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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媳妇送的礼物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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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她手里拿了一件汗衫,“这个,是给你买的,喜欢吗?”

沈焕看着她手上拿着的汗衫,再次问道:“我也有吗?”

他更惊喜了。

这感觉,比得到大白兔奶糖还要高兴。

刚才外头张秋秋跟父亲说的话,沈焕都听见了的。

他也看到自己父亲的汗衫都坏了,而他以前在部队,都是部队发的服装,包括休息时候穿的,所以回家也是那几身换着。

汗衫倒是自己花钱买的,但是还没破烂。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也有。

张秋秋点头,“当然有啊,我本来就买了两件的,给你和爸买。”

“不过,我是给爸买的时候,顺便给你带上。”张秋秋又补充一句。

沈焕拿过汗衫,笑着道:“没事,有我的就成。”

这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太好了,他喜欢这种感觉。

看沈焕笑着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朵处,张秋秋有些无奈提醒道:“别笑的太开心了,你看你嘴巴都快咧到脖子根了。”

沈焕闻声,悄摸的将笑容收了收。

随后,却郑重其事的来一句,“谢谢你。”

对方突然这么严肃的看着自己,张秋秋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浑身只有别扭。

连忙错开对方的目光,张秋秋问道:“干嘛突然这么说话,我都不习惯了。”

她那有点别扭,又有点害羞的样子,落在沈焕眼里,只有四个字:“可可爱爱。”

他笑着道:“不应该感谢你么?你为家里牺牲那么多,不管怎么说,我都要感谢你。”

他们的职业特殊,很多战友和媳妇,都是分隔两地,女人要自己撑起一个家,孩子自己生自己带,想仰仗丈夫是很难的。

而即便能随军的那一部分,丈夫也是时常忙碌,没有空照顾家庭。

所以即便职业神圣,但是多方面考虑,能选择他们这个职业的女性本身就少很多。

加上他自己婚姻上的名声不好,愿意嫁给他的姑娘即便是有,娘家也不想姑娘嫁过去,到时候克死就不好了。

所以,张秋秋能嫁给他,并不是因为他优秀,而是她那继母不在乎她的性命才有这事。

她嫁过来,就成了两个孩子的妈,才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自己也没长大呢,就要学着大人模样忙碌。

后来他出事了,特别是这段时间,她还这么任劳任怨的,沈焕都看在眼里。

张秋秋被他一番压沉的话语说不知道该怎么躲藏目光。

“也……也没做什么啊!”她结巴的说道:“再说了,你们对我那么好,比我娘家人好多了,该我感谢你们才对啊!”

这是她以原主身份说的话。

沈焕没言语。

而实际张秋秋想的是,如果不是自己不小心穿到书里,她也不至于这样啊!

穿过来就是沈家的儿媳妇,这没钱没条件的,你让她走,也不知道走哪里去?

八十年代,一个陌生的时代,一个陌生的地方,即便读过书受过教育,去过许多城市那又如何?一个要票要券,甚至有些地方还要介绍信的时代。

她在自己的时代虽然比很多普通人赚的不少钱了,但是也还是个普通人,怕苦怕累,也不是多聪明多厉害的人。

换了个自己没去过的时代,她做不到像小说女主一样,各种金手指,各种好运,然后大杀四方,一跃变成首富!

小说毕竟是小说,她是活生生的人啊,她要切合实际去思考自己的处境。

这才是为什么她不走,留在沈家的原因。

不过,这些话,她不能对沈焕说,她只能按照原主的身份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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