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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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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杰森·托德,哥谭人。”误打误撞,杰森·托德本身就很喜欢吃三色冰激凌,就算刚刚有些小尴尬,现在也放下了之前的想法,乖乖的吃着。甚至,他还想着,看在冰激凌的份上,他一会还可以配桃乐丝逛一逛。

“小哥哥是哥谭人啊!”桃乐丝不知道在感叹什么,她这次一口咬掉一半的冰激凌,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冰的牙都有些疼。

“你牙不疼吗?”低头正好看见桃乐丝被冰的五官都皱在一起的样子,杰森觉得一点都不明白桃乐丝在做什么。

“呜牙疼!”桃乐丝口齿模糊不清的说着,“但是这样,感觉很棒!”

感觉脑子一下就被刺激清醒了一样。桃乐丝影响着别人,哥谭的黑暗气氛也影响着她。要知道在此之前,她可是从来不会以身试险的,很不用提不能能力,和小混混干架了。然而现在的事实是,这些事情,都被她干出来了。

头疼。她之前真的以为自己是过来哥谭度假来着,再这么下去,恐怕就不是她感化哥谭,而是哥谭拉她一起变黑了。

“你这样会吃坏肚子的。”杰森皱了皱眉,然而虽然内心是担心桃乐丝的身体,面上却是有些凶狠的。

“……那好吧,我以后不这样了。”桃乐丝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手里还剩小半的甜筒,略带可惜的说道。

虽然一开始是因为想要冷冷脑子,但是不得不说那种刺激的让桃乐丝浑身一颤的感觉,让她觉得还真的挺有趣的。

“别叫我小哥哥了,托德或者杰森都行。”其实杰森一直都想说这句话。小哥哥什么的,会让他觉得,眼前的小姑娘在叫迪基鸟。

是的,杰森一直认为自己和小哥哥这种称呼挨不上什么关系。

“好的,杰森。所以作为交换,你有空陪我逛逛吗?”桃乐丝为了能有个人陪着自己,也真的是拼了。

“你说过的,哥谭不是很安全。”

杰森低头看着桃乐丝的样子,过了好一会才回答道。“你为什么这么执着在哥谭旅游?”

不是杰森说哥谭什么不好,而是事实上,哥谭真的没有什么景点。

外界甚至还戏称哥谭市,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虽然杰森都觉得太过讽刺,但是不得不承认,还是有那么一两分道理的。之前也不是没有脑子进水的,真的来了哥谭要去参观人才辈出的阿卡姆。

对于这些脑子进水的,杰森一向不假辞色。然而当这个人换成桃乐丝的时候,他真的搞不明白,她到底想要参观什么?

“其实我也没有太执着……”桃乐丝表示自己真的很无辜。“酒店是七天的,我总不能七天都待在那里吧?就算我很宅,光待在酒店里也很闷。在家里还可以学着坐坐点心手工什么的,在这里除了出来转转,我真的想不出什么能打时间的了。”

桃乐丝真的是不知道这次世界意识想要干什么,七天真的就是给她放假?但是为什么又是哥谭这个著名的犯罪城市?

思来想去,桃乐丝也就觉得,大概世界意识也嫌弃哥谭犯罪率太高了,所以让她来感化感化。

“所以说,你到底为什么一定要订七天的酒店?”杰森觉得,他大概永远都理解不了女孩子的心思了。

“因为是中奖中的啊!不来的话,不就亏了吗?”桃乐丝说的理直气壮,丝毫不像是说谎。

“正常人宁愿吃亏都不愿意过来行不行!”杰森抽了抽嘴角,真不知道桃乐丝这是哪里来的理论。

“所以我不是正常人啊!”桃乐丝快步走向前,然后又转向杰森,笑着看着他说道。

桃乐丝是真的感觉这个名叫杰森·托德的小哥哥很有趣。他大概是个脾气暴躁的小哥哥,但是和她在一起的这一会,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脾气。……可能还有点吐槽役?唔……反正是个很可爱的小哥哥就是了!

“杰森,要一起去溜溜哥谭市吗?”桃乐丝笑的灿烂的对他伸出手。

杰森有些恍惚的看着似乎在光的桃乐丝,他觉得自己可能是晚上被撞着脑袋了,所以才会觉得眼前的桃乐丝像是童话里有些调皮不听话的小精灵。

最终,他迷迷糊糊的就伸出了手,“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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