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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礼记《檀弓》三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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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檀弓》三则

作者:【汉】戴圣

曾子寝疾[1],病。乐正子春[2]坐于床下,曾元、曾申坐于足,童子隅坐而执烛。童子曰:“华而睆[3],大夫之箦与?”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然曰:“呼!”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曾元曰:“夫子之病革[4]矣,不可以变。幸而至于旦,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5]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

战于郎。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6]者息,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7]汪踦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8]重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9]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10]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注释:

[1]寝疾:卧病。[2]乐正子春:孟子弟子。乐正,复姓。[3]华而睆(huàn患):华美而光滑。[4]病革:病重。[5]细人:小人。[6]保:通“堡”。[7]重:当为“童”,下同。[8]殇(shāng伤):未成年而死。[9]式:通“轼”。[10]舅:古称丈夫的父亲。

赏析:

这三则小故事选自《礼记·檀弓》。《礼记》是西汉戴圣编纂的儒家关于礼的一些文字,过去列为儒家的经典。《檀弓》分上下二篇。郑玄解释这个篇名说:“名曰檀弓者,以其善于礼,故着姓名以显之,檀姓,弓名。”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不赞成郑玄这个解释说:“愚谓此篇盖七十子之弟子所作。篇首记檀弓事,故以檀弓名篇,非因其善礼着之也。”现在从孙说较多。

第一则选自《檀弓上》。也有的选本加个名字叫《曾子易箦》。故事先写曾子病危的情况。“病”,古代指病重。所以曾子的学生和两个儿子都在病床边看守着。这是夜间,从“执烛”两个字可知。童子的话活现出在远处从烛影中看出席子的华贵,先写“华而睆”再问是不是大夫的席子,这是符合执烛者看的层次的。乐正子春怕被曾子听到,不准他多嘴。曾子却已经知道童子有意见,但还不清楚,很吃惊,所以叫他大声喊。听清楚了,曾子肯定童子的意见,命令换个适合自己身分的席子。曾元的回答,表明病重的程度,想侥幸等到天明。然后曾子提出爱人以德和得正而毙的态度,这是这段故事的中心思想。最后终于按照曾子的意见办了。“举扶而易之”表明曾子病重的程度,自己完全不能动了,再移到新换的席子上还没安顿好就断了气。

这段故事表明曾子知错即改,丝毫不容越礼的坚决态度,这是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和告颜回“非礼勿动”的精神的具体体现。曾子临终前的这段义正词严的话表现出他平时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曾子不是大夫,所以不能死在大夫的席子上。林云铭评论说:“曾元之言,惟幸其亲之生,何尝非爱?但既知箦之当易,苟安待旦,则自夜至旦之生皆不得正,不如得正而当下速死之为愈。此是平日‘仁以为己任’、‘死而后已’本领,非临时可办也。”这段话很有见地。林氏还说:“篇中摹写处,无不曲肖神情,自是千古奇笔。”(见《古文析义初编》卷二)篇中童子、乐正子春、曾元和曾子只是寥寥几句对话,就使人如见其形,如闻其声。一个“止”字,表示出乐正子春的紧张;一个“呼”字,表示曾子的急切。这些都和病危密切相关。到曾元嘴里才说出危在片刻的病情。写完曾子的话以后,结尾何等干净利落!在文字的剪裁上,他处极省,而童子的话却有意重复两次,这可以作为文章繁简的适例。后来就把“易箦”作为人病重将死的代称,可见这个故事影响的深远。

第二则选自《檀弓下》,也有人就用首三字标题为《战于郎》。这件事发生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齐国入侵鲁国,在鲁都(今山东曲阜)近郊的郎地激战。公叔禺人(《左传》作“公叔务人”)是鲁国的士(杜预注《左传》说是鲁昭公之子),看到有个人疲敝不堪,扛着器械躲入堡垒中休息,异常感慨,就说:“徭役太重了,赋税太繁了,政治这么糟,当大官的拿不出好主意,为士的不能为国献身,这可要不得。我既然说了……”于是就和邻居的童子汪踦一同参加战斗,都牺牲了。汪踦没有成年,按礼只能照童子而葬。鲁国人为了纪念他,想变通一下,拿他当成人一样举行葬礼,就去请教明礼的孔子。孔子充分肯定汪踦的行动,认为他能够“执干戈以卫社稷”,当然可以不当未成年人看待。孔子这几句话是全篇的中心,后世成为明训。这个故事很简单,作者的重点在表现公叔禺人特别是童汪踦这种不怕牺牲的精神,借重仲尼之言来加以充分肯定。在剪裁方面非常简洁。一开头点明事件,然后从公叔禺人的话中表现他言行一致的态度,也反映鲁政的衰弛和形势的危急。“与其邻童汪踦往,皆死焉”,仅仅十个字就交代了结果,战事完毕以后一类的叙述都省略了。跳到“鲁人欲勿殇童汪踦”这一“越礼”的想法,汪踦战斗的勇敢,自不必言。孔子说明道理之后,自然是照办了,这是必然结局,所以也不必交代。但孔子的回答是全文精神所在,所以写得完整。古人尊重人都称字,称仲尼就是对孔子的尊重。

第三则也选自《檀弓下》,有人用第一句话题为《孔子过泰山侧》,也有人根据中心思想称为《苛政猛于虎》,柳宗元的《捕蛇者说》明显受这则小故事的启发。

第一句叙述故事的发生。古代上坟都要哭,是一种形式,不一定哀痛。“而哀”两字直贯全文。先是引起孔子的反应,“式”是一种表示敬意的动作,两手扶在车前横木上,身体站立注意地听着。孔子对有丧事的人家都非常重视,在听的过程中,觉得哀痛异常,所以叫子路下车去问。重有忧就是有重忧。也有人主张读重复的重,因为下文讲被虎咬死了三代人。这个问话原是试探的。“而曰‘然’”的“而”字看似累赘,实际非常传神,有不幸而言中的味道,表现孔子和子路对这个妇人的深切同情。妇人诉出自己的悲惨遭遇,连用三个排比句,一层重似一层。这时孔子已经亲自下车来了,这个动作不必写,因为“夫子曰”的直接对话,就表现了这方面的内容。三代死于虎,而偏偏不肯离开这个地方,只有一个理由,这个地方没有苛捐杂税。“政”的意思就是征收赋税的“征”字。苛政原来多解释为苛虐的政治,指当地的统治者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义亦可通。此篇行文之妙,没有一句正面说苛政,而用虎患加以烘托,使人可以想见。孔子的几句话是这篇文章的点睛之笔,而又是前面问答的逻辑结论。“小子识之”一句,看似闲笔,实与主旨密不可分。孔门之教目的在于为政,子路在“四科”中,与冉有归于“政事”(《论语·先进》),是认为能办政事的,所以孔子特别要教育他牢牢记住这件事所反映的道理。这里不但表现出孔子对这位妇女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而且反映出对广大人民的关切,又看出孔子善于因时因地因人施教的特点。作者仅仅记了孔子这几句话,让人们自己去领悟。

《檀弓》的篇幅都很简短,记言特多,但寥寥数语,情事毕现而趣味隽永,耐人咀嚼。古代一些散文家多劝人作文要学《檀弓》,可以医治冗杂的毛病,确实是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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