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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开业事件三之仿品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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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后,衙门贴出了明晃晃的告示。

【郑家长子郑锦麟,伙同曹家曹鸿,假冒[在水一方]的肚兜,联合杀害玉春楼,玉香楼妓子三人,罪无可赦,判午时斩首。

同时,查抄家产,赔偿[在水一方]名誉受损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白银一百万两。】

斩首!

查抄!

赔偿!

老百姓们看到这样的判决文书,瞬间就沸腾了起来。

怎么就是郑锦麟和曹员外了呢?

这怎么可能呢?

所以【在水一方】从头到尾都是被冤枉的吗?

但官府已经发布了正式的告示,这骗不了人。

午时,烈日当头。

郑锦麟和曹鸿脖子上架着代表着罪孽深重的枷锁,跪在所有人面前。

这是沈磬第一次观摩斩首。

事实上,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皇都,如果是万贞帝下旨,那必然是诛灭九族。

因为他们冒犯的,是当朝的舒凝公主。

冒犯舒凝公主,就是藐视皇权,这是万贞帝坚决忍不了的事情。

好在这是在北方,沈磬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也没有向万贞帝说这件事情。

以命抵命,就够了。

在沈磬不远处,林婉娟也站在人群中。

行刑台上的曹鸿,第一眼就从人群里见到了林婉娟。

两人彼此怨恨了一辈子,甚至到了要对方死的地步。

事实上,多少夫妻彼此怨怼,彼此仇视,彼此冷漠,彼此过着彼此的日子。

或许是为了面子,为了孩子,为了银子。

爱别离是苦,怨憎会亦是苦。

是时候该结束了。

和一动不动的曹鸿相比,郑锦麟始终扭动着身体没有停过。

因为嘴巴被塞着布条,因此他无法说话,只能发出“唔——唔——”声。

金繁花和金荻站在台下看着一直在扭来扭去的郑锦麟。

金荻脸上充满了大仇得报的快意。

这段时间官府直接查抄了郑家,郑家在潭城直接一落千丈,其余家族纷纷以低价接盘。

其中就包括金繁花。

先前郑锦麟从金荻手里以三十五文一斤抢去的万斤棉花,被金繁花用二十文一斤更低的价格买了回来。

其中这银子进了三十五万两,出去二十万两,还赚了十五万两。

而棉花还没长出来呢。

前后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

这钱赚得也太容易了些。

而且,那日是金荻亲自跟在金繁花身后,趾高气昂地去的。

先前郑锦麟在他面前有多高傲,此刻金荻全都还了回去。

痛快!

与金荻带着笑意不同,不远处的郑家人完全是如丧考妣。

郑锦麟是他们郑家的希望,一旦郑锦麟死了,那么郑家就彻底不再有任何机会参与北方商会,甚至可以说,不出几年,郑家就会落寞。

因为郑家后继无人了。

他们这段时间不计成本地收回各种租子,能变卖的变卖,能转手的转手,银子更是不要命地往官府里砸。

可是这些银子怎么送过去的,就怎么原封不动地送回来。

开玩笑,彭良彬他敢收吗?

有的官员收了钱,替郑家说了几句话,就被彭良彬一阵数落,最后还是把钱退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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