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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质疑,理解,成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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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种说法是被狗给咬下去的。

而共同点在于,十个头成了九个头,后又有了断头处滴血的桥段。

在看《西游记》中的九头虫形象:

【“他却打个滚,腾空跳起,现了本象,乃是一个九头虫,观其形象十分恶,见此身模怕杀人!他生得:

毛羽铺锦,团身结絮。方圆有丈二规模,长短似鼋鼍样致。两只脚尖利如钩,九个头攒环一处。展开翅极善飞扬,纵大鹏无他力气;发起声远振天涯,比仙鹤还能高唳。眼多闪灼幌金光,气傲不同凡鸟类。”】

此处描写说九头虫是九个头,其实并非如此,下文中的“半腰里才伸出一个头来”说明九头虫并非九头,而是十个头,只不过藏起来了。

为何如此?这就是《西游记》作者的高明之处。

【“那驸马见不停当,在山前打个滚,又现了本象,展开翅,旋绕飞腾。二郎即取金弓,安上银弹,扯满弓,往上就打。那怪急铩翅,掠到边前,要咬二郎;半腰里才伸出一个头来,被那头细犬,撺上去,汪的一口,把头血淋淋的咬将下来。那怪物负痛逃生,径投北海而去。八戒便要赶去,行者止住道:“且莫赶他,正是穷寇勿追,他被细犬咬了头,必定是多死少生。等我变做他的模样,你分开水路,赶我进去,寻那宫主,诈他宝贝来也。”二郎与六圣道:“不赶他,倒也罢了,只是遗这种类在世,必为后人之害。”至今有个九头虫滴血,是遗种也。】

此处是非常明显的用典,【二郎神】执弓攻击是因为《殷芸小说》:“周公居东,恶闻此鸟,命庭氏射之,血其一首,犹余九首。”,【细犬】将九头虫潜藏的第十个头咬去是因为《岭表录异》:“爱入人家,烁人魂气。或云:九首曾为犬啮其一常滴血,血滴之家,则有凶咎。”至于为何不追击九头虫而放他一条生路,除了孙悟空的一句“且莫赶他,正是穷寇勿追,他被细犬咬了头,必定是多死少生。”,最重要的为了写出最后那句“至今有个九头虫滴血,是遗种也。”,此乃点睛之笔。

况且,“九头虫”本就是【鬼车】的别名:

《田家五行》:“鬼车鸟,北方人呼为九头虫,夜听其声出入,以卜晴雨,自北而南谓之“出窠”,主雨;自南向北谓之“归窠”,主晴。”

而九头虫的实力其实也是不差的。

九头虫能在悟空八戒二人夹击之下,依然是轻松收了八戒。即使在二郎神还有梅山兄弟的围攻下被击碎了头颅,依然是亡命天涯,不曾被擒拿斩杀。

这战绩,还想如何?

其实吧,古代小说中的虫,并不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虫子。你看武松打虎那节,老虎还叫大虫呢!

虫,在古代不过是动物的统称。

五虫,即蠃,鳞、毛、羽、昆。

蠃虫,无毛无甲之虫如蚯蚓蛤蟆,还有人,当然以人为老大。

鳞虫,水族中的有鳞物种,还有带翅膀的昆虫,以蛟龙为老大。

毛虫、野兽,以麒麟为老大。

羽虫,禽鸟,以凤凰为老大。(九头虫即此类)

昆虫,又称为甲虫介虫,带甲壳的虫以及无鳞的水族,以神龟为老大。

【故曰: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有蠃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此乾坤之美类,禽兽万物之数也。】

那如今这万圣公主是已经嫁做人妻呢?还是说还是黄花大闺女?

原本还在纠结的牛胜英突然是被万圣公主一把抱起来。

“爹爹,还真是圣婴弟弟呢!你看,这长大了还是这么的惹人喜欢~”

说罢,这万圣公主是将牛胜英抱入怀中。

在这一刻,牛胜英悟了。

质疑孟德,理解孟德,成为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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