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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放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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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校几乎一宿没睡,不仅是在担心孙传庭的伤势,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需要他去构想,这件事也正是要毕自严戴罪立功的那件事——建立新式警察制度。

明代洪武初年,朱元璋在应天府设立了属于五军都督府管辖的兵马指挥司,负责社会治安,昼夜巡逻于京城内外。

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又将兵马指挥司划分为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每城兵马指挥司各设指挥一人,副指挥四人,吏目一人。

不过直到此时也只是在京师的范围内,成立了这些专门管理社会治安的机构,在京师之外就没有专职的机构来管理了。

一直到了弘治年间,才在各府县添设了捕盗通判、州判、主簿等官,算是正式建立了地方治安制度。

除此以外,从洪武二十六年开始,还在天下的交通要道处设立了巡检司,具体任务就是盘诘往来奸细、贩卖私盐犯人、逃军、逃囚,以及无文引、面目可疑之人。同时还规定凡是离开居住地百里范围的,就得由巡检司查验证明。船只经过渡口的,也要由巡检司查验证明。

这样一来,京师五城兵马司,各州县衙门的捕盗通判、州判、主簿及遍布全国各地的巡检司,便构成了明朝的“警察系统”,但这套系统发展到明末弊端极大,很多成员多和当地黑恶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抓贼的本事没有,借着抓贼的名义害人捞钱的本事却大得很!

朱由校登基以来,地方官员上报的冤假错案每个月都有不少,往往查到最后基本上跟负责治安的人员撇不开关系,为了破案诬陷好人的有;打击报复制造冤假错案也有;甚至不乏有人故意诬陷别人,就为了霸占别人的妻女或家产。

对于这种乱象,朱由校曾不止一次想过要建立新式警察制度,虽然他也清楚就算是新式警察制度在这个时代也会存在冤假错案,但再怎么样也比什么不做要好。

然而想建立新式警察制度,肯定会得罪一些人,那句“百万槽工衣食所在”,朱由校可是记得很清楚,因此他一直不敢将这件事进行试点,这一次借着遇刺这个契机,他准备拿天津做试点。

第二日,朱由校见到毕自严,便将自己预谋良久的新式警察制度抛了出来:“鉴于此次刺杀事件性质恶劣,朕意成立天津第一临时警察局负责侦查此事,具体人员配置,朕已经写在这个小册子里了,毕卿要做的就是给他们找办公的地方,协助他们侦破遇刺案。”

毕自严不用看册子都知道上面会是哪些人,这件事其实跟他没多大关系,那些人也不会对他负责。这所谓的戴罪立功,可不只是协助而已,是有一天需要推广新式警察制度的时候,他能第一个站出来。

天津离北京没多远,朝中的事情,毕自严门清,他知道这又是朱由校准备成立一个新部门,而他正好成了那个铺台阶的人。

毕自严有时候真的搞不明白朱由校到底哪来的这些多想法,他甚至有那么几次在心里怀疑过当年“太孙夺舍”的传闻是真的。

朱由校其实不知道的是他的行为其实早就引发了不少人对当年传闻的怀疑,只不过碍于他的身份没人敢说出来罢了,要是换成普通人,估计早死了。

虽然清楚这个新式警察制度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但毕自严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知,朱由校已经开出了替代抄家灭门的条件,为了整个家族,他也只能接受这个条件。

“臣明白了,臣一定会给皇上一个满意的交代。”

第二日,天津第一临时警察局就宣布成立了,说是只负责朱由校遇刺的案子,但实际上权利很大,可以调动天津城及附近几个县所有的捕快、巡检,毕自严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发文告诉下面要老实配合,谁不老实出了事就是活该。

遇刺的案子实际还是锦衣卫和曹文诏负责,第一警局主要的任务是梳理天津附近的老警察系统,摸清有哪些地头蛇,事后朱由校会对这些地头蛇进行区别对待,有些人可能会平安无事,有些手上沾了无辜人之血的恐怕就得给国库“献血”了。

老百姓们不懂什么警察局不警察局的,反正也不影响他们吃瓜,但天津本地官员们却是战战兢兢,生怕吃饭家伙丢了。

正当朱由校为警察局的事忙碌之时,一个人秘密来到了天津。

“万岁爷,魏忠贤到了。”

遇刺事件发生第二日,朱由校便派人火速回京调魏忠贤过来,魏忠贤也是不含糊,这么大岁数的人,也不顾颠簸,两天就赶了过来。

“宣!”

一见面,魏忠贤例行给朱由校行大礼:“奴婢魏忠贤叩见万岁爷!”

“起来吧,一路辛苦,坐下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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