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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叼羊大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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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力不亚的马,是一匹卷毛青鬃马,此马肩宽腿直,尤其是两条后腿,又细又长极为神俊,而作为一匹合格的战马,光有样子是不够的。

马和猎犬一样,都是需要“溜”的。

飞鹰走犬,形容一个男人玩物丧志,皆因为这种东西,最耗费人的精力。

好猎犬必须每天拉出去溜,这样才可以使犬的四脚软垫磨出厚厚的茧子,也可以使它的肌肉适应奔跑的状态。

当有猎物出现时,猎犬才可以随时疾驰而出。

而不被训练的猎犬,也可以拉到旷野间追逐猎物,但大多会因四脚流血,从而费掉,因为它的脚上没有坚硬的茧子,适应不了粗糙的土地。

好马与之同理。

再俊的马,一旦被人关进马圈里养着,它也就废了,这就是农耕民族养不出好马的秘密,因为他们没有广阔天地,供骏马驰骋。

阿力不亚从来没向秦人说过这些,这是他们蛮族人赖以生存的诀窍,秦人大多是农人,说了他们也不懂。

要是论起好骑手,谁又能比得上蛮族人呢。

阿力不亚从三岁起,就被自己的父亲放在了马背上,他五岁就可以独自放牧,七岁敢斗狼群……

可以说,草原上的孩子,几乎个个都是天生的勇士。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句话的意思是,有关生存方面的技艺,往往是代代相承的,而并非单纯指种族资质。

阿力不亚的亲兵,牵过了他的卷毛青鬃马,马匹看到自己的主人,欢快的打个响鼻,仿佛是在回应主人。

在蛮族人眼里,马是极为重要的伙伴,他们的生活离不开马,马就是他们的四条腿,带他们走遍最丰美的水草。

骑手和战马的默契,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到的,他们根本不需要吆五喝六,只需要用自己的身体语言,马儿就可以心领神会,从而做出各种动作。

那些参加叼羊比赛的都尉官们,都很想赢得比赛,即便面对骁勇善战的阿力不亚,他们同样不曾胆怯。

水柔女身穿一袭大红,也出来观看比赛了,她今年已经四十有五,却风韵犹存,极受男人们的追捧。

这个女人用事实告诉世人,女子之美,绝不在于年龄,而在于韵味。

有些女人,即便年过六十人老珠黄,仍旧受男人宠爱,顶在头上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掉,这都很正常。

也有些女人,明明是二八年华的美好青春,男人们却怎么也爱不起来,看见她就不烦别人,这也很正常。

女子之美,不在于相貌,更不在于年龄。

水柔本来是老妓从良,她又被曹真请出,可谓二次出道。

这女子的一颦一笑,早已练至炉火纯青,寻常男子在此女面前,宛若透明相仿,被她一眼从头看到脚。

女人是男人最好的火药,尤其是在这种特殊的场合,上万个精力旺盛的汉子,很容易爆炸的。

水柔的出现,令叼羊大赛,首次出现第一个小**。

士卒们争先恐后的看着她,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水柔么。

阿力不亚并不是不好女色,他只是不喜欢身材纤细的女子,他喜欢粗壮的、强劲的、能够用双腿夹断他狼腰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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