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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传:我的视角(第1页)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未经审视的人生不值得度过。诚然,但如果一个人总是停下来审视自己的人生,那他的日子也就没法过了。所以,自我审视只能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发生,或者等到弥留之际才可以来一次全面的考查。我已经老了,因而希望能在才思还算敏捷的时候探讨一下“我是谁”的问题。

像法国作家蒙田(Montaigne)这样的人很富有智慧,参考他的经验,我觉得,如果只是囿于手头上的研究和反省,那么在这个问题上,也就是“自我考察”的工作中,不会走得太远,而只可能通向虚妄的结果。只有日复一日不间断的脑力劳动,才可能认识自我,最有效的实现途径应该是写作。写作会产生著作,于是我就能通过著作来认识自己。但是,通过写作认识到的自我能真实反映出自我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可能也是虚妄的。“真实”(true)和“真正”(real)这两个词的定义很难明确。除非你是一个研究形而上学的学者,热衷于玩味这些概念本身,否则在自传体作品里纠缠于这些细枝末节不会有什么收获。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或许,我也是一个多面体的集合,但其核心只有一个自我,也就是此书中展现出的这个,才是我真正了解的。

我先了解,然后再把了解到的东西告诉给别人,这到底有什么意义?苏格拉底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在我的想象里,他可能会这样说:“自我认知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一种回馈;但是企图把所知道的东西告诉别人也暗藏着一种虚荣,比如,在公共场合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我想,这一点上他是对的,确实有虚荣的成分。但还有另一种可能性,也就是,任何人都希望别人给自己好评,要么赞赏自己的外在成就,要么赞赏自我理解的深度。但也不能说这些都是虚荣,因为心理学认为,与人沟通是一个很正当的需求。如果说随意而为的自我审视只会带来虚妄的结论,那么持续严格的自我审视也会显得有些失真,除非,这样的审视最终能凝结成可以阅读、思考和理解的一部书面作品。这缘于我们是彻头彻尾的社会性动物,需要别人的认可才能知道自己是谁。但在日常生活中,在别人眼里确认出来的自己,是相当肤浅的,因为这只反映出了普遍的公序良俗而已。倘若展开更加复杂而深刻的剖析,得到的自我,还能被社会所接受吗?还是会引发惊讶错愕?我一直都想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但直到现在,我也只是敢以一种童心未泯式的勇气或者以垂垂老矣式的淡然,去接受——什么呢?——不能说是唐突的裁定,因为我所在的圈子太开明了,没有人会非常片面地评价别人,只能说是一种过度谦和的旁敲侧击或点到为止,是行为和情绪表现出的一点点微妙的变化,但能够折射出意识的底层。

“我是谁?”是新千年即将来临之际的一个时髦问题。似乎每个人都在问。不仅个人、团体,甚至国家都会问自己“我是谁”或“我们是谁”。自我意识减弱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和地域的流动性增强以及科技的快速革新。正如专家们所说,我们正处于身份危机之中。市面上的传记和自传比比皆是。这种自我营销不仅来自名人,也来自普通人,并在媒体上获得了很高的曝光率。作为一个寻不到根的人,我天生就该自我审视;在时代精神下,这可能会导致我通过各种方式,包括自传,让自己曝光。或许我的动因尤其多,因为我在很多意义上都是无根的人。我年轻时从未在一个地方住满过五年,直到38岁时搬到了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在那之前,我一直在不停地换住处,先是小时候与家人一起,长大后便独自一人。我的“家”换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天津、南京、上海、昆明、重庆、堪培拉、悉尼、马尼拉、伦敦、牛津、巴黎、伯克利、布卢明顿(Bloomington,印第安纳州)、芝加哥、阿尔伯克基(Albuquerque)和多伦多。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和麦迪逊(Madison,我现在的居住地)各住了十四年,这两个地方是我仅有的可以寻找归属感的地方。在社交方面,我也同样无枝可依,原因很简单——我一直单身。一个家庭算是一片可以移动的旧土,是一个人成长的基础,但我与它无缘。

我的情况和别人相比又如何?别人,我首先想到的是我在日常生活中认识的人,主要是美国朋友。他们的背景各不相同,有些人表现出很强的更换居住地的意愿,但即使是最居无定所的人,融入当地社会和整个世界的程度也比我要深,因为他们有配偶和子女,为家所累也得与社区、学校和其他机构发生联系。还有一些人,我也想到了完全陌生的人,生活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或生活在更早时代的人。根据民族志学家和历史学家的记录,他们的自我意识为我提供了最广泛的背景,支持我提出关于“自我”的问题。

首先是美国人。我记得,不久前,“我是谁”这个问题还很少被提起。当这个问题产生时,大多数男性的回答可能会是一种职业(例如水管工、律师),大多数女性的回答可能会与家庭有关(例如水管工的妻子、四个孩子的母亲)。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这个问题不仅越来越多地被提出,而且大家还觉得以前的答案也不是很妥当。为了产生一个稳固的自我意识,一个人需要曾经的岁月,而不光是现在和未来;需要祖先和血脉,而不光是当下的家庭。去寻找祖先、故土和文化遗存,去寻找那些因为属于过去的岁月而令人心安的东西,已演变成一种爱好,也成为一种用于确认自己身份的事业。不仅老年人和中年人开始拾起这份爱好,甚至年轻人也开始从事这份事业,因此,他们可能会丧失对自我身份不切实际的一些期待,而那种不切实际的期待还曾是美国年轻人身上的标志。

挖掘过去真的能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善男信女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吗?也许吧,但这样获得的身份和归属感是当下活动的影响,是当下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以及当下对过去进行重建的结果,而不是重新身临其境地浸淫在过去的岁月里——这当然是不可能做得到的。一个人能够回到更早的时代,再次感受那时候的人间羁绊,这种想法只可能是一种幻想。但强大的幻想看起来也可以显得真实,也许这就是我们这个分裂的后现代世界的人们所需要的。

但是,在未发明文字或未识字的民族里,人间羁绊的力量绝不是一种幻想。那么,对于怀旧的现代男女来说,遇到的现实问题是:“如果可以重新沉浸在过去的岁月里,我是否真的想实现呢?我是否清楚地知道,在一个前现代群体里求得认同,令个体性的自我沦为虚幻,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世界上的民族志文学中充满了奇怪的风俗习惯,大多数读者并不认为自我湮没在群体中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对于我这样一名读者而言,就会显得很特别,也许这能揭示出我自己身上的一些特征吧。当我还是一名年轻学子,在阅读这些文献的时候,都很难相信人类学家多萝西·李(Dorothy Lee)对北加利福尼亚州温图族印第安人(Wintu)的描述——对于那些人来讲,与其说“自我”是一个有边界的实体,不如说它是一个边界逐渐消失并让位于其他实体的存在。例如,他们不会“使用‘和’这个字来描述一起相处、一起生活或一起行动的人”。他们不会说“张三和我在一起”,而会表述成“张三我们在一起”,把“张三”变成一个限定词,以“我们”来代表两个独立的个体。当多萝西·李访谈温图族的一位名叫赛迪·马什(Sadie Marsh)的女性时,不出所料,赛迪讲述了另一个人,也就是她第一任丈夫的故事。可是李却坚持让赛迪讲述自己的故事,而她讲述出来的所谓“我的故事”里,前四分之三都是她的祖父、叔叔和母亲在她出生前的生活。

某些不识字的人确实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个体差异意识。例如,非洲的茨瓦纳人(Tswana)说,即使是同一对父母所生的孩子,其差异也大于相似之处,尤其是在思想和情感方面。但是,尽管人们清楚地认识到个性,但人们对个性的恐惧多于赞赏。个性是被压制的,因为除了意识到个体的独立性以外,人们更强烈地意识到,一个单独的人,或在群体中凸显出来的人,是脆弱的。与其他民族相比,欧洲人的独特之处恰恰在于此。从16世纪开始,人们不仅越来越认识到个性,而且对个性的自豪感也在稳步增长。他们先是为家族绘制肖像画;然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个人肖像和自画像,乃至于人物传记、自传和反思性的随笔(尤其是蒙田的)。当然,只有那些出类拔萃的人或者人群才能参与进来。有趣的是,许多1900年前后出现的传记都显示出一种不确定性,因为作者似乎希望他们的主题是独一无二的,但同时又能让这种独特性潜藏在受人尊敬的社会类型中,无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社会类型。所以,像那位温图族女人一样,在介绍独特的自我之前,他们可能会花大量笔墨描绘父母、叔叔、阿姨和他们的社交世界。

即便是自称个人主义者的美国人,在过去和现在都还是更倾向于写家族史而不是写自传。我注意到,一些退休的同事会运用自己的研究能力来重建自己的家谱。通常,他们会追根溯源到欧洲,设想自己的祖先史诗般地横跨大西洋的旅程,而后他们在东部沿海城市里打拼生活,在中西部的农场里站稳脚跟;然后才开始讲述自己那一代人的故事,包括兄弟姐妹的出生,自己的童年受到的教育,等等。让我惊讶的是,大多数家族史都会在这个时候结束。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何要在信息足够充分,能够描绘完整个体的时候收笔呢?答案或许是:故土的生活可能充满浪漫色彩,漂洋过海的经历可能是史诗般的,在新世界里筚路蓝缕可能富有英雄气概,幼年时受到的教育可能带有恋旧情结;相比而言,成年后的经历总是千篇一律,无非是家庭琐事、更换工作、任职升迁等等,这些都不值得写,或者只能写给家人和亲密朋友们看看而已。

这样的反思让我相信,大多数人从根本上来说都是谦虚的,尽管他们在日常交谈和家庭聚会里,如果有机会的话,甚至在三分钟的广播节目连线里,都常常会自吹一番。而当他们获得的自我认识开始变得简明扼要时,就不会再把它强行灌输给别人了。那么,我是一个例外吗?我写这部自传性质的作品的理由又是什么?因为我既非美名远扬,亦非恶名广布,也未曾体验过什么特殊的生活环境,以至于非要用传记或者自传来彰显于世人。我想,最好的答案应该是完成这个作品本身。但我还有一个更一般性的答案,或者,也可能只是一个信念,一个带点宗教意味的信念而已,那就是,没有人的生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没有人的生命故事是微不足道、不值得讲述的。如果某个故事令人生厌,其错定然在于遣词造句上,而不在于生活本身。因此,能否找到一位有才华的叙述者是至关重要的。我是这样的人吗?首先,我的记忆力好吗?糟糕的记忆力可以通过认真研究来弥补。而我对艰苦的研究抱着什么样的态度?我需要从旧信件和公开的档案中去挖掘线索吗?是不是缺少了这些资源,自传体文学就会显得无足轻重?

身为这部自传文学的作者,我承认自己身上有几个弱点,尤其是糟糕的记忆力。我几乎不记得自己在中国度过的最初那十年时光了。我10岁到15岁期间住在澳大利亚,现在还留存着那期间的一些碎片化记忆,但依然少得可怜。我在菲律宾生活的那六个月的记忆还十分生动。而从1946年,也就是15岁起,能回忆起来的细节就开始密集起来了。

自从进入中老年期,我的哥哥段岱孚开始怀念起我们的童年往事,而我则开始担忧起自己的记忆力。我一向觉得他能回忆起的东西要比我多得多,但是他只比我大一岁而已。1997年,在对中国进行了两个月的访问后,他回到了美国,向我提到了很多关于我们六十年前居住的村庄和我们就读学校的故事。他联系了儿时的同学,还记得他们的名字和长相,以及他们共同的经历。而我却为何不能像他那样记住那么多往事,反而忘记了那么多?这种健忘是否也能解释我为何缺乏回到中国的意愿?因为,我确实也想不出,回访一个记忆如此贫乏的地方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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