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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所遇非良人的李恩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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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所遇非良人的李恩圣

“喂哇~喂哇~”

警察1分钟到达云凡律师事务所,女警察李若娴和男警察停车进来。

李若娴找到刘云,按照流程开始做笔录。

“姓名。”

“刘云。”

“年龄。”

“25岁。”

“职业。”

“云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兼老板。”

“为何报警。”

“我一个远方亲戚叫郑周莲,她的身份证号是,她来武陵市三天了,结果消失的无影无踪,所以老家让我帮忙报警。”

李若娴拿出警察专用手里,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发现此妇女最后入住的宾馆是晶昌大宾馆,于是又给晶昌大宾馆打电话,得知李若娴三天前和一男子出去,再也没回来过。

值得一提的是,郑周莲没有退房,说明她当时只是临时出去,可惜最后没能回宾馆。

一般这种情况基本能确认为遇害或者遭遇不法侵害。

李若娴把所有情况告知刘云,并让男警察开警车去调取晶昌大宾馆当时的监控。

她则在办公室和刘云聊各种案子。

正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却比生活更有逻辑,而很多生活中的案子根本没有逻辑可言。

两人就各种案件深入交流,直到男警察回来。

男警察把拷贝下来的视频进行播放,突然李若娴点击暂停键,并把视频画面放大。

“刘律师,情况有点不妙,你亲戚跟着我们很早之前通缉的人贩子走了,估计凶多吉少。”

一开始李若娴以为只是个普通出轨案件,她以为郑周莲跟着情夫跑了呢,结果是被人贩子拐跑了,结果可想而知。

既然确定被人拐走,必须立案。

“人贩子?李警官你没开玩笑吧?”

刘云有点不信,他见过很多拐卖儿童的,毕竟儿童值钱、用途也广,用来贩毒、装可怜乞讨、甚至卖到山区,都能赚一笔,而贩卖妇女的很少很少,主要因为妇女相对小孩用途太少,人贩子拐卖妇女基本只能卖给别人当媳妇。

再说妇女是成年人,不傻,除了极个别容易被忽悠,大部分妇女都挺理智,不那么容易被骗。

“刘律师,我有必要骗你吗。你看看视频中那个中年人,他前段时间卷入电信诈骗案件中,我们顺藤摸瓜发现此男子居然是人贩子,所以我们对他发起通缉,可惜此人行踪太隐蔽,根本找不到,没想到今天碰见了。”

李若娴指着视频中的男子,继续说道:“如果此男人把你亲戚运到东南亚就麻烦了,回来可能性很低。”

东南亚有多黑,看看互联网新闻就知道了,有很多偷渡去的、也有很多被忽悠去的,但不管怎么去的,这些人基本别想回来,要么是因为参与诈骗,回来就坐牢,要么被当做猪仔控制,先逼着搞诈骗,等榨干价值再买器官,腰子、肝脏、眼角膜都能换钱。

上面说的是男性,女性比男性更惨,女性一般不被卖器官,但会被逼做妓女,一天接不到二三十个嫖客等着挨打吧,等这些女人感染性病,直接挖个坑埋了。

女人进入东南亚,以那些园区的黑暗,很大概率给钱也不放人,妥妥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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