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书网

阅读记录  |   用户书架
上一章
目录 | 设置
下一页

第61章 合约签订(1 / 2)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问题反馈 | 内容报错

李民写完了协议,伴随着一阵金黄,道路发生了变化。

[A4纸—契约协议(规则道具):写下了协议产生约束力的纸张,如果违背上面的约定会根据纸张上写的惩罚进行仲裁。本协议无法被单方面破坏、藏匿、遮盖等手段无效,只有签字的所有人都同意放弃协议才能结束协议。]

这也是李民第一次用这个道具,更准确来说是李民第一次用这个道具来写协议,没想到居然会有这种效果。

「看来我一些含糊不清的道具或许会有更强的力量。」李民暗暗想到。

把协议递交给秦嫚,李民就靠在[金箍棒]宽大的柱身上,不得不说[金箍棒]虽然看起来有点硌人,但是一旦靠上就有点不想离开了,比马文龙跑车上真皮靠椅还舒服。

秦嫚看着前面用兔子国语言写的内容,就算学过兔子国语言,继承了自己父亲关于兔子国的知识,看这种协议也有些费力。

“第一,遵守兔子国法律,最大限度遵守兔子国道德礼仪,且在不违背本身意志的情况下遵守李民的提议。

第一—1,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法,民事案件则不受到惩罚,但是需要根据法规接受惩罚;行政案件受到一等惩罚,并且接受法规处罚;刑事案件接受三等惩罚,并且接受法规处罚。

第二,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遵守国际法律。

第二—1,国际法律若是有变动,或者在不受国际法保护的地区则可以不受此条协议影响,对兔子国人仍然遵守兔子国法律对待(若有冲突则按照李民指示为最优先准则)。

第三,无论是否和兔子国交好,都不允许对兔子国进行违背人性与道德的任何形式的侵略、占有、攻击行为,有任何以上行为将受到三等惩罚。

第四,碰到任何不懂、不明白、不确定的事情或者物品,先不要乱动,优先进行询问确认。可以在获得李民或者专业人士肯定才能尝试,不然发生的任何危险由自己承担,不能牵扯他人。

第五,李民有义务给秦嫚提供基础生活知识,以及基本生存条件,确保秦嫚在兔子国能够正常进行生活,且对秦嫚的生命有兔子国法律上的义务。

第五—1,所秦嫚存在任何违反兔子国法律、道德的行为而产生的生命危险,李民可以视条件确认对方生命是否需要旅行法律义务。

第六,李民与秦嫚协议签订后,有任何违规行为,第一次将会进行一等惩罚(36伏电击)以示警告,第二次将会进行二等惩罚(220伏电击)警告,第三次则会进行三等惩罚(天雷攻击,且违背协议一方将失去所有能力,并且协议另一方可以主动解除协议)。”

秦嫚有点不太能接受,毕竟最后的惩罚有点太严重了,而且遵守他国法律,自己太吃亏了,虽然李民有照顾她的义务,但是自己万一犯法,岂不是不知不觉就要受苦?

“不行,对我太不利了。”

秦嫚觉得对自己太严苛了,遵守他国法律她不反对,但是李民的义务好像太少了,而且还要自己对所有兔子国人也遵守法律,这太麻烦的。

“那你有什么意见?”李民摊手,反正第一次绝对没那么容易达成协议,这种都是商量着来的。

“首先兔子国法律我不知道,道德标准我更不确定,这种条件模糊又麻烦,我记忆里可是知道你们国家有什么键盘侠,明明喷人犯法,大多数都得不到制裁!”

秦嫚直接列举了例子,她可不想自己被骂一句,然后打了对方自己就被惩罚了。

“而且违约次数三次自己还要失去全部能力,这不可能!我宁愿被驱赶回来,也不可能同意。”

这一点李民也明白秦嫚不可能同意,他就是写出来试探秦嫚底线的,毕竟他自己能力可比秦嫚厉害多了,万一没照顾好秦嫚自己盲盒能力没了,他可就亏大了。

“行,这个可以改。”

李民伸手就用[签字笔]写上去,因为道具的神奇效果,直接修改就像是更改电子档一样,都没有涂改痕迹,不过这我就是没彻底签字,双方签字了就改不了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A- 18 A+
默认 贵族金 护眼绿 羊皮纸 可爱粉 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