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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韩愈《获麟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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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麟解

作者:【唐】韩愈

麟[1]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2],书于《春秋》,杂出于传记百家之书[3],虽妇人小子,皆知其为祥也。

然麟之为物,不畜于家,不恒有于天下。其为形也不类,非若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然则虽有麟,不可知其为麟也。

角者吾知其为牛,鬣者吾知其为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惟麟也不可知。不可知,则其谓之不祥也亦宜。

虽然,麟之出,必有圣人在乎位:麟为圣人出也。圣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为不祥也。

又曰:麟之所以为麟者,以德不以形。若麟之出,不待圣人,则谓之不祥也亦宜。

注释:

[1]麟:即麒麟。《尔雅·释兽》作麐,说它是“麕身、牛尾、一角”。有人认为古之麒麟,即今非洲之长颈鹿。[2]《诗》:《诗经·周南》有《麟之趾》。[3]传记百家之书:如东汉王充《论衡·讲瑞篇》、班固《白虎通·封禅篇》,东晋葛洪《抱朴子·自叙》等皆叙及麟。

赏析:

相传在唐宪宗元和七年(812),麟曾现于东川,因而有人疑此文是韩愈由此触发而写的。但据唐李翱《李文公全集》卷七《与陆傪书》,李极推崇韩文,尝书此以赠陆傪。陆傪在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就去世了,则此说可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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