管。而且场地更加正式,观众会在高台两侧观战,无需那么多金袍子推搡。他知道一定有他朋友邓肯那样的盗贼在制造混乱和拥挤,但他已无所谓,只想盯着场内,而不是潜在的毛贼。

战马在赛场上奔腾。据威尔所知,赛场是花费重大精力打造,赛场里的每一寸土壤都用巨石块反复夯实,使之成为坚硬的路基,然后要在路基上铺设一层蓬松的沙土,不薄不厚,最后还要在沙土上一层层铺满松枝、草屑,让马蹄尽可能自由飞奔,也尽可能让骑士在跌下战马时不受伤。这是骑士驰骋的梦想之地,足以让世间任何骑士们骄傲和热血沸腾。

曼德勒家的骑士像任何一名训练有素的骑士,稳稳持着长枪,向着小巧的神秘骑士而去。又是木屑纷飞,神秘骑士的长枪稳稳发力在对方的盾牌之上,白港骑士侧歪着身,战马失去平衡。优秀的骑士,这个时候会祈祷双脚可以正常脱离马镫,迅速远离奔腾的马匹。

白港骑士背部重重落地,马儿很幸运倒在他的前方,没有挤压。

白港骑士拒绝了侍从搀扶,快速起身站稳。他有权利争取步战。

“取剑!”白港骑士大声呼喊。

“来至白港的骑士申请步战!”

步战往往最血腥,但观众喜闻乐见,威尔小时曾因血腥呕吐,破碎的脑袋苦恼了他很久。

白港骑士全副武装,高大威猛,压制瘦小的神秘骑士,胜算很高。在预选赛最后的环节,若是他放神秘骑士进入决赛,一定会被人取笑。申请步战,是为扞卫他自己的荣誉,也是为了扞卫其他骑士的荣誉。

此时,威尔彻底忘掉推攘的观众,眼睛如其他几千只眼睛一样,看着赛场。

白港骑士立刻披剑上前。宛如战神。神秘骑士也抽剑相迎,剑又短又窄,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单手剑,让他看起来灵活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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