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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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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时的她是班长兼文艺委员,自己只是一个各方面都很普通的学渣,深深的自卑感让他甚至都没敢跟她说上过几句话。

初中结束后,顾新月考上了本地的重点高中,而他则去了一所计算机技术中专学校,两人再没有见过面。

十年后,当刘辉在自家开的复印店偶遇了一位曾经的初中同学时,他才再一次听到了顾新月的名字和消息。

这个自己曾经暗恋的女神艺术院校毕业后去了S市,在当地一家私立学校做舞蹈老师。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初中与顾新月同桌时的画面像幻灯片般一幕幕在眼前闪过。

他的鼻腔里仿佛充斥着从顾新月身上散发出来的海飞丝洗发水的香味。

两天后,他关闭了打印店,简单带了些行李便前往了S市。

到了之后,他一边打工一边寻找顾新月的下落。幸运的是,S市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城市。

他关注了本市所有私立双语学校的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每天刷新,半年后,他在某篇文章中刷到了顾新月的照片。

从那天起,他每天放学时段,都会站在校门口马路对面,等待顾新月某时某刻从校门里面走出来。他说不清楚自己这么做的原因,只是被一种想要见到她的冲动支配着,至于见到之后要做什么,他还没有好好想过。

那时他已经做了一段时间的房屋中介了,但因为无心工作,业绩不佳,不得不承受着收入低以及同事鄙夷等多方面的打击。

每次从校门口失望而归的时候,他都想过自杀这件事。

他是一个精神比较脆弱的人,不是太能承受沉重的压力,却又总是因为一时激动做出可能毫无希望的决定。

来S市就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糟糕的一个决定。

来之前,他完全没有考虑后果,只是想到就去做了,而且义无反顾。

但真到了即将面对顾新月的时刻,他又害怕得要死,担心对方一个冷漠的眼神就能让自己毁灭。

就在这诚惶诚恐、患得患失的心境中,他等到了顾新月。

她在所有学生都走得差不多了的时候,独自一人出现在了校门口。

当时她穿着一袭长裙,戴着墨镜,斜挎着一只小包,看起来和十年前完全不一样,他却一眼就认出她来了。

就在他不知所措之时,她已经上了路旁的公交车,转眼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下一次,他提前在公交车旁等待,然后跟着她上了车。

他就坐在她的后面,默默注视着她,并一直跟到她下车。

他知道了她住在哪儿,随后利用自己做房产中介所掌握的资源,在她的小区也租了一套房。

不久,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周末下午,他克服了恐惧的心魔,假装与她擦肩而过后,大声叫出了她的名字。

“顾新月!”

她站住了脚步,以一种疑惑的表情看着他。

“真的是你啊。太巧了!”他极力克制住紧张情绪,“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刘辉呀,中学时我们同桌过。”

“天呐……怎么是你!”她惊呼起来。在这样一个异乡的城市遇到一位曾经的同桌,没理由不开心。

“你也住这个小区吗?”

“是啊,难道你也是?这也太巧了吧。”

“哈哈,是啊。”停顿了一下后,刘辉鼓足了全身的勇气,“那个,既然这么巧,你现在有空吗?一起喝杯咖啡?”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完美。

两人因为刻意制造的“缘分”逐渐走到了一起。

一个月后,刘辉退掉了自己的房子,搬进了顾新月的家,开始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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