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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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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快疯了,倒吸了一口凉气,此刻,仿佛于曼丽那曼妙的歌舞就在眼前。“……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怎么一回事,我见过她,她叫于曼丽。”明台痴痴地问。

“对,她也叫于曼丽。”林参谋说,“说来话长,这个女孩子身世挺惨的,十四岁就被养父卖到妓院,学了些歌舞弹唱。十五岁就开始挂牌接客,花名锦瑟。小小年纪,阅人无数,备受摧残。十六岁那年,她染上很重的花柳病,气息奄奄,眼看就不得救了。鸨母想半夜里把她扔到乱坟岗去,偏遇着一个忠厚老实的湘绣商人于老板,用两幅湘绣赎了她的身。”林参谋自顾自地说着,完全不看明台的反应,其实,不用看他也知道明台会有怎样的反应。

“于老板特地延请名医为锦瑟治病,半年后,居然恢复如常,也算奇迹。锦瑟感恩,跟着学了刺绣,学了些生意经,立志要嫁给于老板。于老板不同意,倒要送她去念书,学些知识。于是,锦瑟跟了这个商人姓于,改名于曼丽,去了北平念书。于老板时常往返于湘南、北平一带,二人开始以兄妹相称。”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往返湘南的旅途中,于老板被三名水上惯匪劫杀,死无全尸。没过多久,这个于曼丽也从学校里消失了,而一个叫锦瑟的妓女重出江湖。”不用说,明台也猜出她做了什么,截住林参谋的话:“她杀了那三个水匪,是报仇雪恨,何以冠以‘黑寡妇’之名?”“她找到劫匪后,费尽心机地要嫁给他,使尽一切手段逼他休妻弃子。这三个劫匪本已金盆洗手,各归家园,却也被她搞得一个个家破人亡。她每每于新婚之夜下手杀人,将新郎大卸八块,才肯罢手,毒辣至极。”听到此处,明台眼前一片漆黑。“民国二十七年,黑寡妇杀尽最后一个凶徒后,向政府自,此案告破,惊天动地。于曼丽被判死刑,就关押在此。谁知抗战爆,监狱被军统局接收,许多死囚都被执行了死刑。唯有这个于曼丽,被王处长现资质不凡且身手不错,而且有胆量和决绝,于是将她带上山去。铁窗绝境,由于战争的需要,她得以死地生还。”“你想告诉我什么,一股脑儿全说了吧。”聪明的明台已经猜出了王天风送自己下山的目的了。

林参谋面皮微红,接着说:“我知道,你是她的生死搭档。于曼丽在军校等一个与其‘旗鼓相当’的搭档等了整整一年。军校里有一条死规定,如果‘生死搭档’中有一人做了‘逃兵’,另一人将被立即送到前线。鉴于于曼丽原本就是死囚,所以,她的归宿……就是刑场。如果你今天晚上不能及时赶回去,她肯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明台的内心瞬间被恐惧吞没,他第一次心房战栗,仿似看见殷红的血正在“黑寡妇”的黑白照片上蔓延开来,像一朵玫瑰花瓣的形状,又像是于曼丽清瘦身影的回眸,楚楚可怜地望着自己。

明台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冷汗直淋,仿佛自己军裤上溅起了无数滴鲜血。他误读了“锦瑟”的笑与泪,忽然间知悉一切,迅速地打开于曼丽给自己的钱袋,里面果真有一句遗言“一旦妥协,别无退路。”生死关头,竟无一句替自己乞命,反而告诫自己,不可回头。

“有车吗?”明台边往外走边问。“没有,替你准备了一匹快马。”林参谋紧跟他的步伐。明台飞身上马,一路狂奔而去。崎岖山涧,耳边隐约飘来于曼丽的歌声:“……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风在加速、马在加速、夕阳在加速、树林在加速,整个世界都在加速。明台感觉自己像是飞了起来,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救她!不惜一切代价地救她!他的目的地只有一个,刑场!哪怕把自己搭进去,也在所不惜。

刑场上,野草蔓延,大雨突袭,十几双军靴踏着泥水,在一声声口令中,整齐划一地到达指定位置。

王天风一脸肃然,看了一眼手表,向后挥了挥手。只见身穿一身青布衣裳的于曼丽被带了上来。士兵把她捆在临时搭建的刑台上,雨水淋头,于曼丽大声喊了一句:“我想站着!我要站着去死!”王天风想想,点点头。其实王天风根本不关心于曼丽是站着还是跪着,他关心的是该来的人应该来了。风声中,他隐约听到了马蹄声,由远渐近。王天风嘴角挂了一丝“料定”的笑容,抬起手来:“行刑队,举枪!”此时,风声、雨声、举枪声混合到一起。王天风一字一顿地喊道:“上膛,瞄准,预备……”骏马长嘶!一匹飞马,顶着滂沱大雨,奔浪崩雷般出现在操场上。一声几乎歇斯底里的叫声传来。

“枪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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