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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爱你那一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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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戴帽子?

秦明秀苦笑了下:我倒是想给你戴,可人家得送我啊。

什么?

宋红颜一楞,好像听到了世界上最吃惊的事:就你秦明秀,主动投怀送抱,他都不鸟你?那个家伙,是什么来头?

秦明秀走到窗前,看着不远处的李东方等人,如实回答:什么来头都没有,就是泥腿子一个。

泥腿子?

宋红颜也走了过来:秦明秀,你脑子没进水吧?

秦明秀斜着眼,看着她:宋红颜,你什么时候见我,看走过眼?

宋红颜不说话了。

确实,她认识秦明秀那么多年了,就不曾听说过这娘们,看错过谁。

她说秦家的老大和老四,不是什么好东西,那俩人确实不是好东西。

宋红颜更知道,秦明秀最大的梦想,就是找个可靠的男人,帮她变强,没谁敢欺负,再把秦家夺走她的东西,都夺回来。

再加上高息!

可是这个毛都没长全的男人,能担负起秦明秀的梦想吗?

我就和你说一件事,你就知道他的毅力,有多强了。

秦明秀吐了个烟圈,轻声说:我和他同居一周多了。我们的关系,都能相互给对方,洗小裤衩之类的了。可他却从不碰我。甚至,看我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的龌龊之意。让我一度怀疑,我可能是个丑比。

宋红颜马上说:他不行吧?

不行?

秦明秀笑笑:我亲手给他洗过好多次衣服了,你觉得,我会不知道他行不行?

宋红颜

秦明秀语气幽幽:他不是不行。是因为他的心里,只有那个女人。

宋红颜马上追问:那个女人,比你还漂亮?

等你见到她,你会为她的身材,她的脸蛋。尤其她那种懦弱的气质,而感到惊讶的。

秦明秀实话实说:关键是,和他相依为命的陈子佩,把他当做自己的命,她自己的一切。必要时,她可以为他毫不犹豫的去死。。

不等宋红颜说什么,秦明秀又低声说:更让我害怕的是,那个女人察觉出某个人,对李东方怀恨在心后,竟然毫不犹豫的,杀了那个人!

宋红颜身躯一颤。

香烟从嘴上落在了地上。

如果我是李东方,能摊上陈子佩那样的女人。

秦明秀满脸的羡慕:我也不会对其他女人,动那种心思的。

哦,对了。

秦明秀想到了什么:你有没有听说过一首歌?

什么歌?

我也不知道歌名。我就是听李东方哼唱过,其中有句歌词,给了我很大的感触。我知道,他是用这句歌词,来暗示我的。我把那句歌词,唱给你听。

秦明秀弹开香烟,端起宋红颜的杯子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

我独爱爱你那一种!!

听秦明秀用低沉,略带有沙哑的声音,哼唱出七年后才会出现的《霸王别姬》里的这句歌词后,宋红颜的身躯,再次轻颤了下。

我从没听说过这首歌,很好听,很悲凉,却也很婉转。看来,这小子,还真是个痴情儿。

宋红颜看着远处的李东方,说:秦明秀,如果你想拿下他。

不要你插手!

秦明秀打断她:如果我想拿下他,我有的是机会,对他用强。但我不想。

她的脸上,浮上了茫然之色:红颜,其实我很享受当前,和他这种不清不白的关系。他能让我觉得,心特别的安静。更对未来,充满了向往。我们的关系,真要是到达了那一层。我,可能会失去很多。

宋红颜看着她,心想:看来,这小娘们真的发那个情了。要不然,也不会如此珍惜当前,怕被破坏,更怕失去。

俩人就这样站在窗前,足足七八分钟,都没有说话。

直等一群鸽子,从窗外呼啸而过后,秦明秀才从某种意境内清醒。

眨了下眼:我总算把藏在心里的这些,都倾诉了出来。晚上,咱们再详细聊。现在,谈工作。

宋红颜点头:好,谈工作。我现在的身份,是红颜外贸的老总,你呢?

宋总,您好。我是幻影公司李东方先生的秘书,秦明秀。

秦明秀伸出右手:这次不请自来,是要和您谈合作的。还请您能,多多照顾。

两只小手,轻轻握在了一起。

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玻璃,洒在了两只仿似白玉般雕刻的小手上。

为它们镀上了一层金光,显得更加纤美。

太阳

正当午!

您好,李总。

您好,宋总。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李东方和宋红颜,先后在合同上签字后,隔着桌子伸手,微笑着轻轻握了下。

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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