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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今天受了会不小的刺激,但总的来说,吴斯来的这一出还是让我挺高兴的,面子里子全有了,又够浪漫。说句实在话,这世界上有哪个女人不喜欢男人送花,而且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那种感觉,没的说,当然了,有什么花粉过敏症的人单说。吴斯这个祸害,总是能给我这种让我喜欢的有点咬牙切齿的惊喜,我有时候自己都在想,还真是命中注定了,我们这俩大冤家。
不过说起这送花,还得说吴斯同志真是个懂浪漫而且真浪漫的人,总的来说比好多人强出十万八千里去。记得之前有次我一朋友跟我说曾经有一男生去她家玩,拿了束花,开始她还挺高兴,等看清楚了差点没气的一脚丫子把那男的踹出去。她义愤填膺的跟我控诉那倒霉孩子送的居然是一把黄白两色的菊花,气得她当时差点没背过气去。按她的话说就是我就是一俗人,不懂得什么花语不花语的,但您就是不送个玫瑰好歹也来个香水百合什么的吧,就那么一把子花怎么看怎么像是拿着给人上坟去的。所以,在对于那姑娘悲惨遭遇深表同情的同时,看着自己怀里的玫瑰,还是很开心的笑了。
……
还是点题外话,那个,说实话,我不会写H啦,所以,在改了N多次的情况下就成了这个样子,大家将就着看吧,我真的是不擅长这个。
还有,下章完结,敬请期待!
28
和吴斯的二人生活甜蜜惬意的不得了,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惊奇怎么能跟一个人这么的合拍,在我们朝夕相处的几个月期间居然连小架都没吵过,不是不想吵,是根本吵不起来。所以,对于我们的相处,还真应了我哥的那句话,什么锅配什么盖,绝配!可以说,我头一次感觉到生活可以这么快乐,我有时可以想象这就是那特别文学特别煽情的幸福二字。吴斯对我宠到不行,我的任性孩子气一切的一切全都照单全收,一点不落。我就是用脚后跟想都知道他是真的爱我。其实我们的生活很平淡,想玩得时候出去泡泡吧吃个饭,和哥们打打麻将出去玩玩,不过大部分是两个人窝家里,他下了班我放了学一块吃饭看电视睡觉。我这才发现很多事情根本不在乎事情的本身,而是和你一起干的是什么人。对于这种生活我感觉无比的满足,但同时我又有点小担忧,总觉得吴斯对于我太宠爱太包容,付出的也太多。
后来,我还是忍不住和他把我这个想法说了,他看了我半天然后笑了。他说他一点都不觉得他这是在迁就我或是别的什么。按他的话说他觉得理所当然,就应该这样,我就这种性子才对他的口,要是那天真变了性了还真能把他变扭死,他也没觉得自己是刻意什么的对我特别好,就是不经意的,跟条件反射似的。反正,说白了,还是那句话,王八看绿豆,对了眼了!
最近,吴斯突然发现我们俩都这么亲密了居然还没跟老一辈革命者通过气,实在是大大的不应该。按理说,我们好歹也算是当年旧社会娃娃亲的产物,受益匪浅。所以怎么招我们都应该把家里的老一辈们请出来吃顿饭,顺便进行一下思想汇报。吴斯说的固然是对的,但我总觉得这么正式的大张旗鼓地把两边老大们叫来特边扭,那感觉就跟在外太空上面装一微型发射器再借一大喇叭广播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们俩谈恋爱了。不过吴斯说这不是自己拿自己当回事儿而是得拿大人当回事,想想也有些个道理,还是答应了。
于是两帮人马在我们这两个小辈的撮合下在王府碰头了,说句实在话,看了那天的场面我是真后悔当初答应吴斯这么一码子事,这,这完全是多此一举啊。那天在饭桌上,吴斯挺那么回子事的宣布了我们的恋爱宣言之后,领导们的反应可够让人郁闷的。爸爸这一辈的还算反应正常,只是吴阿姨有点惊奇的说闹了半天你们这俩孩子到这会了才落听,我们还以为你们老早就成了呢,要不为了这个我们当初干嘛费劲巴拉的把你们聚一块啊。这倒好,都几年了,你们俩倒是挺后知后觉得啊,合辙这么多年你们跟我们这打游击那。吴斯,我说你这小子啊,平时挺聪明一人,关键时候就掉链子,让你扛,你这也就是现在知道捞着人奚亚了,要不以后有你哭的时候。
吴斯正被他妈一顿数落的时候,那边的两一派老老前辈早就划分了自己的革命根据地,四个人抄起壶热茶端着点小菜就凑到旁边的小圆桌开起了组织内部会议,真不愧是我们党内优秀的老干部啊。留神听了听,我都快哭出来了,这中心问题早就由我们的宣告内容升华为更高层次的范畴内,比方说结婚。而且内容已经极为完善了,囊括了婚礼中西式选择,摆几桌,买哪的房子当新房等等问题,最后连生了孩子谁来带都开始讨论了。看着几个老前辈容光焕发精神抖擞口沫横飞的架势,我和吴斯满脑袋的黑线十字路口全出来了。我们俩互望一眼,觉得还是应该适当的打击一下老同志们的革命积极性,免得真发展成为星火燎原之势。于是我很含蓄的强调了一下我还没大学毕业年纪还小没有结婚的打算,本以为会起到些效果,没想到老爷子老太太们沉默了两秒,然后齐声说那就把结婚宴改成订婚宴,反正区别就是省去注册的问题。看着在座各位一幅宣布党中央内部决策似的的正经表情,我真是找块豆腐撞死的心都有,不过,在我撞死之前一定要先捏死吴斯那个始作俑者,狠狠的瞪了他两眼,相信如果真能以眼杀人射出飞刀的话,吴斯那小身板一定变成上好质地的蜂窝煤。
那天,我和吴斯还是决定先闪人要紧,找了个借口溜了出来,当然长辈们都忙着商讨大计一时也顾不上理我们。当天晚上,倒是张行打电话来说想大家聚聚,我们二话没说就开车去了钱柜。说句实在话我们这帮人真的好长时间没在一起闹过了,大家都忙,王昊不必说了,每天忙着生计,还要照顾他妈,张行吴斯也都开始上班了,陶磊被当教授的老爸逼着考研,一天到晚跟个魂似的,所以当大家再次做到一起竟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吃饭喝酒唱歌打麻将是当时的我们聚在一起必备的活动,现在再做起来,却又有了点小陌生,想起来也对,我们都不再是几年前什么都不用想的学生一族了。
酒过三巡,一向最能喝的王昊看起来到有点飘,可还是拿着杯不放,话也开始多了起来。
“来,哥们,干,这酒啊还是和哥们喝着最起劲,快活。平时的那些个哪叫喝酒,全他妈的是遭罪。要说这中国人啊,什么事不都是解决在饭桌上。饭桌上干什么?还不就是喝点子马尿,这一喝,什么事都不是事了。要说,还是这酒好啊,跟谁都能用酒解决。谈生意得喝酒,求人得喝酒,下面的巴结上面的得请客喝酒,同级的互相拉拢还是得喝酒,你说就他妈的一喝酒也能整出这么多门道,都有意思啊。”
看的出来,王昊有点高了,连酒洒身上了也没什么反应。穿回衬衫牛仔裤的王昊看起来和以前的王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要说有,就是脸上的放荡不羁变成了一些的成熟和沧桑,以前那双让我羡慕的在琴弦上挥洒自如的修长的手指,现在却紧紧地握着酒杯,在灯光昏黄的包间里照的指关节发白。
“我说,王昊,你别跟着假煽情破坏气氛啊,几天不见变话痨了,那,给你点的,你的绝活,给哥们们来首吧。”陶磊把麦递了过去,王昊挥舞着胳膊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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