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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应似我 第5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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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那些叫嚣着不能投降的人也都紧紧闭上了嘴,没有哪一刻让他们意识到死亡与自己如此接近,他们的性命掌握在魏帝手中,而魏帝并不稀罕他们。

魏帝以残暴的屠杀彻底平定了东胡草原,随后起用了东胡人与混血奴中的部分有才能之人互相制衡,混血奴与东胡人之间有血海深仇,如今混血奴得登大雅之堂,可被触犯了利益的东胡人却连一句怨言都不敢。

年后入春之时,魏帝改东胡为晚西草原,任命混血奴首领阿岚为第一任晚西王,并拆除昔日东胡王庭,将晚西王庭建于赵国流放之地遗址,废除混血奴之称,每人尽皆将户籍登录在案,与从前的东胡人统称为晚西人,皆是大魏子民,流放之地则更名为斯日苏,东胡话中,“斯日苏”意为“臣服”。

他甚至下了一道极为严苛的法令,即适龄却未曾成婚的晚西儿女,不得同族结亲,有违者诛。

晚西王阿岚离京时拜见魏帝,他做梦也没想到,官家会任命他为第一任晚西王,因此临行前,他重重向魏帝磕了三个响头:“官家大恩大德,臣必当结草衔环,当牛做马以报。”

官家漫不经心地看他一眼:“你答应了朕的条件,至于这位子你坐不坐得稳,那要看你自己的本事。”

混血奴首领阿岚的性别除却大魏重臣外,东胡人与混血奴都不知晓,因此阿岚要将这个男人的身份永远保持下去,他们混血奴未来会如何,全看他们自己。

阿岚恭敬道:“臣明白,臣以性命起誓效忠于官家,若有违背,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官家没再理她,让她退下,待到御书房只剩下他一人,他才道:“还站在那做什么?”

温离慢从后面走出来,见官家一本正经的低头看折子却不理她,啪叽一下,趴到了官家背上,两只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官家只好放下手里的折子:“又闹什么?朕不是都听你的了?”

“我知道,官家肯定不会就这样相信她的。”

“你又知道了?”

“嗯!”

她点头点的好用力,又是一年过去,她愈发褪去了稚气,许是年纪增长的缘故,又或许是懂得情爱的缘故,温离慢愈发能够洞悉人心,在旁人眼里喜怒无常不好伺候的官家,她只要瞧他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啦。

“哼。”官家哼了一声,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到身前,让她坐到怀里,“朕让钟不破随她同回晚西。”

“钟不破?”

此时此刻,阿岚与钟不破已经率领晚西王卫队离开兰京,奔赴位于斯日苏的新王庭,他们还有很多很多事情要做,官家当然不信任阿岚,即便温离慢给她说了好话,他仍旧不信任,因此才派遣与阿岚交好的钟不破前去,他拨给了钟不破一支乌衣卫队,以备不时之需,毕竟东胡人怕的是他,可不是混血奴首领阿岚。

以阿岚为晚西王,可安混血奴的心,也能使本来在双方争斗中处于下风的混血奴们提高地位,而阿岚既为晚西王,自然不能不用东胡人,无论他们之间有怎样的深仇大恨,东胡、混血奴都已成为过去,如今他们是大魏臣民。若是启用东胡人做晚西王,怕不是要不了多久,混血奴便又要沦为卑贱的奴隶。

将流放之地与晚西草原连接,则是为了更方便大魏监督管理,阿岚以混血奴首领的身份一跃成为晚西王,官家亦做好了她会得意忘形乃至于背叛大魏的打算,这支拨给钟不破的乌衣卫队,便是用在此处,晚西王安分守己便罢,一旦有异动,乌衣卫会立刻在钟不破的带领下将其斩杀。

钟不破临行前,官家命人赐给他一个新的荷包,与上回大军出征前的假荷包不同,这回当真是温离慢亲手绣的,钟不破头脑简单,却并不是真傻,也正因为他这性格,才更容易取信于阿岚,荷包中藏有官家手书字条一张,前去赐荷包的寿力夫转达了帝王口谕――倘若未来某一天,他在晚西不知要如何是好,便可打开荷包,取出里头字条,按照字条上所说行事。

以钟不破的性子,定然会将荷包珍惜收藏,不到万不得已决不会打开。

而字条上写着六个字:诛阿岚,夺其权。

选择阿岚成为第一任晚西王,她的性别也在魏帝考虑当中,时下大魏民风开放,女郎们较之从前愈发自由,可封侯拜相科考为官却从不曾有,官家心知自己因阿岚是女郎才会这样,否则他有无数合适的人选派去晚西。

至于为何是阿岚……

他看向怀中不知咕哝些什么的妻子,嘴角微微扬起,阿岚最好是如他所起誓那般永不背叛,这样的话,内力外力皆强势,只要她活着一天,世人便要跪拜她一天,野心饽饽的人便要忌惮她一天。

在离京途中,新任晚西王才得知自己能有这番造化,都要归功于温皇后,是温皇后在官家面前为他美言,否则哪有他的今日?

他已决意要一辈子以男人的身份活下去,他不能枉费这一生,不能辜负帝后恩情,无论等待他的是怎样的困难,他都绝不退缩!

“不破,多谢你愿意与我一同去晚西。”

钟不破挠挠头,笑得有点憨:“我阿父说,反正现在也不打仗了,天下统一,我留在兰京可能要被闷死,让我去晚西放羊,官家说了,我随时都能回来探亲,而且阿兄不日也会前来晚西帮你,阿岚,你不要担心,我们以后会有很多很多吃不完的红烧肉的!”

央措打马从后面追上来:“不破说得对!阿兄,中原――啊不,是兰京,兰京的红烧肉可真好吃!”

说完又对着钟不破满是羡慕:“官家对你可真好,还给你带了兰京的厨子来,不知道斯日苏有什么著名的当地美食呢?”

他在兰京这几个月可以说是吃得心满意足,整个人胖了好几圈,皮肤也养白了,不过央措与阿岚都不曾去过斯日格,此地曾经是赵国的流放之地,且不说地处偏远,光是气候环境便十分糟糕,唯一的好处便是将晚西草原与中原版图连接在了一起,至于当地美食……

钟不破诚实道:“烤田鼠,烧蝗虫,你们吃吗?”

央措:?

阿岚作为混血奴首领,曾混在东胡与赵国官吏买卖奴隶的队伍里,听人说起来那不毛之地,因此并不抱太大希望,混血奴过得是最低贱的日子,别说烤田鼠烤蝗虫,就是再腌H的食物也吃过,但央措在兰京吃得好住得好,过了这辈子有史以来最快活的日子,满心幻想着到了新的地方能吃到更好吃的东西,结果却说是什么他们草原上也有的田鼠蝗虫,登时兴致一扫而光,什么想法都没了,整个人肉眼可见的颓丧起来。

钟不破又挠挠头,不知道自己是哪里说错了话,阿岚叹了口气,央措被他保护的太好,因此总还保留着几分孩子气,不过这也不是坏事,大抵所有经历过多的人,看到天真,都会选择保护那份天真。

“没事的,央措。”他安慰道,“官家此番不仅给了我们乌衣卫队,还派遣了工部数位大人前来相助,咱们有许多的种子,可以种花,可以种粮食,早晚有一天,能通过我们的双手,建造我们自己的家园。”

央措用力点头:“嗯!”

他们怀抱着希望,踏上了新的人生旅程,即便前面有无数的困难在等着,那又怎样呢?他们过去的人生远比现在糟糕一百倍、一千倍!

初春一至,冰雪消融,京郊的桃花又开了,在这漫天桃花飞舞的季节里,上巳节又至,今年的生辰比去年还要热闹,一大早温离慢便起了身,官家今日休沐,见她醒了,不由得失笑:“今儿是怎么回事,懒虫都提早醒了?”

她正从龙床上坐起来,听到官家说自己是懒虫,立刻又倒了下去,还用被子把头都盖住,只露出部分秀发在外头。

官家忍俊不禁,走过来摇了摇小鼓包:“杳杳,快起来,你不是说今日又要赏花,又要踏青,还要放风筝?朕叫人给你准备了很大的蝴蝶风筝,你难道不要看一看?”

“谁让官家说我是懒虫来着。”

被子里传出温离慢闷闷的声音,“我是身体不好才睡这么久。”

“你还好意思说。”

他把手伸进被子里,精准地捏住温离慢的耳朵,揪了揪:“跟你说了不许玩雪,你偏要趁着朕没注意跑出去,一场风寒断断续续两三个月才好全,每天都起不来。”

当时是刚过了年,官家开笔,第一天上早朝,回太和殿就发现她的袖口摸起来居然是潮湿的,在他追问之下,温离慢不得已说了实话,之前他管得严,不许她出太和殿,趁着他上早朝,她偷偷跑了出去,连宫女都没带,居然也没人发现!

她自己在外头玩了会,心里到底还是有点数的,又悄悄溜回来,全程没人发现,事后官家要罚宫人内侍,她还说是自己叫他们出去的,因为谎称想睡觉,让所有人都退出内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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