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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兴没有再说要叫救护车的话。我也没有。
因为我的伤口以一种肉眼可辨的速度在愈合。大概三分钟之后,就完全看不清曾经被伤害过。我身上的其他伤口也是如此。
任兴脸上浮现出一种相当复杂的神情,然后抬头看。
房间四面都是黑色的人影,唯一不同的是它们不再模糊。它们是焦黑的,还散发着青烟。似乎一瞬间,那些鬼影全被烧焦了。即使它们已经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却依旧维持着身前挤压在我身上、争先恐后伤害我的姿势,让人不寒而栗。
任兴脱力地坐在地上,也不顾满手是血,捂住了自己的脸。
“你们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盯了我一会儿,然后去厨房拿了簸箕和扫帚,把墙上的灰全部抹下来,扫掉。我还看到他在便签纸上写了油漆和滚筒,看来是想粉刷一下墙壁继续住。我觉得他心理素质真好。我与他搭话,他没有理我。
我又洗了个澡,把身上的血洗掉。出来的时候,任兴正站在客厅中央,望着我的手机。我的手机在响,但是我没有去接。
今天晚上我带手机出门的时候,已经只有10%的电了,后来接了任兴的电话,一跳就自动关机。一年多的电池,不经用。而我到现在为止都没记得要充电,因为充电器和USB接口都不在身边。
所以现在屏幕是黑的,可是电话在响,在震。
我挨到任兴身边。任兴问我,“不接?”
我摇摇头,“不敢。”
任兴点点头,把我手机关进了冰箱,声音果然变小了,不一会儿就停了。
但是我直觉这事儿没完。果不其然,任兴的手机响了,没有来电显示。任兴似乎要证明什么似的,把手机的电板抽掉,手机依旧一个劲地响。
他脸色更难看了,但是却笑,“呵呵。”
第二个手机关进了冰箱里。
然后我们都看着座机。过了一秒钟,座机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