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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锦绣荣华(快穿) 第175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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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小龙以前是顺着段家人,这会儿知道了宁蓁蓁根本没和眼前人打照面,只怕是攀附上了牡丹的路子,直接跑了,当下讽刺地说道:“要是崔小姐去舞厅,那还不如夫人你去跳舞呢。”

段母骇然,生怕百乐门还好自己这一口的,连忙说道,“使不得使不得,我可是正儿八经的官小姐出身,那等子地方路过门口我都嫌脏!”

邹小龙被段母恶心得想吐,他们舞厅没人那么重的口味,段母要做也只能去最脏的巷子里。

他废了那么大的功夫,最后就捞到五角钱,邹小龙越想越觉得气不过。

邹小龙看着段母耳朵上的金耳环,直接伸手一扯。

“哎呦!”段母被猛地这样动作,捂住了耳朵,本来想要怒视邹经理,但是她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眼珠子刚发直就心虚地垂下,“邹经理……”

垫了垫手里头的重量,再看着崔婉有些害怕地往后缩身子。

崔婉的耳朵上坠着两粒红豆大小的金耳钉,看着邹经理目光落在她的耳朵上,咬咬牙竟是主动取下了耳钉。

本来邹小龙想要算了,嫌弃耳钉太小不好取,既然多给了他耳钉,他也就收下了,此时抢了东西,邹小龙觉得段家榨不出什么油水了,那个宁蓁蓁肯定是跑了,干脆说道,“行了,以后你们一家的事不用找我,两清了。”

等到邹小龙离开,崔婉默默掉眼泪,段母像是发怒的母狮子,又像是脚底板着火,绕着沙发跳着,“她怎么敢这么不守妇道!”

段母气得发狂,崔婉则是因为心口疼的掉眼泪,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总觉得随着宁蓁蓁的离开,会有什么事情彻底改变。

宁蓁蓁说一周五万字在第六天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她又多写了一天,等到约定的一周时间,手中拿着厚厚的一份稿子到了《都市报》的编辑部。

上一次是跟着汪若兰一起,更为慎重,这次穿着那一身旗袍,不过头发就没有费心地弄卷,而是用一根简单的乌木发簪挽起。

宁蓁蓁过来的时候,主编还没到,反而是万如方编辑在,再看着宁蓁蓁打扮,比上次寡淡了很多,“谢女士一个人过来的?主编还没有到。”

宁蓁蓁说道:“上次牡丹姐就帮我辞了跳舞的活,我这段时间写了六万字,就直接送过来了。”

六万字这个字数让万如方一愣,心里想着会不会质量下降,就说道:“主编临时有个事,估计半小时以上才能回来,我先看看稿子?”

依然是漂亮到极点的钢笔字,万如方性格圆滑,不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当时《风流道士》的稿子就是他拿下的。

平时做审稿的工作,万如方的阅读速度练出来了,一口气看完了之后,心中激荡。

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少有这样写的,或许这是男作者和女作者的区别?男作者一般会给男主角一个事业,但万如方仔细去向,又觉得不是,这个派别也有不少女作者,但是少有女作者写作会给女主一个事业,还写得让人进入到了那个诡秘的世界,让人后脊发凉。

合拢了书稿,秦小姐的形象跃然心间。

最重要的是写稿的速度快,细节仍然是到位的,里面的人骨拆分案,悬棺案,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等到真的秦小姐从细节之中破获谜案,又让人恍然如此。

最妙的就是秦小姐本人,读者只要是看到她出现,心中就会稍安,她身上宛若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这个智慧多才多艺的女子,确实让人欣赏。

霍少帅开始对未婚妻有了兴趣,在下属赞叹秦小姐的时候,细节里表现了他的吃醋,让人莞尔。

万如方看完稿子:“写的真好,今后肯定是可以出书的。”

这话刚说完,就听到了主编王德单说道:“出书?”

“是的。”万如方笑着把稿子递给了主编,“谢女士的稿子交的不少,我原本还担心质量跟不上,现在来看,谢女士写得又快又好。”

王德单把稿子拿过来,等到看完了之后,眉宇之间的郁色一扫而空,“好,这是五万字?”

“是六万字。”

王德单笑了起来,“走,让校对确定一下稿子字数,再让财务给你结算。”

一共是六万两千字,结算了37元2角,宁蓁蓁把裹好了布的大洋放入到大衣的内口袋,衣服沉甸甸的。

宁蓁蓁到报纸上找了掮客,她直接选择在租界租房子。

租界里的筒子楼更像是后世的公寓,要比原先段家住的好太多,当然价格也很可观。

以前住的地方一个月一元,这里选择独立的卫生间,独立的厨房,这种公寓一样的房子,一个月是五个大洋。

宁蓁蓁看了一下,特地避开了所谓的“情人公寓”,也就是那些有钱人专门选给情人住的地方,选择了一个大都是年轻人租住的公寓,这些年轻人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在报社、西餐厅、高校里上班。

宁蓁蓁交过了押金,当即给了她一把黄铜钥匙,“如果要自己换锁,楼下就有五金店,你买的锁自己可以带走,最后交房子留下原本的锁就可以了。”

“好的。”

宁蓁蓁先去一楼买了新锁,然后再上楼。

房间在第三楼,在长廊里的尽头那间,进入了之后,地面上也不是灰色的水泥地,而像是倒了一层褚色的颜料,不如油漆细腻,又比水泥细腻的多。

房间里沙发、八仙餐桌都是一应俱全,甚至在进入到卧室的时候,里面靠窗的地方还有一方书桌,上面摆放了一盏墨绿色的台灯。

第212章 私奔失败以后9

“你这里倒是不错。”

为了给宁蓁蓁带来避免不好的影响,汪若兰难得没有换上她开衩过高的旗袍,而是选了一件黑色金丝绒旗袍,就连妆容都淡了,手中拿着一束花,换了妆容的她,褪去了昔日里的浮华,有一种阅过千帆的淡雅之味,“恭喜你,在沪市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住所。”

“谢谢。”宁蓁蓁从汪若兰的手中接过了花,因为暂时没有花瓶,就到厨房里找了一个不用的瓦罐,倒入了水展开了花,也算是有些野趣。

汪若兰含笑说道:“好香啊,你在煲汤?”

宁蓁蓁在上上个小世界,跟着商晓云学了一手好厨艺,她没兴趣给段家人展示她的好手艺,但是给汪若兰还是废足了心思。“你随便坐,等会就好了,我再炒两个小菜。”

昨天买了精瘦肉,擦了盐之后腌制了一整天,还买了一大块儿猪板油,昨天也全部都提炼成了白花花的猪油,现在用炒菜的勺子舀了一勺,在烧热了的铁锅里滋啦啦,白色的猪油迅速化开,宁蓁蓁把切好丝的咸肉丢入到了铁锅里。

单手颠锅,看着原本的肉色成了白色,宁蓁蓁又炒了十秒,用盘子盛肉,开始开始炒蒜薹,等到蒜薹上色之后,两者一起翻炒调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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