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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两百招换破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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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惊过度的施师面无人色,颓然倒在车厢里,心想我怎么遇到这样一个神经病,如果真落到姓金的手里,肯定是生不如死,还不如早点自行了断,然而翻遍车厢都没找到自尽的武器。想死都难呀。

此时最幸福的大概就是秦无衣,无忧无虑大呼酣睡,如雷的铁蹄声都没能吵醒她。

一百骑呼啸着涌到眼前,一字排开,激起一阵飞尘。

金不换手中铁枪隔空遥指张崇义,喝道:“臭小子,那条路上根本就没有人影,说,你为什么要骗我们?是不是想死?”

张崇义系好缰绳,缓缓跳下马车,旁若无人地瞅着他手里的铁枪。

刚才没有认真细看,此时才赫然发现枪身浑然一体,通体都是精铁铸就,表面颜色黝黑,隐隐泛出紫色祥云,不禁惊喜道:“莫非这是传说中的破斧枪?”

金不换颇为得意道:“你小子倒有些眼力,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欺骗我们?你和幽州有何关系?”

张崇义竖起手指,摇呀摇道:“你先别问这么多废话,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你自己主动把枪献给我,然后带着你的狗腿子,灰溜溜的滚回京城。第二,我杀光你们,再留下枪。反正呢,这把枪是我的了。”

金不换等人一愣,看向张崇义的眼色就像看着大白痴,有人甚至露出怜悯的表情。

金不换气极反笑,笑得前仰后合,差点掉下马来,笑着笑着,猛地大喝一声,一枪刺向张崇义。

张崇义侧身避开枪尖,右手握住枪身,顺势一拉,想将金不换拽下马来。

他曾经看过老鹰营的情报,知道金家大公子金不换除了力大无穷外,其他方面都平平无奇,内力武功在京城高官子弟中最不入流,甚至还不如文官韩葛生的儿子韩云山和韩云海,兵法谋略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但那些操蛋的情报里丝毫没有提及金不换虐杀妓女的癖好,估计老鹰营的人认定金不换是草包,他的花边新闻毫无价值,直接过滤筛掉了。

他瞧不起金不换,以为一招就能将其拽下马背。

然而力大无穷的金不换绝对不是绣花枕头,仓促间虽被张崇义浑厚的内力将铁枪牵引的偏了几寸,枪头斜斜砸在地上,整个人忽地向前倾斜几分。

愤怒的金不换挺直腰杆,又是一声暴喝,猛地使出浑身力气,挥枪来个横扫千军,没头没脑,毫无章法,却搅动周边空气呜呜作响,生出一圈圈气浪涟漪。

张崇义暗道苦也,老鹰营那操蛋的情报坑死人不偿命,轻飘飘一句:“力大无穷外,一无是处。”

这可不是一般的力气大,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四象不过之力,当年楚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大概不过如此。

这一枪的确不得要领,但胜在一力降十会,估摸着恐怕达到了气胜巅峰的水准。

单以力量而论,距离传说中的入神亦不远矣。

张崇义不敢伸手去挡,匆忙弯腰闪避,饶是如此,已被那枪风刮得脸皮隐隐作痛。

不禁满脸骇然,这才相信施师说他动辄撕裂妓女,多半不虚,就这睥睨天下的神力,别说妓院里那些细胳膊细腿的娇弱美人,怕是野牛也能撕碎。

他撕裂那些妓女或许不是本性残暴,而是玩的兴起时无法控制力量。

眼看一枪扫空,金不换根本不需要气息转换,抡起铁枪又是当头砸下,出手速度快的异乎寻常。

张崇义又气又怒,这家伙的武功还不如三岁小孩子,枪法简单粗暴,不是横扫就是竖劈,偶尔来一下直刺,明明到处都是破绽,但架不住神力实在惊人,每一枪卷起的枪风都能从四面八方压制住张崇义的气息,就算他有再多的破绽,也拿他没辙。

张崇义几次想要掠上马背踢他下马,刚提起一口气,都被那股枪风压得喘不过气来,一口气立时泄掉。

他横扫一枪,又是竖劈一枪,一口气来来回回出了几十招,几十招其实就是两招。

张崇义竟然一招都递不出去,根本就没办法靠近三尺之地,只是不停地闪转腾挪,倒也轻松惬意。

这种打法想赢很难,想输也不容易,大概就是比谁先力竭气衰。

这场面让那些骑兵看的目瞪口呆,他们大概早已领教过这位金大公子的恐怖神力,一个个都远远地躲在五丈之外,唯恐遭到无妄之灾。

渐渐地,他们对这少年由衷生出钦佩,能够在金大公子铁枪下支撑数十招而不败,不时还在伺机反攻。

高手,绝对的高手。要知道,堂堂大将军金淳中,最多只能撑下五十八招。

堪堪两百枪使完,金不换暴吼一声,枪势如龙劈在地上,猛地砸开一个大坑,仿佛平地响起滚雷,无数飞沙走石激荡出去,附近的战马忙不迭惶恐后退,勒都勒不住。

他奋力抽回长枪,枪柄笔直地砸在地上,砸出一个尺许深的洞,大声道:“不打了,没意思,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这把枪,你抢不走,你的命,我也拿不走。

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武功如此了得,绝非泛泛之辈,可否交个朋友?”说完从马上跳下来。

张崇义见他气息毫无紊乱迹象,声音与打斗前一样平稳,胸口也没有波动起伏,合着他这狂潮般的两百枪,并没消耗几分体力?

这是何等恐怖的怪物?这种人如果陷阵厮杀,将是敌人的噩梦。他脸色阴晴不定,没有马上回答对方的话。

金不换两步走到他身边,缓缓伸出手,做出握手的姿势,道:

“能让我金不换佩服的人,至今没有几个,像你这么年轻的,更是唯一一个。

怎么样?愿意跟我金不换交朋友,就握个手,瞧不起我的话,你可以转身就走,我绝不强留。”

张崇义悠悠吐出一口浊气,终于相信他的诚意,大笑着握住他的手,朗声道:“在下张甫田,幽州人士,能够与阁下这等英雄成为朋友,在下三生有幸。”他在中原行走,常用化名张甫田。

张崇义自认为身高异于常人,但并肩而立时,金不换着实比他还高出几寸,身材更是挺拔粗壮,腰身比他粗了整整一圈,浑身上下充斥着一股草莽英雄气概。

金不换明明只有二十几岁,长相异常成熟老道,脸上到处都是胡茬。

金不换肌肉虬结的手掌握紧张崇义的手,豪气逼人朗声道:

“甫田兄弟,不知为何,你我一见如故,恨不得跟你拜把子。

我有种预感,总有一天,你我二人要么会在沙场上成为劲敌,要么就会携手作战。不过我今天有要事在身,不便与你多叙,日后你若是有空到京城游玩,记得去大将军府找我,我叫金不换,我爹是大将军金淳中,大将军府在南城,很容易找到。”

张崇义自然知道他的身份,却故作惊骇道:“原来是金大将军的大公子,久仰久仰。早就听说金大公子天生神力,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金不换大咧咧道:“哈哈,我的力气自然是大,甫田兄弟你更是了得,我出了两百多枪,连你的衣服都没碰到,等你再大几岁,我多半就不是你的对手了。

好啦,今日真的不能多耽搁,父亲交代我的事情还没办好,后会有期。”

拍了拍张崇义的肩膀,转身跨上马背,顺手抽出铁枪,犹豫片刻,朝张崇义道:“兄弟,接着!”竟将价值连城的破斧神枪抛过去。

张崇义顺手接住铁枪,但觉入手沉甸甸的,差点拿捏不住掉在地上,估摸着至少七八十斤。

金不换豪迈不羁道:“我还是习惯使锤子,这把举世闻名的破斧送给你了,当做我们相识一场的见面礼。

日后若是沙场相逢,如果是对手,我将用最拿手的铁锤跟你再比一场。如果是袍泽,也要再比一场,我拿铁锤,你持铁枪,比比看我们谁杀的敌人多。告辞。”

扬鞭策马而去,说不出的潇洒。一行铁骑紧紧追随,脸上全是欣羡。

张崇义怔怔目送滚滚远去的铁骑,抚摸着触手微温的破斧神枪,缓缓点头道:“出手两百招,换来一把神兵利器破斧,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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