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控告
赫雅认真写了一份控告材料,起初是用圆珠笔写的,后来听取了其它有经验鬼的告诫,改为毛笔写大字,每张a4纸大小的纸上只能写几十个字,据说这样方便牛头马面和黑白无常等地府公差阅读。
难道它们视力不好?
要不要写繁体字?赫雅就此问其它在此长期滞留的老控告户,得到的回答是不必,这里繁体字和简体字共存。
这样很好,因为他根本不会写,如果硬要写的话,得找本字典才行,或者请鬼代写。
无论什么时候,路上总能够见到大批的控告者,手持材料,寻机递给地府公差,鬼卒不时出动,将其驱散或者直接抓走。
按照地府计时方式,他和青青来到这里已经有四天,手里写好的材料一直没机会递出去。
曾经有几次看到过黑白无常,他们飘然而至,然后飞速离开,基本无法追上。
还有几次看到了坐在马车里的牛头马面,同样也没能赶上,因为马跑得挺快,而且还有大量的冤鬼试图递上自己的书面材料,想要从这些鬼当中挤过去是非常困难的事,而马车一直在飞奔。
城隍没见过,阎王更没机会见,倒是鬼卒满大街,看到谁随地大小便立即就冲出来罚款或者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