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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在省城去旅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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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的供销社在镇上算是个正规单位,说起来只有十儿个人,但供销社领导规定,男营业员必须在单位的灶上吃饭,女营业员可以自已做饭。

辛强刚到工商所时,老所长打算让辛强在供销社食堂吃饭,他还没来的急说,看辛强已经和他能在一起吃饭了,并且合作的不错。

供销社里的一位女营业员,她的男人在附近部队当兵,因身体不好,部队上可去也可以不去,他没事就扛上猎枪上山打野兔,他在部队是正营级干部,但他从来不穿军装。

他经常到工商所里坐,给辛强说一些部队上的事,他讲了一件事:“部队上的警卫员,因没把军犬看好,两条公母军犬交配了,军犬一交配嗅觉就不灵了,部队上给警卫员给了个记过处分。”他儿子考入了军校,他并不觉得值的什么可高兴的,只是说:“让别人抓壮丁了,有啥希奇的,我看当兵就没有多大的好处。”

一次辛强在供销社门口看别人下棋,有两个在县城看守所里关过的农村青年走过来,对辛强说:“你结婚没有,如果没有,我们马上给你介绍一个,你看供销社的女待业青年咋样?要是看上了,就快到你办公室等着,我保证马上给你领到办公室。”

辛强想可能是在胡吹,他们两个农民,女待业青年咋能理他们,就转身回到工商所办公室,不一会那女待业青年真的来了,开口是问辛强借自行车用的,说是到附近工厂去洗澡。辛强就把工商所的自行车借给她用,想了想那两个农村男青年的刁虫小技不过如此。

镇上人口不多,但人口很复杂,天南海北的人都有,前儿年镇上不远的小村子里就发生了一起杀人案。

听说村上的一名青年在镇上上学的时候,别的学生因家里生活困难,村长都开了证明,学校发给了数学金,村长就是不给那青年学生开证明,那学生自然领不到救学金,农业学大寨,他家里劳力少,村长把他姐叫去修水渠。他因此对村长起了杀心,一天晚上,他拿起一把斧子到了村长家,村长不在,他就用斧子劈死了村长的老婆和两个孩子,等到村长回家又劈死了村长。然后,把鸡窝的鸡和被砍死的人关在一起,一星期后,村上的人不见村长,就到村长家里看,一看门是锁着哩,在窗口上一看一堆尸体,尸体叫鸡啄的不象样子,就到公安局报了案。

公安局看是个大案子,就报告了省公安厅,公安厅的人来了后,就让部队和民兵封了山,那青年案犯也是民兵,也给他发了枪站岗,案子一时破不了,结果那青年就自首说是自己干的,公安局的人问他的凶器在那里,那青年人就说杀人的斧子和血衣都用火烧了,斧头在家的粮食堆里,公安局的人到他家用探雷器一探,就找到了斧子,把斧子上的血迹一化验,和死者的一样,案犯的父亲一听是儿子干的,就上吊自杀了,案犯被关在县城看守所,最后在县城开公判大会后就给枪毙了。

说这事时也真巧,从云南逃来两个持枪案犯,到了镇上附近,在火车站用枪杀了一名警察,案犯上了山,公安人员和武警察也封了山,到了半夜还挨家挨户让人们注意,还到工商所来了,半夜三更的辛强开了门,警察只是说让注意安全,不要让生人进门。

没几天传来消息说,两个案犯在山上饿了,没有吃的东西,就下了山在公路旁的小买部买吃的东西,在一旁的几个便衣警察上去就给抓住了,押到了市上的监狱。

六一儿童节到了,镇上的小学打着对鼓在小街上游行,镇上的各单位都给小学买了些本子、铅笔送到小学,老所长也叫辛强买了些本子、铅笔送到了小学,小学校长让辛强在校操场的台子上就坐,辛强说送点东西是小意思,就不上去坐了。

这几天又是端午节,老所长回家去了,辛强就在街上的小饭馆买了些油糕,在工商所的单身宿舍吃了。

回到家里吃了棕子,觉得工商所还是清闲,就又坐班车去工商所,到了汽车站门口,城关工商所的一位女同志说,咱们不远的工商所起火了,张明被烧伤了,伤势还挺严重的,市工商局也来了人。

辛强坐班车路过那工商所,果然工商所的几间房都烧光了,连跟前的商店都烧了。

老所长从县局开会回来说:“是张明干的,会上有人说张明管市场还是有一套的,我看张明这种人根本不能干工商这行,我从那工商所调到这里算是调对了,和张明在一起工作肯定会出问题的。”供销社的看门老头死了,老头没儿女,只是来了几个亲戚,

工商所老所长让辛强买了一丈白布送到灵堂,出殡的那天早晨老所长对辛强说:“你就不要去了,是丧事青年人去了影响情绪,你在所里煮稀饭,我去就行了,”

山上的野樱桃下来了,小学生提着小筐摘满了野樱桃,第二就在火车站去给旅客买,辛强也跟那些小学生上山摘了野樱桃,堂得野樱桃是好吃,就是长的太小,要是长一点带回去给小外第多好。

供销社有几箱香烟发霉了,有的霉味不大还能抽,就用火烧了,在烧的时候有的营业员还拿出几条好一点的香烟带回家,辛塞也拿了两条放在办公桌上,想的是要是没烟抽了,就抽这些烟。第二天一看两条烟不在了,一问老所长,才知道老所长看是人家烧了的霉烟,所以老所长怕影响不好就给扔了。

秋天到了,工商所新调来一名工作人员,辛强一看他来了,就背起提包回县城了,辛强在工商所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辛强回到县城第二天就到企业股上班,办公室主任对辛强讲:“张明在医院住院,照顾他的两个人要去市上上电大,只剩下张是个人了,人手不够,你工作不忙,你就去帮忙去吧。”

辛强想到,反正自己对医院很了解,照顾病人也不算忙,就答应了。

到了医院后,张明下身烧的严重,还不能下床,张健说:“你设见刚进医院那阵子,从上到下全身是伤,现在好伺候的多啦。”张明每天医生给他上了药后,就是睡在床上,辛强只是白天来看,和张健一起给他买饭,然后就是倒屎倒尿,张明的母亲有时候来看他,但从不呆的太久,因张明是临时工在留用,这下火天一发生,工商局给他掏药费,要是家里伺候他,怕公家不管了,

全成了他家的事,所以,张明的家里人也不敏多管。

一天市上来了报纸,报到了张明失火烧掉工商所和附近商店的事情,看样子又要判刑了,公安局经常来人了解案情,每次一来,辛强转身就出去,因为辛强也经过这样的事,觉得在跟前听没意思,一起和辛强照看病人的张健笑着说:“看把你吓的,公安局的人来,我都不怕,还要听啦。”

张明的病情刚有好转,法院通知他上法庭审理,他掉着眼泪请求车强和张健,叫两人送他到法庭,两人答应了。

那天,公安局开来了一辆吉普车停到医院门口,两人就抬起张明到车上,进了法院院子内,张明吓的直发抖,一位女法官说道:“还难何候的不行。”

审理案子的庭长说:“看你有病,所以,审理案子在时间上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张明脚上的伤还没好,审理张明时,张明用手比划着让辛强用布把他的脚盖上,张健在一旁说:“别理他,看他还能出哈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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