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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一曲清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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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和青蛇也是脸色大变,像听了发现飞碟之类的荒唐事,不敢置信。

在宁州敢如此明目张胆地闯入百家会馆已属另类,就算落雨社也要掂量掂量,如果刘三爷拼命的话,怎么说也会造成杀敌一千而自损八百的局面,除非落雨社的两大绝顶九品高手——百里孤舟和简易行亲自出马,不然想轻易灭掉刘三爷的势力,那是痴心妄想。

“知不知道是哪路人马?”刘三爷脸色阴沉,眼神中燃起八丈怒意。

“不清楚。”赤豹的双手从接到消息那一刻起就开始颤抖,此刻颤抖得更厉害。

“有多少人?”刘三爷拳头暴起青筋。

“也不清楚,三爷,两位公子还在会馆呢!”赤豹心急如焚。

“走!”刘三爷低声吼道,掩不住其中的怒意。

四指沉默不语,抽了口雪茄,忽然想到了一个典故:唇亡齿寒,如果这事是落雨社干的,想对所有不听它那支笛的人来个逐一击破,那就完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念及此,他急忙冲着向门外走去的刘三爷高声喊道:“刘三,要不要我派人过去?”

刘三爷停下脚步,却不回头,沉声道:“四指,给我设法弄一批枪。敢在老子头顶上动土的人,只有死人一种。”

说完,他和赤豹急匆匆地离去,闭目养神的中年人缓缓跟上。

————————

百家会馆,院后别墅。

叶云手里的冷刃不知挥洒了多少次,唯一清楚的是,每一次清冷刀锋的划动都会带走一条生命。

他优雅地穿梭在黑衣男子当中,那道白色身影让人心醉。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他就像婉约派的诗词,委婉传情,凄恻动人,离歌一曲,动人心魄。如同歌伎舞女们在花间、樽前,轻歌曼舞中弹琴吟唱,一曲之后,余音绕梁,沁人心脾。

他又像一枝握在书法大家手上的毛笔,笔随心动,落笔惊风雨,挥洒自如若游龙,起势顿势似娇凤,如此的美妙,如此的俊朗,如此的飘逸,如此的洒脱。

他眼神冰冷无物,嘴边却始终挂着一抹醉人微笑,犹显诡魅。

青莲居士高吟: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没有人能够还手,却也没有人在临死前感到恐惧,因为那抹清冷刀锋是如此的温柔,似一个闺秀,只是轻轻的吻了一下他们的喉部,就让他们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那道白色身影是如此的优雅,似一个贵族,当他们还陶醉在那种艺术感的时候,他们的生命也随之远去。

很久以前,叶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对他的敌人说过:“我不是圣人,也非君子,我只不过是个杀人的人。可我杀人的时候,绝不让任何一个人感到痛苦,像禽兽般死在我的刀下。”

一曲清歌,休作断肠声。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有魅力?

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之外,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人死呢?

如果“死”里没有一种魅力,怎么能让人去死?

死的魅力,是不是一种忘记?

是的。

这话看起来很玄,其实不然,芸芸众生恐惧的东西不胜枚举。

你走进一间状况未明的黑屋子时,会感到莫名的害怕,但等开灯之后却发现原来只是一群朋友在为你庆祝生日,你会比平常更加感动,因为你害怕的事,终于已经过去了。

而别人要拿冰塞入你脖子时,你也会觉得很害怕,但等到冰水已流在你的身上,你反而会觉得有一种残酷的愉快之感,仿佛得到了一种解脱,因为你害怕的事,终于已经过去了。

归结到一点,人们恐惧的不是事物的本身,而只不过是对那件事的想象而已。

人畏惧死亡,也只是因为没有了解死亡之神秘,所以才会对“死亡”这件事出生许可怕的想象。然而,人一旦体会到了死亡的那种魅力,却再也无法向别人描述,所以死亡就愈加显得神秘,人们就愈加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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