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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救人被狗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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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说:那你也应该先把衣服穿好了再帮助她呀,她是个女孩,你知道她妈会怎么想嘛?

我说:当时没想那么多,一心想立马帮她拔出刺来,哪知道那刺又细又多。

\好了,这事我负责与夏老师解释清楚,你们回去吧。\邱老师说完去换衣服去了。

回到宿舍,爸爸让我仔细的把事情经过重新讲一遍。我讲完之后补充一句,夏莎莎什么时候到的河边我根本就不知道。

最后爸爸哼了一下道:尽跟我找麻烦!不早了,睡吧。

在床上我睡不着,想起那个猪耳朵,恨不得与他拼个你死我活。晚上做了一个恶梦,又一次梦见被狗咬得血糊淋当的,我怎么奔跑都躲不过,急得大喊大叫,出一身冷汗。爸爸给我盖好被脚蹆开的被子。我又倒下睡着了。第二天去上课时,爸爸对我说:不许你去找朱尔东的麻烦。如果你和他发生打架,我立马送你回老家。心里虽然憋着气,但还是不情愿的点了一下头。

在我父亲的倡导下,经过老师们共同努力,在厕所边盖了一个猪圈。养了两条小猪,让我们几个住校的学生,每天下午放学后打五斤猪草。由邱老师负责监督。有一天,我们满载而归经过一户农家时,突然窜出一条大狗,疵牙咧嘴地向我们扑过来,吓得几个哇哇直叫,拔腿就跑,夏莎莎最小,跑得最慢,眼看就要咬到她了,我返身去救她,那知哪狗力大无比,一下把我扑到在地,狠狠地在我右脚咬住撕扯。我感觉脚下火辣辣的疼,幸好主人出来把狗撵走。我腿在不住的流血走不动路了,他把我送回学校。邱老师拿出学校备用药箱,帮我清洗后敷上一种面子药。兑了一包止痛粉喝下睡了,半夜时候我又被痛醒了,爸爸又兑了一包药粉让我喝了,才睡下。第二天我感觉浑身发热,甚至有抽筋的情况,他们把我送到公社卫生院去输液打针才逐渐好起来,可右脚被撕掉肉的地方再也长不起来了。到现在还有一个小坑。而且自那以后,我留下了头痛的毛病。只要遇刺激的事情或气味,老毛病马上就犯。并且遗传到下一代,下下一代。

在我发烧生病期间,莎莎的妈妈夏菊香老师拿着罐头,水果糖看望多次。对我总是笑脒脒的说话。多次对我说:谢谢你救了我的莎莎。象哥哥保护妹妹一样勇敢,以后你就是莎莎的哥哥了。自那以夏莎莎不再叫我名字了,改成月明哥。我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十足的跟屁虫。

自从河边遇刺事件发生后,夏老师对我不再有笑脸了。好像我真的欺负了莎莎一样。沙沙也不敢找我玩了。她让马钧钧转告我。有几次用手巾包的水果糖,悄悄放在我书包里就走了。

猪耳朵的父亲朱标是我和马钧钧的班主任。这天下完课,他找我有事,他坐下后让我站在他面前。问我为什么耍流氓。我当时就急了。我说:我没有!你别听朱尔东乱说,不信你可以去问夏莎莎。

他由于长期抽劣质香烟,喝浓茶,满口牙齿漆黑。一年四季身边总挂着个装酒的葫芦罐。听说解放前他们俩口子还抽鸦片。他的烟酒从不与人分享。别人递给他烟来者不拒。即使上课也旁若无人的抽烟,喝酒。校长,主任找他谈过多次话,他说:我也没有耽误教学,习惯改不了。

(有一点要给读者解释的疑问,为何这个女孩一会儿叫秋莎莎,一会儿叫夏莎莎。她爸爸姓夏,妈妈姓秋。小孩原来跟父亲姓,叫夏莎莎,父母离婚后,她妈把她名字改成了秋莎莎。由于习惯成自然,老师仍然叫她夏莎莎,而她一本正经的纠正道,我已经改了名字,请你们以后叫我秋莎莎!老师们顿时哈哈大笑。为了不让读者误会,后面文章中将省掉姓氏,一律统称莎莎。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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