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页
目录 | 设置
下一章

67.罗刹女(十)(2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内容报错

“我请求,把真正守住这个笼子,不让人出来的恶鬼,消灭在这世上。那么,我就将引颈受戮而无憾了。”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鼓的掌。

掌声如暴雨,却又很快地停歇了。

黎青青先停下的鼓掌,无措地:“黛玉......”

人们看到,这个第一次现身于世人之前的“文贼”,之前表现的如此的令人侧目,此刻,却流下了眼泪,哽咽着,像个寻常女孩子那样,不停地抹着眼睛。

她说:“太傻了。真的,太傻了。”

一个痴心女子的死,世上原没有多少人当回事。就连她的丈夫,也不过是充满愤恨地把她当作攻击朋党的筏子。

人们感叹着她的可怜、她的愚蠢,她的死代表的利益之争。

没有人为她的死流一滴的眼泪。

她这么想着,泪水却打湿了衣襟。

唯一一个为这个痴心人哭的——是一个同样痴心而多情的人。

她为她,为这些世上许多痴心而死的人,哭的难以自抑。

其实原不必死。为什么这么痴心,为什么这么傻?

人之不甘,人之向往自由,竟至于抛弃生。

人们都缄默了。他们听懂了她眼泪中未尽的控诉。

而丁德知的身影一缩再缩。在某种力量,大约,是人的力量前,他原本高大的身影,显得很矮很矮。

但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惹人生厌,仍旧强说:“先生,您看,她也承认了害死我妻——”

寿玉楼看了一眼那犹自哽咽的多情女孩子,笑了一笑,回过头温和地对他说:“抱歉,丁公子。我们这没有因人家做梦,就判此杀人的规矩。不过,倒是另一桩案子,可以审一审。我之前在外面处理别的事务,今天才到云南来。我便听说,我们下令颁布废除裹脚、女子登记造册,男女共同劳作、不得随意殴打妇女的律法后,只有丁家等少数几家,以‘女子金贵,不能抛头露面’拒绝执行。是否如此?”

丁知德往后退了一步:“你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是,当初这个法令颁布的时候,我们也说的很清楚了——这不是商量。是必须执行。否则——”

高大俊美的文人,温吞地说:“否则——死。”

......

当判决的结果出来的时候,黎玉郎正在堵着丁世豪。

丁世豪犹然不耐烦:“老弟,当初,我们就讲的很清楚了。我也不同意王朝治下士农工商之分。但是,这不代表三纲五常,不代表圣人之言都有错,也不代表圣人定下的采买有问题。好了,你——”

“老爷!”一个家丁扑了过来,耳语几句。丁世豪看黎玉郎的神色,登时了然,却不急,反而笑了:“呵,老弟,你们想的挺好啊。寿先生今天到了大理?”

他一字一顿说:“不过。老弟啊,段总督,今天,刚好也来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