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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2页)

元明姝爱吃这玩意儿,羊肉煮烂,连肉带汤凝固在一起,结成冻子,切成薄片蘸醋,四季吃,可谓居家旅行休闲必备之良品。元明姝吃着吃着,不由得把一盘子羊肉冻子吃光了,无聊的又想叫唤,苏长亭领着洗干净的高昶过来了。

“老奴已经给他检查过了,身上干净,没病,就是头上长的虱子,生疮了。”

元明姝听到这话,伸了一只手唤高昶:“过来。”

高昶走过去,元明姝打量他,比刚才像个人了,虽然瘦的可怜,脸色饥黄,但眉目还勉强端正,双眼皮儿深刻,鼻子挺直,嘴唇形状也好看,就是右边眉毛缺了一块,额头上还刺了一个小小的篆字,乃是官府发配犯人刺的字。

一个囚字,有半个鸡蛋大。

元明姝心说,毁了。

小说中他脸上没字啊,是个大美人啊,作者在逗我。

元明姝翻了翻他枯草一样的头发,头发洗干净了,但还是很乱,根本没法梳,元明姝道:“这头发,留着干什么,剃了吧,重新长,全是虱子,剃了才除的干净。”苏长亭当即拿了大剪刀,把他一头的头发全部剪掉。

技术不好,他把高昶剪成了个坑坑巴巴的秃子,青一块白一块的。

高昶那脑袋太惨了,一半是虱子窝,剃了头发露出一头的癞疮,惨不忍睹。苏长亭放了剪刀,给他往头上抹药。

元明姝蹲在一边看,拿手绢摸他光头:“你疼不疼啊?看这咬的一头包,哎,真可怜啊。”

高昶头皮簌簌的发麻,被她摸的痒痒的,心头一乱,脸又全红了。

☆、哄着

对于高昶这个反派大BOSS,元明姝选择拉拢他而不是直接把他掐死在当下,那也是有原因的。

高昶是作为高氏集团的主要代表,他义父叫高桓,他大哥叫高演,高家这三个男人都是雄才伟略的英主,依靠军权上位,取代了元氏做了皇帝。也就是说,元明姝作为元氏皇族身上的寄生虫,她面对的危险不只是来自高昶,而是整个高氏集团。

要知道,高家这三个变态都是爱女主爱的痴狂啊!为了得到女主无所不用其极,以至于父子相杀手足相残,高演杀了高桓,高昶又杀了高演,而女主就是那血腥皇权争斗中身不由己随波浮沉的白荷花一朵~杀了高昶根本没有用啊,前面还有个高桓高演排着队等着虐她呢!

所以元明姝的方向很明确,高昶这个大反派不能杀,得用!

怎么个用法,这个还得慢慢想,先把他哄着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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