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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sa,我爱食!”我被他逗乐,这名字好记又有趣。
“是吧,我也爱吃!据说就是因为我爸妈都爱吃,才在卖laksa的店里相遇,后来才会恋爱结婚,生下了我,所以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叻沙回身开车,不时回头跟我搭话,一脸兴奋,“你知道吗,就是唐人街那家居家味,你去过没有?”
“去过去过,当然去过。”我连连点头,口水直冒,“那家的芋头角也顶好吃,还有那个......”
“爱玉冰。”我和叻沙几乎异口同声。
他大笑起来:“不然等下我们去那家吃吧,我请你们啊?”
“大少?”我回眸看薄翊川,才发现他正盯着我,脸色不大好看,上车前还是多云,这会已经多云转阴了。我不知道是哪句话惹他不快,只见他目光又移到叻沙身上,眼神黑沉沉的。
“我想吃万和胜。如果你们想吃laksa,可以自己去。”
“可以吗?”我下意识地问,马上又反应过来,薄翊川现在这个状况根本不能离人,我这个家仆要是甩下他去跟别人吃东西就太失职了,但收回话已经来不及,眼见薄翊川的脸色又阴了一分,压根不答我话,冷眼看向窗外,我恨不得打自己的嘴巴。
一嘴馋就忘形,多少年了,还是改不了这贪嘴的臭毛病。
大概是发觉气氛不对,叻沙也不说话了,隔了好一会才说:“嘿嘿,其实我感觉挺饱的,川哥,还是你们去吃吧,我等着就行。”
薄翊川没答话,仍然沉着脸看窗外,我这家仆自然也不好多嘴,心里却有点纳闷,以前薄翊川哪会为了一顿饭的事跟人置气啊?
转念一想,难道是因为这人受了伤,身上心里都不爽利,所以脾气也变大了?这倒也是,换了哪个原本健康的人坐在轮椅上,连洗澡穿衣都能依赖别人,怕是都难以保持平常心,何且还是他这样一个军功赫赫的少校,自尊心一定相当受挫。这么想着,我的心里顿时泛起一股强烈的怜意,只恨不得等会食饭能抱着喂他才好。
到唐人街的牌坊前停了车,一抬头瞧见“petaling street茨厰街”那久违的蓝底金字招牌,我不禁笑了。
上一次和薄翊川来这里,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真是想不到,这辈子我竟然还会有机会和他一块来这里吃东西。
叻沙开了车门,说自己想在门口抽根烟,就不进去了。我推着薄翊川走进牌坊,不知是不是这里华人黑帮刚掐过架的缘故,这个本该很热闹的点,街上有些冷静,有几家店面招牌还给砸了,东倒西歪破烂不堪,其中有一家卖甜水的还是我顶喜欢的那家,老板我也熟,要不是薄翊川在,我肯定就上去帮忙修了。我假装好奇地左顾右盼:“啧啧,这里出了什么事啊?怎么乱七八糟的,人还这么少?”
“福佬帮和客家帮争地盘,闹出了人命。”
“哦。”我看了他后脑勺一眼,刚回来就消息这么灵通?以往这唐人街上黑帮掐架没个几天不能消停,这次这么快就散了,该不会他代表军方插手了吧?我琢磨着,忽然嗅到一股又酸又辣的香气,一瞥,原来是路过了那家卖叻沙的“居家味”。我咽了口唾沫,正犹豫着想和他开口进去打包一份,顺便给叻沙也捎一份,就听到他声音:“就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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