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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朵玫瑰,喜欢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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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已经晚上九点半了。

家中灯还亮着。

我抱着一束玫瑰花,走到了坐在客厅沙发看剧的夜世行身旁。

夜世行在看球赛。

我赌一毛钱,他看不懂。

无论是足球还是篮球,像夜世行这样的人,肯定没有玩过。

我不信他可以无师自通。

他肯定是把球赛当bGm。

他看我拿着一捧花,转瞬即逝了一个下垂的嘴角。

“回来了,去洗澡吧。你身上好大的火锅味。”夜世行捂住鼻子道。

“你看不见吗?”

我摇了摇手里的玫瑰花束,有九十九朵玫瑰呢。

“我视力和听力都很好。”夜世行道。

“你在吃醋。”我斩钉截铁道。

“我的口味很清淡,只有吃面时会加醋。”夜世行道。

“饺子呢?”明明吃饺子的时候也吃醋的。

“不要追究这些细节。”夜世行站了起来,“我要睡觉了。”

“喂!”他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我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吗?”夜世行挑眉,看向我。

“送你。”我快步走到他面前,把花递给他。

“我不要二手礼物。”夜世行用食指比划了一个叉。

“我买的。”我把花放到了他怀里,他不接也得接。

“为什么送我花?”夜世行道。

“你不是说初相识吗?我喜欢你,我想送你花。”是的,我庸俗不堪,喜欢花朵。

我想,之所以在漫长的进化中,人会喜欢花,一开始一定是花会结果,结果能吃,渐渐就喜欢花了。后来食物充足了,就开始培育各种花朵。

就有了我喜欢的玫瑰花。

“你是在,追求我吗?”夜世行捧着花,站得笔直。

“我们不都结婚了吗?”啊?追求?怎么可能啊?夜世行可是我的合法丈夫。

“是的。但是要是初相识的话,不妨从我们叫什么名字开始。”夜世行道。

好像有些有病的样子。

哪有人玩这一套啊。

初相识也是字面意思,它的含义是以前发生的事不去管了,重新认识对方。并不是真的会不认识对方啊。

“你好,我叫夜世行。请问,小姐芳名?”夜世行微微弯了腰,伸出左手,优雅地像一个绅士。

“搞什么?”我蹬掉八厘米高的高跟鞋,换了一双拖鞋。瞬间矮了八厘米。

“你不会是认为你的第一印象不好吧?夜世行,挺好的,至少做到了令人过目不忘,记忆犹新。”我笑道。

“我要洗澡了。鲜花容易枯萎,建议你做成干花。不做也行,枯了扔了就是。我天天给你买。”我想了想,天天九十九朵,房间应该放不太下。

“一天一朵。我会选最好的那一朵。”我取了浴巾,浴袍,去浴室了。

泡在水里,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因为没有母亲,从小到大的母亲节我都没有送过康乃馨。因为成绩不出众,也没有教师节送给老师过花。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送人花。

不过并不是我本来想送,而是因为仇叶那家伙买的那朵玫瑰,不是送我的。没人给我送,那我就送别人吧。

这样至少有一方得到了花。

其实我可以给自己买花,也不缺那钱。可是送的,和买的,根本完全不一样。

我总不可能是因为仇叶买花不送给我,我自己买更多送我自己吧。

还不如送夜世行呢。送夜世行的话,我很心甘情愿。

我要天天送夜世行花,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开心啦!

我美滋滋地笑了起来。

夜世行今早竟然没有走,他回家的时候被我撞了个正着。

他拎着一份蟹黄小混沌,一份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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