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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章 开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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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宸是第一个回到住宿区的,见其他人还没有回来,柳宸又觉得这间房内太过凌乱,至少,应该有数十天未被打扫了。

他安耐不住心中的不适,出门借着水缸里的半缸雨水,将整个房间全部打扫了一遍。

顺带一提,剑阁似乎对这种单独的小院“情有独钟”,除了那栋藏经阁与另外一座“鹤立鸡群”,如剑般笔挺的高塔以外,几乎每一处建筑外,都围上了一堵白墙灰瓦。

所以,当柳宸漫步在占地千亩的剑阁中时,他总有种在一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内漫步的感觉,虽然比起康都而言,剑阁显然是十分渺小的,但这并不妨碍后者成为一座城中之城。

住宿区的布局终于是横纵成排,井然有序,并且,每一处院落都便有数字,按照甲乙丙丁的顺序排列,每个序列中又分一到一百不等。

所以,将整个藏经阁包围起来的住宿区,是十分庞大的,足足占了剑阁总面积的三成。当然,新生宿舍区成立的初衷,便是为了方便新生们去藏经阁学习。

庚字号住宿区距离庚子学堂有些遥远,但距离柳宸方才去的那一栋小院,并不算远,所以柳宸才能回来的这么快。

用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柳宸终于将地面、窗沿、连同一些床脚等犄角旮旯全都用沾了水的抹布清洁一遍。

他将自己床位上的被褥铺好,又将行囊中的物品,放在了床头小桌旁的衣柜里。

顺带一提,来到住宿区的柳宸,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具”,虽然只有一张小的不能再小的书桌,还有一个不算大的衣柜兼储物柜,但有总比没有要好上很多。

以此,柳宸在剑阁内的住宿条件,终于得到了一丁点质的升华,并且,这衣柜与书桌的抽屉都是带锁的,钥匙已经被人用绳子系在一起,统一放在了每个人的书桌上。

柳宸将行囊中的衣物拿出来区分一下,随后整齐叠好,放入衣柜中,又将一些没有什么用,却不舍的扔掉的东西,放在了衣柜下方的储物间。

说是储物间,其实只有巴掌大点的地方,才放了几件东西,就占了一半的空间。

随后,柳宸想了想,又将怀中的婚书,还有母亲的那本书,一同放进了储物间内,并锁好了柜门。

毕竟,将婚书一直带在身上,总归是有些不方便的,先前因为赶路,所以这婚书一直贴身携带。出乎柳宸意料的是,无论是婚书还是母亲的笔记,似乎材质都是纸张中的上品,还做过某些特殊的防水处理,即便是遇到连日下雨的天气,也不会因为潮湿破坏纸张。

但现在既然有了能存放他们的地方,柳宸也就没有必要时时刻刻贴身存放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见徐晓风三人还未回来,柳宸也自觉无聊,索性合衣躺在了床上。现在距离剑阁内的宵禁,还有一段时间,料想徐晓风几人应该能及时回来。

为了打发时间,柳宸随手摸到了那本从武云帆住处带回来的随笔小说。就着床头小桌上的油灯,柳宸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下,伸手摸了摸破旧的封面,随后打开了书的扉页。

依旧如同上次看到的那样,作者第一行的简介,实属无聊,新婚夫妇,为谋生计而两地分居…

在最后一行,作者用了数十字作为引子,只见那潦草中带着几分工整的小字如此写道:“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之厚。”

意思就是,如果不用笔墨来记录自己的经历,未免太辜负了苍天的厚恩。

随后有些些零丁小字,大概的意思便是,作者自嘲学问不高,写不出什么旷古烁今的著名诗句,以下用来描写的,不过都是一些真情实意的事实罢了。

第一卷是以闺房之乐开头的,前几页讲的无非就是主人公欣赏女主人公的才思隽秀,却也不忍心看她受苦,便对母亲说:“若为儿子选媳妇,非芸娘不娶。”

主人公母亲也颇为喜欢“芸娘”,便定下了这门婚事,那时,正是永嘉七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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