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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遗物他乡遇故知的负面典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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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施莺莺这个受害者还没说话呢,十四班的班主任倒先她一步地发怒了:

“你一个学生,竟然带这么贵重的东西来学校?要是弄丢怎么办,你让谁负责任?”

很明显,他打的是这样的注意:

通过先发制人来谴责施莺莺,让她产生愧疚感从而将所有的过错都揽到“自己不该把贵重物品带来学校”上,这样不管是疏于管教学生的他,还是偷东西的十四班的学生们,都能轻松逃脱处罚。

毕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还有这样一条,这也是他们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且情节轻微的,或被害人谅解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但施莺莺完全没有接这个话茬的意思。

十四班班主任试图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来打压她,那她就能更进一步,站在道德的珠穆朗玛峰上。

于是施莺莺的脸上便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红『色』来,眼里也瞬间便噙了泪。

她握着掌心里已经被捂得微微暖起来的戒指,抬头看向她面前的人,目光柔软又悲伤,宛如一树开到正好处的桃花,微风过处,摇落『乱』红如雨,沉入水底后,在淙淙的、清澈的水中,便愈发能显出这无可比拟的风情来了:

“因为这是我爸爸妈妈的遗物,把它带在身边的话……就好像他们从来没离开过我一样。”

十四班班主任瞬间卡壳了。

就在这个紧要关头,谢成芳一锤定音:

“这已经不是区区学生之间的矛盾事件了。我建议报警,这是偷窃未遂。”

——报警?!

——这不行!!!

她这话一说出口,顿时一整个教室里的窃窃私语和倒抽冷气的声音此起彼伏,个个都表现得五雷轰顶,六神无主:

别说还没离开象牙塔的学生了,就算是成年人,没事也不太想和警察打交道,绝大部分人一辈子连拘留所长什么样都不清楚……

结果这帮学生马上就要被送去了。

让一帮只会在学校里作威作福的小混混们真正去面对无可违抗的公权力,真正让他们去受罪,说一句他们的天都塌了也不为过。

他们之前也不是没欺负过施莺莺,但法律中对校园暴力的界定很模糊,这才让家境良好的他们有在边缘来回试探的可能:

反正就算翻车,也有十四班的班主任给他们兜着,在这种界定模糊的灰『色』地带,还有什么比金钱和权力更无往不利?

可谁知道施莺莺把她爸妈的遗物带到学校里了,还这么放心地放在了教室里,硬生生把发生在灰『色』地带的事情拽到了太阳底下接受曝晒!

谢成芳报警的动作很快,警车没一会儿就开进了圣三一中学,把被抓了个现行的这帮学生们全都带走了。

他们垂头丧气地被带出走廊的时候,不少学生都在从自己的班级里伸长脖子往外看呢,简直就像动物园里看到投食车路过于是个个都翘首以望的土拨鼠一样。

这样施莺莺又生起了一点恶作剧的心思,于是她柔声开口道:

“请等一下。”

——这句话就像落进了油锅里的一滴冷水一样,威力程度是爆炸级别的,不少人都满怀希冀地回过头来看着施莺莺,心想,难不成施莺莺要帮他们求情?

——这也不是没可能,她一个孤儿,哪里有多余的闲钱和时间和他们打官司?就这样私了也不是不行……

连他们自己都没意识到,他们那种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就不想放手的姿态又多丑陋。

然后施莺莺就把所有的救命稻草都烧了,真正做到了一句话之间就让人如临天堂如坠地狱。

系统已经将刚才所有的录像都传到了施莺莺的手机上,于是她很腼腆地笑了笑:

“我这里还有他们偷我东西的录像证据,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提交呢?”

这注定是十四班里的这帮小混混们人生中最值得铭记的一天:

他们一大早的就在走廊上站着写了三节课的检讨,腰酸背痛得甚至连一口水都没喝上;刚怒气上头想要报复一下施莺莺,结果就又被逮了个现行,无缝衔接地送进了拘留所——

然后在拘留所里看到了顾城。

真是他乡遇故知的负面典型。

不过顾城受到的待遇可明显比他们要好多了,几个穿着西装的人正毕恭毕敬地将他带离拘留所,看来这根顾家数代单传的独苗果然金贵。

顾城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在拘留所里蹲了几天,出来后就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这帮垂头丧气的同学,问道:

“你们这是怎么了?”

他这一问,就像打开了什么不得了的开关似的,趁着还没被正式塞进拘留所,一个个都可劲儿扒着顾城诉苦,个个都冤得活像被剖了心的比干似的,而施莺莺就是那『迷』『惑』人心的妲己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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