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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又见侯静(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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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干什么?”候小楠不还意侯静。

侯静从包里一罐咖啡饮品,“听说陈歌的戏今天就可以杀青,我给陈歌带来一罐咖啡。”

“陈歌不喜欢喝咖啡!”候小楠得意道。

“我知道啊,但是我想,拍完戏陈歌一定很累,咖啡可以提神。”

扑通!候小楠把手里的半杯柠檬水假装若无其事地扔到身后。

“什么声音?”侯静问。

候小楠说:“没什么声音,你听错了!”

侯静其实看到了候小楠的小动作,心里觉得有趣却没有拆穿候小楠。

“卡,过了!”

那边的戏很快拍完,因为这最后一场戏实际上比较好拍,不过是几句话,根本不需要费什么功夫。

牧海拿起一个扩音器,大声的在剧组中间喊了起来,“感谢大家在这几个多月的时间里对我工作的支持,我们相信这一定会是一部好的电影。在这里我要感谢所有默默无闻的工作人员还有所有的演员朋友们,今晚我们有个杀青宴,明天有个杀青记者布会。今天晚上我们在酒店不见不散!”

陈歌带着戏里的女朋友小结巴走了过来,“牧导!”

牧海对陈歌竖了一个大拇指,“这段戏挥得很好。”

陈歌毫不谦虚,“那当然,不看看是谁。”

“哈哈。”

陈歌看向侯静,“你也来啦。”

侯静莞尔一笑,把手里的咖啡递给陈歌。

陈歌打开咖啡一口气全部喝完,笑着说:“味道不错。”

旁边的候小楠看得撅起嘴巴。

······

······

剧组的拍摄结束,杀青宴就在一个小时之后,众演员们也没有离场,都围成了一个个小圈子闲聊,陈歌自然是处于主演圈,和陈晓春谢天桦们坐在一起。

一群大老爷们围在一起,只有陈歌身边围着三个女生,陈晓春神色暧昧,“老弟,你的艳福不浅呐。”

陈歌身边的三个女生风格各不相同,候小楠面容清秀,侯静成熟妩媚,另一个,则是电影里面饰演小结巴的女演员曹莹,很靓丽。

谢天桦同样挑着眉毛怪异地看着陈歌,“老弟,吃不消吧。”

陈歌知道是玩笑,笑道:“艳福浅不浅我不知道,反正我的实力天桦树哥你不用担心,我还从来没有不行的时候。”

众人哈哈大笑,“吹,继续吹!”

不多久,等到剧组收拾好了一切之后,所有人便浩浩荡荡的向着通晚大酒店涌去。

通晚大酒店的二楼,全部都被人在江湖剧组包了下来,几十号人坐在酒桌前面说笑着,好不热闹。

众人围着陈歌不停敬酒,这段时间拍戏,所有人都看出这个年轻演员不是等闲之辈,就连牧导都时时询问他的意见。

酒席中间,牧海端起酒杯站了起来,“这次杀青宴,我要特别感谢一个人,如果没有他,就没有这部《人在江湖》,他就是陈歌。很多人可能会奇怪我为什么会说没有陈歌就没有这部电影,现在我告诉大家,因为《人在江湖》的剧本,就是陈歌写的!”

这句话一出,现场一片哗然,只有陈歌表现得比较平静,笑着站起来敬了牧海一杯酒,“牧导,你把我的作用太夸大了。”

牧海摆了摆手,“不夸大,一点都不夸大。你这个本子的质量绝对是上乘的,票房如果不好,那才是见了鬼。”

陈歌笑了两声坐下来。

在电影里面饰演****的谢晓峰不好意思地朝陈歌敬了一杯酒,“陈歌,我敬你一杯。”

陈晓春看着他们俩嘿嘿直笑。

陈歌奇怪地问:“你们,这是什么情况?”

陈晓春笑得更厉害了,“你问胖子他自己!”

谢晓峰不好意思道:“刚开始拍戏的时候,我见你总往牧导那边跑,觉得你是多管闲事,现在才知道,原来你就是那个从头到尾没露过面的神秘编剧!”

陈歌摆摆手,“我还以为怎么了,原来就这事啊,没事,换做我看到一个演员老往导演那儿跑还老说戏应该怎么拍我也这么想。”

这场杀青宴一直喝到了午夜十二点,幸苦了几个月,好不容易能放纵一回,这个时候基本上就没人顾及形象这个词了。

杀青宴结束第二天,史志敏通知陈歌有急事,要求陈歌迅速赶到老地方。

陈歌赶到咖啡厅,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咖啡,史志敏递给陈歌一份合同。

在史志敏对面还坐着一个男人,陈歌只好和史志敏坐在一边。

陈歌拿起合同,“敏姐,这是什么?”

“海蓝之家男装的广告代言合同。”

史志敏对面的男人对陈歌笑笑,伸出手道:“你好,我是海蓝之家的负责人。”

“广告代言?”陈歌拿起合同,看清楚上面的条条款款后表情僵住了。

合同上面的要求,是与陈歌签订两年的代言,而代言的金额,高达一百二十万,那就是说一年的代言费就是六十万。

陈歌一直都知道明星接广告的代言费会很高,但是也没想到这么高。

陈歌拍摄《野小子》,拍《黑色旺胶》,加上《人在江湖》,三部片子的片酬再加上李家付的薪水,一共不过二百多万,现在一个广告就是一百二十万,这也太狠了。

虽说还要扣税,最后能拿到的钱也就是一百万左右,但一个代言净赚一百万,陈歌自然不可能拒绝!

看到陈歌的表情,史志敏猜到他在想什么,“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替你拒绝过几个广告。”

“拒绝广告?为什么?”陈歌其实想说的是,一个广告可就是上百万。

“之前那些广告的档次,离这次的海蓝之家要差的很远。”

史志敏一句话,让对面的男人很满意。

陈歌不再多问,握起随身携带的钢笔,大笔一挥在合同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签名有进步。”史志敏轻声说了一句。

史志敏坐在陈歌旁边,微微低头的时候一股清新地洗水携带着···女人味飘进陈歌的鼻子里。

陈歌默念阿弥陀佛,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天和侯静生了关系,最近经常会动一些歪心思。

陈歌把蠢蠢欲动的欲念压下去,笑道:“那当然了,在家练好久了。”

海蓝之家这个品牌陈歌知道,专做男装,销量很好,连续几年时间里会做得越来越大,虽说档次离范思哲等等还差得远,但在中高档服装里面,属于平常人选的品牌。

看到陈歌签好了名,对面的男人收起合同看了看,“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两人握了握手。

“对了,这个呢,是仅以我个人送陈歌先生的一个小礼物。”说话间,男人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浅灰sè古朴大气的盒子。

“还有赠品?”陈歌笑着接过盒子。

陈歌低头一看,盒子的封面上写着,prada,一看就是外国品牌。

打开盒子,一款黑sè的太阳镜正躺在礼盒当中。

陈歌现在有了几分看东西价值的眼光,看这个墨镜的质量和外表,应该价值不菲。

太阳镜比较大,戴在脸上甚至能够遮挡小半张脸,正适合明星去佩戴,镜框和镜片都是浅棕sè的,镜框的两个支架上面雕刻着细密、大气的花纹,还有着细密的人造宝石黏在上面,非常漂亮,质量也不错。

在眼镜支架的内侧,还写着小小的‘prada’的标识,显然是一个著名品牌。

“陈歌先生,签完合约,我就先走了,因为公司里给的时间比较紧张。抱歉。”

“哦,没事,可以理解。”

两人握了握手,男人先行离开。

陈歌继续低头看着手里的墨镜,史志敏开口道:“这是国外著名的普拉达眼镜,属于最著名的太阳镜品牌,价格最少要10000美金才能买到!”

“一万美金?!我靠···”陈歌忍不住惊讶道。

就这么一个太阳镜,将近十万块?

陈歌普拉达墨镜戴在鼻梁上,仔细感受了一下,没感觉到什么特别,心中暗道这些奢侈品果然只适合人傻钱多的土豪装13。

不过,出门还是戴上这个比较好,将近十万块的眼镜戴出去,那种感觉一定很爽。

何况自己现在也算是一个公众人物,戴十几块的墨镜还真不太合适。

“陈歌。”

“嗯?敏姐,什么事?”陈歌问。

“其实刚才我说我替你拒绝了几条广告,有些话还没有说完。”

说起正事,陈歌把墨镜摘下看着史志敏。

“之前我帮你拒绝过的几个广告,档次很低,代言费只有几千到几万块。其实我不认为以你现在的名气能够接到海蓝之家这种在大陆销量超一线的品牌。我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我要表达什么你应该明白。”

“我知道,敏姐,你的意思是,这次海蓝之家品牌的广告代言来得有蹊跷,有人在帮我?”

“或许吧,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你在《男人坞》和《zpp》上面的写真让他们注意到了你,毕竟你的形象不错。”

······

······

从咖啡厅出来之后,陈歌给牧海打了一个电话,因为有件重要的事他必须和牧海协商一下。

人在江湖的几个背景音乐一直没有确定,这些都是后期制作人员的事,原本不用陈歌担心,但是在陈歌这里,他必须让这部电影的音乐变成原版。

在前世的80后,谁没有在ktv里唱过“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彼此为着目标相随”的《友情岁月》,谁不记得陈浩南和陈晓春在光怪陆离昏黄闪烁的灯光下唱“洪兴掌管一代”的《刀光剑影》。

陈歌和牧海约好两个小时后见面。

之所以是两个小时之后,是因为陈歌打算这段时间里去一趟录音棚。

陈歌很喜欢唱歌,这是从前世就一直带着的兴趣,两世为人从没放下过要唱歌的梦想,一个喜欢唱歌的人这么长时间没有唱过,喉咙不自主地痒。

陈歌上了车打开导航,直接在附近找了一家录音棚,录音棚的名称很接地气,“小刚录音棚”。

陈歌走进去,问一柜台前的眼镜青年。

“多少钱一个小时?”

“二百,赠送两个cd。”青年头也不抬回答道。

“能便宜点吗?”

青年抬头看了看陈歌,“带着名牌墨镜,来我这个录音棚还要搞价,真不知道你们这些有钱人怎么想的。”

陈歌一阵头大,但还是说道:“墨镜是假的,假的。”

“得了吧,真假看logo就看得出来。一百八,录不录。”

这下陈歌满意了,“录,当然录。”

青年亲自带着邓铮去录音棚。

陈歌问:“哥们,看你这么年轻,是这个录音棚的老板?”

“混口饭吃。我叫刘小刚,所以录音棚叫小刚录音棚。”

“行了,快进去吧,说清楚啊,刚才你说话的时间也算。”

陈歌,“······”

这老板太抠了。

刘小刚站在旁边看着陈歌,这小子来录音棚还戴个墨镜,搞的跟个明星似的,就是不知道是来图个新鲜玩玩还是真有几把刷子。

然而很快,刘小刚否定了这个年轻人只是来玩玩,因为他的操作太熟练了。

陈歌快速合成制作出几伴奏风格各不相同,其中有一刘小刚觉得有些熟悉,其他的基本都没有听过。

难道他还是个专业的原创歌手?

陈歌开嗓唱歌之后,算是给了刘小刚答案。

“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

彼此为着目标相随

凝望夜空

往日是谁

领会心中疲累”

陈歌的唱功没得说,很有感染力,这《友情岁月》让刘小刚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就这水平,妥妥的专业歌手。

不过这歌刘小刚在酒吧听过,所以不算是原创。

《友情岁月》结束后,陈歌接着唱第二《乱世巨星》

这部《乱世巨星》原本是古惑仔系列后面才会出现的,但是陈歌现在把它拿了出来。

“叱诧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诧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己我的法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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