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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宋】王安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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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百年无事札子

作者:【宋】王安石

臣前蒙陛下问及本朝所以享国百年、天下无事之故。臣以浅陋,误承圣问。迫于日晷[1],不敢久留,语不及悉,遂辞而退。窃惟念圣问及此,天下之福;而臣遂无一言之献,非近臣所以事君之义,故敢昧冒而粗有所陈。

伏惟太祖躬上智独见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伪,指挥付托,必尽其材;变置施设,必当其务。故能驾驭将帅,训齐[2]士卒,外以扞夷狄,内以平中国。于是除苛赋,止虐刑,废强横之藩镇,诛贪残之官吏,躬以简俭,为天下先。其于出政发令之间,一以安利元元[3]为事。太宗承之以聪武,真宗守之以谦仁,以至仁宗、英宗,无有逸德。此所以享国百年而天下无事也。

仁宗在位历年最久,臣于时实备从官,施为本末,臣所亲见。尝试为陛下陈其一二,而陛下详择其可,亦足以申鉴于方今。伏惟仁宗之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出于自然,而忠恕诚悫[4],终始如一,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终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赏重而信。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因任众人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盖监司[5]之吏,以至州县,无敢暴虐残酷,擅有调发,以伤百姓。自夏人顺服,蛮夷遂无大变。边人父子夫妇,得免于兵死,而中国之人,安逸蕃息,以至今日者,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不忍加兵之效也。大臣贵戚,左右近习,莫敢强横犯法,其自重慎,或甚于闾巷之人,此刑平而公之效也。募天下骁雄横猾以为兵,几至百万,非有良将以御之。而谋变者辄败;聚天下财物,虽有文籍,委之府史,非有能吏以钩考,而断盗者辄发;凶年饥岁,流者填道,死者相枕,而寇攘者辄得:此赏重而信之效也。大臣贵戚,左右近习,莫能大擅威福,广私货赂,一有奸慝,随辄上闻;贪邪横猾,虽间或见用,未尝得久:此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之效也。自县令京官,以至监司台阁,升擢之任,虽不皆得人,然一时之所谓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见收举者:此因任众人之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升遐[6]之日,天下号恸,如丧考妣:此宽仁恭俭,出于自然,忠恕诚悫,终始如一之效也。

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无亲友群臣之议。人君朝夕与处,不过宦官女子,出而视事,又不过有司之细故,未尝如古大有为之君,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见贵,然小人亦得厕其间。正论非不见容,然邪说亦有时而用。以诗赋记诵求天下之士,而无学校养成之法;以科名资历叙朝廷之位,而无官司课试之方。监司无检察之人,守将非选择之吏。转徙之亟,既难于考绩,而游谈之众,因得以乱真。交私养望者多得显官,独立营职者或见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虽有能者在职,亦无以异于庸人。农民坏于徭役,而未尝特见救恤,又不为之设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杂于疲老,而未尝申敕训练,又不为之择将,而久其疆埸之权。宿卫则聚卒伍无赖之人,而未有以变五代姑息羁縻之俗。宗室则无教训选举之实,而未有以合先王亲疏隆杀之宜。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故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盖累圣相继,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忠恕诚悫,此其所以获天助也。

伏惟陛下躬上圣之质,承无穷之绪,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7],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臣不敢辄废将明之义,而苟逃讳忌之诛。伏惟陛下幸赦而留神,则天下之福也。取进止[8]。

注释:

[1]日晷(gui鬼):日影。这里是指时间。[2]训齐:教育整顿。[3]元元:庶民,老百姓。[4]诚悫(què确):诚笃,忠厚。[5]监司:宋代诸路的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有监察各州官吏之责,总称监司。[6]升遐:指帝王死去。[7]怠终:有始无终。[8]取进止:唐宋时奏章结尾的习惯用语,意谓采纳与否,取决于皇帝。取,听取;进,指意见被采纳;止,指奏章被驳回。

赏析:

标题中的“札子”,指给皇帝的奏章。本文作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上距宋太祖赵匡胤称帝的建隆元年(960),共一百零八年,称“百年”是举其成数。此文的写作缘起大致是这样:宋神宗赵顼是一个有志图强的年轻皇帝,公元1067年即位时只有二十岁,出于谋求富国强兵、改变“本朝”积弊的迫切愿望,他即位第二年便召见王安石进京议对。此时王安石已近“知天命”之年,其经历、见识很不一般。他从少年时起即胸有“轩冕”之志,曾自言“材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希”(《忆昨诗》)。出仕前又跟随宦游四方的父亲到过岭南、江苏的不少地方,对于下情已有所体恤。中经丁忧,二十一岁入京应礼部试,首试即中,以第四名的好成绩登杨寘榜进士。王安石由于个性拗强,人品高尚,学识渊博,素有“矫世变俗之志”,名播朝野。神宗早在东宫时已闻王安石大名,继位后,对这位写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万言书》),提出“改易更革”主张的王安石十分倚重。这次把他由江宁召回京都,就是向他咨询北宋百年来没出大乱子的问题,要他当面回答这是什么原因。面对皇上,口头回答这么重大的问题,难无惶恐,加之时间紧迫,未敢迁延,来不及详对,即告辞返回。事后,他又觉得不符合近臣侍奉君主的道理,遂写了这篇《札子》,进一步申述改变积贫积弱局面、实行变法的实际需要和理论依据。神宗激赏此文,次年二月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变革遂张。此文可视为王安石变法的先声。

本文大致可分为五段。第一段是交代写作缘起,洵如上述。第二段是对“本朝”自开国皇帝赵匡胤至仁、英二宗的一一称颂,从而作出“此所以享国百年而天下无事”的初步答案。第三段,作者以“从官”的身分极言仁宗的所谓政绩美德,称颂他“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王安石认为仁宗当皇帝时,对上尊崇天意,对下兼听众议,宽仁恭俭,做得自然而又始终如一。尤可贵者,“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审理案件力求给犯人留一条活路,而对于官吏扰民深恶痛绝。对外不忍兴师动众,对内赏罚合理,不信谗言,处处依法办事。皇帝给监察机关带了个好头,所以各级官吏不敢擅自发号施令,也不敢做伤害百姓的事。自西夏归顺宋朝后,再没有发生较大的边境民族叛变之事。这样边民可免遭战乱之灾,内地民众亦可安居乐业。皇亲国戚不敢触犯法令,他们立身行事有的比百姓还谨慎,这是刑法公道所收到的成效。上百万军队是稳定的,一旦有贪污盗窃的人,很快便被揭露,至于在灾荒之年趁火打劫的人,会立即被破获,而皇帝身边的人也不敢擅作威福,索取贿赂。奸佞贪婪者偶被录用,但不能长久。各级官吏的任命提升虽不尽如人意,但也并无遗珠之憾,这是任人唯贤和依靠法制的结果。由于深得人心,所以在仁宗皇帝去世时,人们就像死了亲生父母一样悲痛万分。

第四段篇幅比上段略短,却是全文的重点段落,也是作者的醉翁之意之所在。头一句开门见山,指出“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可谓深中腠理。这些弊病分别表现在以下诸方面:一是皇帝朝夕共处的不过是宦官和妇女,临朝理事,又不外是一些琐碎之务,远不如那些有作为的国君,能同士大夫一起研讨先王的治国之法,从而在全国加以推行。二是对于事物不分名与实,一切听凭自然而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虽任用了贤人,但小人也占据一定职位;正确的言论皇帝不是不听,但错误的主张也时时被采纳。三是没能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人才,以诗赋和背诵古书的办法取士,论资排辈、按科名资历任用官吏,而没能采取必要的考核措施。四是监察机关(监司)没有称职的官员,边将不是由军队中有指挥经验的人担任,而是任命一些并无军事知识和指挥能力的人充当。五是官吏调动频繁难以考核其政绩,而“游谈之众”便以假乱真,贤人反被埋没;靠私交、“走后门”扩充自己声望的人,大都成了高官;不靠后台、对公事尽职尽责的人,有时反被打击排挤,故而上下偷懒,一味取悦于人;贤人有职无权,才能得不到发挥,实等同于庸人。六是沉重的徭役造成农民破产,而政府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兴办整修农田水利等等。七是边防部队没有进行训练整顿,其中多有疲惫衰老者;内地驻军全是兵痞无赖,没能改变五代以来在养兵问题上笼络迁就的坏风气。八是对于皇族成员不曾经过严格教育和选拔,竟然委以重任,这不符合先王奖优罚劣的用人原则。九是朝廷对于理财,大都没有恰当的办法,所以尽管皇帝本人很节俭而百姓并不富裕,皇帝对国事百般操劳而国家却不强盛;幸而没有外患,也没遇到特大天灾,所以一百多年来没有出乱子。十是虽说事在人为,但“本朝”的创建和存在却是上天保佑的结果。

显然,以上十条,没有一条不是对北宋朝廷的严厉批评。遗憾的是后世读者曾对王安石的这一苦心孤诣产生了误解,认为“虽曰人事……此其所以获天助”之说,是对北宋的歌功颂德,把功劳归于皇帝和上天,表现了他作为地主阶级政治家的局限性。实则相反,这是王安石改革主张彻底性的实际表现。因为这十条的寓意在于北宋王朝已失去了存在的必然性,仅仅靠上天帮助的偶然性得以维持,如不改革,绝无出路。《宋史》本传载:神宗诏问“为治所先”,王安石对曰“择术为先”。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北宋以来因循守旧的现行治术,而主张必须择取和制订足以对付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的新的治国方案。

紧承前旨,第五段指出“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这也不能理解为作者对宋神宗的吹捧。鉴于封建帝王至高无上的地位,一个有作为的大臣的满腹牢骚,也只能是委婉地、甚至是违心地加以表述。这一段话虽不多,但分量很重,它无异于警告赵顼说:天助是靠不住的,人事也不可有始无终,即使你对这些话很忌讳,因此而怪罪我,我也要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从而忠告你必须重新选择(择术为先)有助于变法图强的“人事”。成败在此一举,你如听取劝告,留心国事,实施变法,这便是天下人的一大福分!王安石的这些话中之话何等尖锐,哪里有什么美化和吹捧的意味!

上面指出,本文第四段是对北宋政治的严厉批评,而第三段从字面上看,不能不说是对仁宗皇帝的颂扬,但这里不仅有苦心,更体现了作者的思想机智和写作技巧:原来是用了欲抑先褒、寓抑于褒的手法。比如第三段花费了不少笔墨赞颂仁宗的恭俭宽厚,但充其量是一种抽象的肯定;而第四段的“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岂不是对前说的具体而彻底的否定?所以在评骘此文的思想性时,不宜笼统地斥责作者是在美化和吹捧宋朝的几个皇帝,而应该公正地肯定作者苦心孤诣地撰写此文是冒死进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变法图强。在这一点上——即在正直无私地从事变法革新的胆量方面,王安石的所作所为几乎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被列宁称赞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是当之无愧的。至于因受到种种局限,对北宋前五代皇帝说了一些违背事实或相当过头的好话(比如把北宋对辽和西夏的妥协政策,说成是“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终不忍加兵”等等),不能不说是对北宋统治者的一种有意的讳饰。又比如,他还避开了王小波、李顺等农民起义以及澶渊之役后开创用岁币求苟安的恶例等等,对此必须一一予以必要的鉴别与批判。

总起来说,本文的特点是思想深刻,立意高远;说理透辟,措辞委婉;借题发挥,旁敲侧击;结构缜密,逻辑性强。作为政论文一种的“奏章”,本文更有不枝不蔓、简劲精洁的特点。对于这一特点前人曾有所评述,如“文简而理周,斯得其简也”(陈骙《文则》),“只下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是何简贵”(刘熙载《艺概·文概》)。本文正是这样,如第二段在赞颂北宋诸帝政绩时,对太祖所用笔墨较多,对其文治武功作了较多揄扬,这是必要的,而对于其后四帝的称颂用字极为简约:“太宗承之以聪武,真宗守之以谦仁,以至仁宗、英宗,无有逸德。”这种称颂本身虽不尽可取,但其用字之“简贵”,颇为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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