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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是不是不用再码字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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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是第几次因为腰痛手痛得不行躺在床上,她已经不记得了。休息两天,手机上全是催着她更新的消息,她望着刺眼的吊灯,下了好大的决心从床上爬了下来。

“哎,库存的新书最近老卡文,我还是不适合写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先把旧的写完吧。”

林夕双眼无神地看着老哥送她的皮卡丘闹钟,滴答滴答地走着。电脑开机的声音吓了她一激灵,拧了拧音响,她熟练的打开网站开始码字。

对于一个大学毕业好几年,依旧不想出门找工作的终极宅女而言,写小说已经很适合她了。

没错,刚开始的时候她的确也是这样想的。但在写了五年多的书后,她才发现钱没那么好赚。每天掉不完的头发,永远睡不好的觉,全都在催促她,今年就要二十七岁,已经不再是当初的少女了。

家里的电话一通接着一通,多数都是让她赶紧找个喜欢的,要么就回家相亲去。那些扎耳朵的话她听了一遍又一遍,让她本就不顺心的生活更加添堵。

唯一理解她的老哥也已经去到国外走上了人生巅峰,一晃好几年不见了。

尽量不去想这些烦心事,林夕翻找着设定集,思考着,把她耗时间最久的小说《奥伦利斯之歌》画上了句号,那只皮卡丘的小闹钟刚好走到了11点半。

“那些老粉应该不会寄刀片给我吧?虽然挺虐的,但毕竟书里的角色悲哀一点又不是真的,改了两遍,就这样了,发布。快饿死了,不知道老板关门了没。”

林夕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揉了揉眼睛和肩膀。准备下楼去吃她最喜欢的馄饨。

“要不点还是外卖?”

她看着满地的外卖盒都快没地方下脚了,摇了摇头,蹑手蹑脚地从陷阱一般的垃圾中跳出。

林夕突然想起,店里那个死忠粉小老弟一直想要一份她亲笔签名的《奥伦利斯之歌》,看了看书架,选了她最喜欢的首发本。

“最后的一本出版还得好久,最开始的这一本也是我最用心的时候写的,毕竟是老老老粉了,送给他吧。”

她抚摸着当时多花了600块用金丝线装饰的封面,感慨良多。

翻开书,扉页上除了她熟悉的签名,还有一串小一号的英文:

time is a great author,She will give each person to write the perfect ending.

(时间是一位伟大的作者,她会给每个人写出完美的结局。)

林夕叹了口气,戴上兜帽遮盖她乱糟糟的头发,穿上羽绒服,关上了房门。

街上已经十分冷清了,林夕看着摇曳的树枝想着,要是当年,看着这树晃来晃去都得写上个百千字来描绘一下冬天伤感的氛围。但现在,她只想赶紧跑到店里喝热汤。

一进门,老板已经把一碗馄饨放在靠门口的桌上了。“今天晚了几十分钟啊,咋了,冻僵了?”老板一脸笑呵呵,擦了擦桌台。

“大叔,你说我要是搬走,你是不是能少好多事情啊?就没必要大晚上等我来吃了。”林夕喝了口汤,热气呼在镜片上,让她一阵难受,拿下来丢在了微微泛着油光的桌面上。

“别自作多情啊,又不是就你一个,话说家里人又催你了?哎,不过你也差不多年纪该回去找个好人嫁了,过了二十五,一晃就三十啊。”大叔一脸幽怨的看着她。

“然后过上相夫教子的美好生活吗?看看我老妈和我爸我就知道我未来十年的生活,比现在更加的索然无味,就像你这汤,你又没放猪油吗?”

“经常久坐不运动,对着电脑手机看,还吃那么油腻。”说着说着,大叔已经转过身去继续擦桌子了。

林夕其实也知道,生活本就是这样,可她不愿被世俗框住。她所幻想的世界和未来才不是像现在这样没有灵魂呢。

抬头看着墙上,电视机正在放新闻。

“今晚观测的彗星群千年难见,将于11点55分至1点40为最佳观测时间,请观众朋友们不要错过。。。”

林夕吃完馄饨,扫完码,又倒上半碗醋和汤搅在一起,喝的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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